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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Case Study)最早由曾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教授于1870年创立的。他非常看好案例教学法对学生学习和掌握知识的重要性,后来这种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哈佛大学的法律和工商管理硕士(MBA)等专业教育领域的教学,并成为举世闻名的“哈佛模式”的一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