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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的关键期,社会也步入快速转型期,国内各少数民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文以西藏隆子县珞巴族的社会文化变迁为切入口,以文化人类学的视角对这种社会文化的变迁予以研究。
【关键词】珞巴族;社会转型;文化变迁
一、缘起
去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自治区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庆祝。为顺利完成本人申请的关于隆子县珞巴族社会变迁的研究课题,利用课余时间赴隆子县实地调查研究。记得有位哲人曾经说过,要想了解一个民族,最好的方法就是去了解它的历史与传统习俗。
隆子县地处西藏南部地区,隶属于山南市(2016年2月山南撤地设市)。属于喜马拉雅山脉北麓,全县约1萬1千平方公里。隆子县下设2个乡和9个镇,全县总人口约36000人(截止至2010年人口统计), 全县藏族占到总人口的99%,还分布着汉族与珞巴族等10几个民族。
隆子县斗玉珞巴民族乡是山南地区唯一个珞巴族民族聚集地。该民族乡位于隆子县的东南方向,距离隆子县县城约130公里,2010年由西藏自治区政府同意挂牌成立。斗玉珞巴民族乡的乡政府所在地是斗玉村,该村是由自治区政府投资数千万元建设的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斗玉村见证了珞巴族的社会变迁,也是珞巴族发展与变化最真实写照。斗玉村也是珞巴族群主最为集中的村落之一,斗玉村有66户人家,人口为233人。珞巴族有56户,珞巴族人213。
初次来到斗玉村就感受到了村庄的恬静安详,感受到了珞巴族人享受美好生活的喜悦。房屋修葺崭然一新,保留了珞巴族传统的建筑风格,以木板为墙的特色。村道笔直而宽敞,溪水绕村而过,鸟语虫鸣,花香四溢,宛然一副江南风情。
为能够充分了解到珞巴族的传统历史与民族习俗,本人有幸与斗玉村村党支部书记边久同志进行了长时间的访谈。边久同志担任村干部已30余年。经过他的介绍,对斗玉村乃至珞巴族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二、珞巴族塔金人的传统社会生活
西藏各少数民族的发展相对于内地而言要缓慢,传统社会生活也保留得较多。总而言之,1950年前,珞巴族人传统社会生活是围绕家庭为核心,以宗族为社会生活的外延,以村落为主体的特征。珞巴族与藏族交往密切,大量生活所需都是与藏族交易而来,采用狩猎与采集的传统农业经济。早在公元14世纪,著名的藏文名著《红史》中就有关于珞巴族先民的记载。根据该著作所书,珞巴族先人是最早定居在珞瑜地区的土著居民。吐蕃王朝时期就将南面的珞巴族人收服。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时期珞巴族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属于父系家长奴隶制阶段,没有自己本民族的文字。珞巴族人是以刻木结绳等方式记事,依靠父子联名的方式记录血统。
(一)珞巴族塔金部落的传统社会结构
珞巴族社会由祭祀、富人、穷人与奴隶构成社会的主要阶层。珞巴族人以家庭为中心,最年长的男性是一家之主。其次是以宗族为中心,存在着明显的等级之分。祭祀又称为纽布,属于珞巴族社会的顶层,其次是富人(尼提)。在珞巴族传统社会中,奴隶的身份是天生不变的,而其他社会阶层的身份是可以变化的,这就导致珞巴族传统社会中并未出现世袭等级权威的现象。在珞巴族传统观念中,人的社会等级有宿命论与可变论的神秘色彩。日月之神(Donyi-Polo)就决定了一个珞巴族人的社会等级。在珞巴族社会里奴隶是允许与主人共同生活在一起,但是奴隶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以随时随地被卖掉。