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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市已向各县市区拨付2018年“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取暖工程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10.7亿元。据悉,根据该市2018年清洁取暖任务安排,共需补贴资金12.27亿元,各县市区均已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相关补助资金。按照邢台市双代办、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去年8月联合制定的《关于修订完善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