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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通知,提出省级示范性高中实行任期制,一届三年,动态管理。任期届满后,将重新组织申报并公布立项建设名单,其他未评上省级示范學校的,也可在新一轮评审中提出申请,形成“可上可下,优胜劣汰”的创新发展机制。同时,福建省将结合考核情况,适时调整省级示范高中的奖补资金,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