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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分析当前高职高专法律课教学和案例教学的发展现状,以及针对这种现状教师该如何有效加强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切实提高法律课程的实用性。
【关键词】高职高专;案例教学;法律教学;运用高职高专教育,是高等教育,也是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为社会输入复合型劳动力。基于高职高专院校的办学特色,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基础知识、符合学校专业设置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法律教学显得尤为重要。而高职高专院校普遍存在法律课程少、学生基础薄弱、法律意识淡薄等现象;法律教学中,教师的教学功底参差不齐,法律教学教法单一,学生学习兴趣不足,法律教材笼统缺乏专业性,以学生为本的双边教学难以实现,在这种现实情况下,法律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运用就显得尤为的重要。
1.高职高专法律课程现状1.1课时少,内容多高职高专着重学生技能培养,大量的实践操作课程占据了学生主要的学习时间,导致法律课课时少,法律课一般设置36学时。而法律教材中涉及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常识,在仅有的36学时内是很难让学生系统掌握的。教师也只能蜻蜓点水似地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学生灌输大量的法律知识,收效甚微。1.2学生基础薄弱,法律专业性强学生在上法律课之前,并没有学习法理等基础课的经历,甚至在进入到高职高专院校深造之前从未学习过法律相关课程,生活环境中缺少人文的法律环境导致学生长期法律意识淡薄,让学生突然之间掌握如此多的法律知识,并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是难上加难。法律教学要真正服务于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举步维艰。1.3法律课程设置缺少专业特色,实际应用性不强,学生缺少学习兴趣高职高专法律课程只设置了基础课程,而其办学特色决定了高职高专学生应该掌握多种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性强的法律知识,例如,会计专业应掌握《会计法》、《税法》等;护理专业应掌握《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药品营销专业应掌握《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而分专业设置法律课程的微乎其微。学生在学习中带有严重的功利性,认为对就业有用的就学,对就业没用的课“对付”就行,缺乏学习兴趣。1.4法律课教师教学功底参差不齐,教学方法陈旧,教学配套设施跟不上时代发展,学校对法律课重视不足法律教学一直局限在课堂上,教师大讲特讲书上的各种理论知识,内容生涩难懂。在法律课堂上极少见到多媒体应用等现代化技术,即使偶有应用,也仅仅是教师将冗长的讲义打在PPT上,方便学生记笔记,很难让学生感同身受,深刻理解。很多教师从未真正接触过法律事务,未参与过真正的诉讼,也未到过庭审现场,只是上网查阅各种资料,编写教案,讲得再生动,也是缺乏说服力的。学校很少为教师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教法多年一成不变,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综合以上情况,一种真正行之有效的法律教学法呼之欲出。
2.法律案例教学简述2.1案例教学的概念“案例”也称“范例”,是“好例子”、“典型的例子”之义。现代意义上的案例是指对现实生活中某个事件的记录与陈述。法律案例(以下简称“案例”)分为狭义和广义,这里我们谈得是广义的案例,包括直接从司法实践中提取的事实和案例,也包括源于现实生活,但经过一些加工,对其中部分情节予以适当变更的虚拟案件。法律案例教学(以下简称“案例教学”)是用法律案件提供的虚拟环境进行情景教学,通过案例把所要讲解的法律知识带入课堂,让学生带入角色、集体讨论、进入情景,通过归纳法和演绎法掌握其中的道理。其一般模式为“提问——讨论——解决”,与其他教法相比,案例教学法教学目标明确、内容现实、互动性强。2.2案例教学现状案例教学法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我国,发展时间短,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司法中以成为法为主、以判例为补充,推行案例教学虽然有一定的基础,但是也存在问题。2.2.1教师对于案例的认识及案例本身的问题适用于法学专业的案例很多,适用于高职高专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的深入浅出的好案例比较少;高职高专法律教学中的案例编撰没有统一的组织框架,缺乏标准,教师在编撰案例或引用案例时有时缺乏代表性、针对性,有时过于简单化、对关键环节分析不足,案例脱离学生实际生活经验,难以理解。2.2.2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1)案例教学,要求教师理论功底扎实深厚,知识面广,语言缜密简练,组织课堂能力强,尽可能的挖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实现有效的双边教学,真正发挥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的积极作用。(2)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多采用的是“提问——分析——点评”,学生过分依赖教师给出的结论,而没有充分的体会案例教学带来的乐趣和实效,很难培养其独立思考并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3)教学手段落后。很多学校在教学器具的投入上倾向于理工医科,认为文学、政治、法律等课程完全依赖教师说的“天花乱坠”“神乎其神”,其实不然。试想,在法律课上能播放出重组案情后的视频资料,通过多媒体向学生展示真实的庭审现场,原音再现犯罪当事人的悔过情节等等,对学生将是多么生动的教育。