奴隶还被允许与主人同吃同住,共同劳作。奴隶除了身份底下以外,你很难发现他们与主人之间有任何细微的差别,在日常生活中享有与主人家庭成员同样的待遇。由于珞巴族有着较为严格的等级区别,因此严禁奴隶与自由人缔结婚姻。假设一个男性奴隶(尼雅)找到了合适的女性奴隶(帕克妮),那么男性奴隶的主人还必须为他的婚礼张罗,要为其支付彩礼等费用。在传统珞巴族社会里,衡量一个珞巴族人的社会地位高低往往是从其拥有的奴隶数量而定的。同时,在传统的珞巴族社会里是实行一夫一妻与一夫多妻制并存。珞巴族富人有可能会是一夫多妻,但是珞巴族穷人通常很难支付娶多个妻子的费用。因而,在传统社会里一夫一妻是主要形式。珞巴族男子平均结婚的年龄是在16周岁,而女性的年龄在14周岁左右。
(二)珞巴族的传统经济生活
传统的珞巴族人经济是农业为主,以狩猎、采集、养殖与手工艺为辅。珞巴族人习惯于“土普泥构”的操作方式。这种方式是受制于珞巴族人居住的自然环境与气候条件,土普泥构所采用的劳动工具十分简单,是以珞巴族家庭为单位。在季风到达时,珞巴族人会将林地里的灌木等砍伐,乔木留作建房之用。而灌木杂草晒干之后就地焚烧作为有机肥料。林地就变成了耕地,再在此地上耕作,种植青稞等经济作物。其实捕鱼与狩猎对于珞巴族人而言,绝非是简单的农业经济的补充,而是具有非常重要的宗教功能。在传统的珞巴族人社会里,祭祀与猎人都享有至高的社会地位。狩猎在珞巴族人中有着较为严格的意识与禁忌,是宗教活动的一种。而且,珞巴族人认为狩猎与捕鱼的范围是圣地,并非是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出入的。如此,是为了防止圣地受到污染。珞巴族人也十分擅长于制作木质品,他们会自己制作门窗家具,而且珞巴族人的传统木刻记忆在藏区十分出名。而珞巴族人中的铁匠也善于制作各种体制的农耕器具。
(三)珞巴族人的传统宗教文化
珞巴族人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他们的宗教信仰要追溯于对宇宙起源的古老神话与传说。的宗教信仰根源于他们对宇宙起源的古老神话传说。“库瑞木·库鲁”就类似于西方的神话中的宙斯,它也创造创出与众中的其他神灵,而且是各司其职。这种原始的宗教信仰具有泛灵论等色彩。在珞巴族人的宗教信仰中,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都具有灵性与生命。比如,大地之神(Si)、太阳神(Donyi)、月神(Polo)都受到了珞巴族人虔诚的崇拜与敬奉。而祭祀(纽布)在珞巴族人的传统社会生活与宗教习俗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与其他少数民族一样,祭祀都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珞巴族社会里祭祀享有最高的话语权,唯有他们才能讲述族群的历史,解释宗教习俗。他们是神的代言人,能够与神就行直接沟通。祭祀在族群社会生活中,也要占卜吉凶与消灾解惑等角色。 三、隆子县珞巴族人的社会变迁
自1950年后,珞巴族人的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文化习俗受现代文明影响逐渐削弱
隆子县珞巴族人的传统文化习俗,受到了现代文明的不断冲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原有的传统习俗大多被遗弃。珞巴族人的语言、音乐以及传统珞巴族舞蹈对于年轻的珞巴族人而言已毫无兴趣。其实,珞巴族人有着十分丰富的民族歌曲与音乐遗产。尤其是珞巴族人有着非常有特色的民族舞蹈,然而随着现代文明的传播,珞巴族的原有艺术方式已经很难延续。现代舞蹈与音乐已经逐渐流行于珞巴族人之中。
(二)珞巴族人已融入市场经济
