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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津区院持续深入贯彻执行《重庆市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办法》,在抓落实的过程中突出四个重点,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连续九年实现违法违纪“零”目标,连续多年没有发生一件差错案件。一是突出自侦案件,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办案8次,走访发案单位7个,询问案件当事人和证人21人,调阅办案资料18份,未发现职侦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二是突出不捕、不诉案件,对不捕案件17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