3.案例教学的运用3.1案例的选择3.1.1教师在准备教学案例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学生的需求,根据他们的年龄特点、心理状态、成长轨迹投其所好准备案例。3.1.2案例的设计要全面、系统,人物及情节要易于学生理解。要避免为了说明某一个知识点而介绍一个拖沓冗长的案例,案例应尽量覆盖多个知识点,并将知识点有效串联,故事情节要精简、案情符合学生的生活经验、人物构成不易过于复杂、故事发展要满足学生的接受能力、案例内容切勿伤害学生情感。3.1.3案例情节要有适当的矛盾和冲突,让学生的分析和思考有发挥和想象的空间,进行有效的讨论,在冲撞中得出结论,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3.2案例教学过程的推进3.2.1课前选择好案例教师要注意选择案例的针对性、典型性和启发性,设计好问题,以案例为主线,贯穿整个教学过程。3.2.2层次清晰、层层递进教学过程中,要根据教材设计一套连贯且层层递进的问题,教学过程结束后,学生回忆课堂上的案例清晰的知道全文的脉络和所需掌握的重难点。3.2.3做好预测与分析,妥善解决冲突及歧义在学生分析、讨论时给予适当的引导和协调,合理分配提问、引导、讨论、总结、点评、答疑的时间,紧密围绕教材和教学大纲展开案例。3.2.4利用多媒体设备,全面生动的展示案例教师可利用网络资源、电视资源等寻找更多的贴近学生专业的案例。教材中的案例,大多与我们所授课对象的专业不符,教师可将其改编成贴合专业的案情,组织学生重组案情表演出来并拍摄成视频资料用于课堂教学,既可以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热情,也更易于将学生带入案例情景教学中。例如,在教授护理专业学生法律课时,模拟在病房发生的护患纠纷所引发的法律问题。 3.3课堂后应强化案例教学成果 鼓励引导学生加强课后对于相关法律法条的了解和学习,引导学生寻找生活中的相似案例加深理解。在下堂课的课前提问环节,避免单调的“提问问题——回答问题”的方式,改用上堂课学习过的案例中的某些环节提问。平时的测验或期末考试的题目设计,多通过完整案例设计考题,有助于学生系统化掌握理论知识,也有助于学生日后在生活中的运用。最后,案例教学法在我国的实践过程中虽有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但是案例教学法所提供的创新手段和方法及其积极的作用不可小觑,对我国法制建设的推动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法律案例教学这种情景教学模式在高职高专法律课堂上的推广意义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探讨。
【关键词】高职高专;案例教学;法律教学;运用高职高专教育,是高等教育,也是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为社会输入复合型劳动力。基于高职高专院校的办学特色,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基础知识、符合学校专业设置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法律教学显得尤为重要。而高职高专院校普遍存在法律课程少、学生基础薄弱、法律意识淡薄等现象;法律教学中,教师的教学功底参差不齐,法律教学教法单一,学生学习兴趣不足,法律教材笼统缺乏专业性,以学生为本的双边教学难以实现,在这种现实情况下,法律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运用就显得尤为的重要。
1.高职高专法律课程现状1.1课时少,内容多高职高专着重学生技能培养,大量的实践操作课程占据了学生主要的学习时间,导致法律课课时少,法律课一般设置36学时。而法律教材中涉及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相关法律常识,在仅有的36学时内是很难让学生系统掌握的。教师也只能蜻蜓点水似地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学生灌输大量的法律知识,收效甚微。1.2学生基础薄弱,法律专业性强学生在上法律课之前,并没有学习法理等基础课的经历,甚至在进入到高职高专院校深造之前从未学习过法律相关课程,生活环境中缺少人文的法律环境导致学生长期法律意识淡薄,让学生突然之间掌握如此多的法律知识,并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是难上加难。法律教学要真正服务于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举步维艰。1.3法律课程设置缺少专业特色,实际应用性不强,学生缺少学习兴趣高职高专法律课程只设置了基础课程,而其办学特色决定了高职高专学生应该掌握多种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性强的法律知识,例如,会计专业应掌握《会计法》、《税法》等;护理专业应掌握《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药品营销专业应掌握《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而分专业设置法律课程的微乎其微。学生在学习中带有严重的功利性,认为对就业有用的就学,对就业没用的课“对付”就行,缺乏学习兴趣。1.4法律课教师教学功底参差不齐,教学方法陈旧,教学配套设施跟不上时代发展,学校对法律课重视不足法律教学一直局限在课堂上,教师大讲特讲书上的各种理论知识,内容生涩难懂。在法律课堂上极少见到多媒体应用等现代化技术,即使偶有应用,也仅仅是教师将冗长的讲义打在PPT上,方便学生记笔记,很难让学生感同身受,深刻理解。很多教师从未真正接触过法律事务,未参与过真正的诉讼,也未到过庭审现场,只是上网查阅各种资料,编写教案,讲得再生动,也是缺乏说服力的。学校很少为教师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教法多年一成不变,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综合以上情况,一种真正行之有效的法律教学法呼之欲出。