隆子县珞巴族人长期以来就是自给自足,大多数时候也只是与藏族进行简单的贸易往来。而处于印度实际控制区域的珞巴族人由于与藏族之间的贸易阻断,来自于印度的生活用品开始流入该地区。如今,珞巴族人已充分適应了市场经济,学会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发展本民族。隆子县县委县政府也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产业。比如,每年的4月16日都确定为珞巴族玉罗节。在这一天珞巴族青年男女都会盛装出席,穿上珞巴族特有的服饰,端着青稞美酒举行珞巴族祭祀仪式。在玉罗节当天,珞巴族男女老幼都会载歌载舞,再次展现珞巴族传统的狩猎与采集场景。
(三)珞巴族服饰等生活方式已融合
珞巴族有着本民族特殊的珞巴族服饰。由于受到气候与季风的影响,珞巴族服饰与藏族服饰有较大区别。墨脱境内的珞巴族男人常身穿无领短袖上衣,而珞巴族妇女喜欢用条形窄幅土布围裹到膝盖处,然后使用竹签将土布固定牢固,将一支臂膀露在外面。而相对于墨脱海拔要更高的米林地区的珞巴族男子就常头戴皮帽,穿无领无扣长服,用腰带束紧,挂腰刀佩弓箭。妇女穿短衣和紧身彩条统裙,佩项珠、铜手镯和腰带。而如今珞巴族青年男女,都已经更习惯穿着简便的牛仔裤等现代服饰。传统的珞巴族服饰只有在盛大的节日庆典中才会从衣柜里翻出。他们也大多数习惯在外地打拼,喜欢于沿海地区的饮食习惯。
由于受到细带文化的影响,现代的生活方式不断深入到珞巴族人中。不少珞巴族人在各地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公务员、教师与医生等现代职业。不少受到过高等教育的珞巴族人,离开家乡远赴各地工作。他们又将现代的观念与思想,先进的科学技术带回了隆子县,带动了隆子县的种植技术与养殖技术,也为隆子县带来了无限的商机与机遇。这些都不再是依靠祭祀的祭祀仪式与神灵的恩赐。
再比如珞巴族的婚姻方面的习俗,传统珞巴族人实行一夫多妻制与一夫一妻制,二者长期共存。然而,由于婚姻法的规定,只能实行一夫一妻制。传统民族习俗里的童婚与买卖婚姻等现象已基本绝迹,取而代之的是现代文明中推崇的自由恋爱。而宗教信仰方面,传统的原始宗教信仰已日益没落。由于受益于我国开明的宗教政策,不少外来宗教开始传入隆子县珞巴族人中。比如基督教在珞巴族人中日益普遍,不少珞巴族人开始皈依基督教。传统的价值观念也在不断变化,珞巴族的传统民间手工艺与舞蹈都还是有序保留。这也得益于西藏自治区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存与扶持。
参考文献:
[1]Ashan Riddi,The Tagins of Arunachal Pradesh: A Study of Continuity and Change,p.92,95.
[2]Col Ved Prakash,Encyclopaedia of North East India,Vol.3,Arunachal Pradesh ,p.1124.
作者简介:
姜镇(1987—),男,汉族,河南南阳人,学生,在读硕士,单位:西藏民族学院民族研究院,研究方向:民族学。
邓贝(1992—),女,汉族,陕西商洛,西藏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项目名称:
本文系西藏民族大学2015年民族学重点学科的一般项目的课题成果,项目编号为15MZXYB009。
【关键词】珞巴族;社会转型;文化变迁
一、缘起
去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自治区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庆祝。为顺利完成本人申请的关于隆子县珞巴族社会变迁的研究课题,利用课余时间赴隆子县实地调查研究。记得有位哲人曾经说过,要想了解一个民族,最好的方法就是去了解它的历史与传统习俗。
隆子县地处西藏南部地区,隶属于山南市(2016年2月山南撤地设市)。属于喜马拉雅山脉北麓,全县约1萬1千平方公里。隆子县下设2个乡和9个镇,全县总人口约36000人(截止至2010年人口统计), 全县藏族占到总人口的99%,还分布着汉族与珞巴族等10几个民族。
