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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以镇办镇管为主要形式,其覆盖面小,保障程度低,对基金的管理控制各地区差异较大,由于医药费报销采用先支付后报销的方法,对合作医疗供、需方在医药费使用的合理性方面缺乏管理措施,随着上海近几年农村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发展趋势,以乡镇为单位的基金统筹管理模式已制约了合作医疗的发展.宝山区从1996年开始对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全区统筹,经过几年的运作各类管理趋于完善[1].本文对2001年~2004年大额医药费(简称大病基金)统筹管理情况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