2.法律案例教学简述2.1案例教学的概念“案例”也称“范例”,是“好例子”、“典型的例子”之义。现代意义上的案例是指对现实生活中某个事件的记录与陈述。法律案例(以下简称“案例”)分为狭义和广义,这里我们谈得是广义的案例,包括直接从司法实践中提取的事实和案例,也包括源于现实生活,但经过一些加工,对其中部分情节予以适当变更的虚拟案件。法律案例教学(以下简称“案例教学”)是用法律案件提供的虚拟环境进行情景教学,通过案例把所要讲解的法律知识带入课堂,让学生带入角色、集体讨论、进入情景,通过归纳法和演绎法掌握其中的道理。其一般模式为“提问——讨论——解决”,与其他教法相比,案例教学法教学目标明确、内容现实、互动性强。2.2案例教学现状案例教学法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我国,发展时间短,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司法中以成为法为主、以判例为补充,推行案例教学虽然有一定的基础,但是也存在问题。2.2.1教师对于案例的认识及案例本身的问题适用于法学专业的案例很多,适用于高职高专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的深入浅出的好案例比较少;高职高专法律教学中的案例编撰没有统一的组织框架,缺乏标准,教师在编撰案例或引用案例时有时缺乏代表性、针对性,有时过于简单化、对关键环节分析不足,案例脱离学生实际生活经验,难以理解。2.2.2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1)案例教学,要求教师理论功底扎实深厚,知识面广,语言缜密简练,组织课堂能力强,尽可能的挖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实现有效的双边教学,真正发挥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的积极作用。(2)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多采用的是“提问——分析——点评”,学生过分依赖教师给出的结论,而没有充分的体会案例教学带来的乐趣和实效,很难培养其独立思考并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3)教学手段落后。很多学校在教学器具的投入上倾向于理工医科,认为文学、政治、法律等课程完全依赖教师说的“天花乱坠”“神乎其神”,其实不然。试想,在法律课上能播放出重组案情后的视频资料,通过多媒体向学生展示真实的庭审现场,原音再现犯罪当事人的悔过情节等等,对学生将是多么生动的教育。
3.案例教学的运用3.1案例的选择3.1.1教师在准备教学案例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学生的需求,根据他们的年龄特点、心理状态、成长轨迹投其所好准备案例。3.1.2案例的设计要全面、系统,人物及情节要易于学生理解。要避免为了说明某一个知识点而介绍一个拖沓冗长的案例,案例应尽量覆盖多个知识点,并将知识点有效串联,故事情节要精简、案情符合学生的生活经验、人物构成不易过于复杂、故事发展要满足学生的接受能力、案例内容切勿伤害学生情感。3.1.3案例情节要有适当的矛盾和冲突,让学生的分析和思考有发挥和想象的空间,进行有效的讨论,在冲撞中得出结论,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3.2案例教学过程的推进3.2.1课前选择好案例教师要注意选择案例的针对性、典型性和启发性,设计好问题,以案例为主线,贯穿整个教学过程。3.2.2层次清晰、层层递进教学过程中,要根据教材设计一套连贯且层层递进的问题,教学过程结束后,学生回忆课堂上的案例清晰的知道全文的脉络和所需掌握的重难点。3.2.3做好预测与分析,妥善解决冲突及歧义在学生分析、讨论时给予适当的引导和协调,合理分配提问、引导、讨论、总结、点评、答疑的时间,紧密围绕教材和教学大纲展开案例。3.2.4利用多媒体设备,全面生动的展示案例教师可利用网络资源、电视资源等寻找更多的贴近学生专业的案例。教材中的案例,大多与我们所授课对象的专业不符,教师可将其改编成贴合专业的案情,组织学生重组案情表演出来并拍摄成视频资料用于课堂教学,既可以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热情,也更易于将学生带入案例情景教学中。例如,在教授护理专业学生法律课时,模拟在病房发生的护患纠纷所引发的法律问题。 3.3课堂后应强化案例教学成果 鼓励引导学生加强课后对于相关法律法条的了解和学习,引导学生寻找生活中的相似案例加深理解。在下堂课的课前提问环节,避免单调的“提问问题——回答问题”的方式,改用上堂课学习过的案例中的某些环节提问。平时的测验或期末考试的题目设计,多通过完整案例设计考题,有助于学生系统化掌握理论知识,也有助于学生日后在生活中的运用。最后,案例教学法在我国的实践过程中虽有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但是案例教学法所提供的创新手段和方法及其积极的作用不可小觑,对我国法制建设的推动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法律案例教学这种情景教学模式在高职高专法律课堂上的推广意义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