隆子县斗玉珞巴民族乡是山南地区唯一个珞巴族民族聚集地。该民族乡位于隆子县的东南方向,距离隆子县县城约130公里,2010年由西藏自治区政府同意挂牌成立。斗玉珞巴民族乡的乡政府所在地是斗玉村,该村是由自治区政府投资数千万元建设的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斗玉村见证了珞巴族的社会变迁,也是珞巴族发展与变化最真实写照。斗玉村也是珞巴族群主最为集中的村落之一,斗玉村有66户人家,人口为233人。珞巴族有56户,珞巴族人213。
初次来到斗玉村就感受到了村庄的恬静安详,感受到了珞巴族人享受美好生活的喜悦。房屋修葺崭然一新,保留了珞巴族传统的建筑风格,以木板为墙的特色。村道笔直而宽敞,溪水绕村而过,鸟语虫鸣,花香四溢,宛然一副江南风情。
为能够充分了解到珞巴族的传统历史与民族习俗,本人有幸与斗玉村村党支部书记边久同志进行了长时间的访谈。边久同志担任村干部已30余年。经过他的介绍,对斗玉村乃至珞巴族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二、珞巴族塔金人的传统社会生活
西藏各少数民族的发展相对于内地而言要缓慢,传统社会生活也保留得较多。总而言之,1950年前,珞巴族人传统社会生活是围绕家庭为核心,以宗族为社会生活的外延,以村落为主体的特征。珞巴族与藏族交往密切,大量生活所需都是与藏族交易而来,采用狩猎与采集的传统农业经济。早在公元14世纪,著名的藏文名著《红史》中就有关于珞巴族先民的记载。根据该著作所书,珞巴族先人是最早定居在珞瑜地区的土著居民。吐蕃王朝时期就将南面的珞巴族人收服。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时期珞巴族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属于父系家长奴隶制阶段,没有自己本民族的文字。珞巴族人是以刻木结绳等方式记事,依靠父子联名的方式记录血统。
(一)珞巴族塔金部落的传统社会结构
珞巴族社会由祭祀、富人、穷人与奴隶构成社会的主要阶层。珞巴族人以家庭为中心,最年长的男性是一家之主。其次是以宗族为中心,存在着明显的等级之分。祭祀又称为纽布,属于珞巴族社会的顶层,其次是富人(尼提)。在珞巴族传统社会中,奴隶的身份是天生不变的,而其他社会阶层的身份是可以变化的,这就导致珞巴族传统社会中并未出现世袭等级权威的现象。在珞巴族传统观念中,人的社会等级有宿命论与可变论的神秘色彩。日月之神(Donyi-Polo)就决定了一个珞巴族人的社会等级。在珞巴族社会里奴隶是允许与主人共同生活在一起,但是奴隶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以随时随地被卖掉。奴隶还被允许与主人同吃同住,共同劳作。奴隶除了身份底下以外,你很难发现他们与主人之间有任何细微的差别,在日常生活中享有与主人家庭成员同样的待遇。由于珞巴族有着较为严格的等级区别,因此严禁奴隶与自由人缔结婚姻。假设一个男性奴隶(尼雅)找到了合适的女性奴隶(帕克妮),那么男性奴隶的主人还必须为他的婚礼张罗,要为其支付彩礼等费用。在传统珞巴族社会里,衡量一个珞巴族人的社会地位高低往往是从其拥有的奴隶数量而定的。同时,在传统的珞巴族社会里是实行一夫一妻与一夫多妻制并存。珞巴族富人有可能会是一夫多妻,但是珞巴族穷人通常很难支付娶多个妻子的费用。因而,在传统社会里一夫一妻是主要形式。珞巴族男子平均结婚的年龄是在16周岁,而女性的年龄在14周岁左右。
(二)珞巴族的传统经济生活
传统的珞巴族人经济是农业为主,以狩猎、采集、养殖与手工艺为辅。珞巴族人习惯于“土普泥构”的操作方式。这种方式是受制于珞巴族人居住的自然环境与气候条件,土普泥构所采用的劳动工具十分简单,是以珞巴族家庭为单位。在季风到达时,珞巴族人会将林地里的灌木等砍伐,乔木留作建房之用。而灌木杂草晒干之后就地焚烧作为有机肥料。林地就变成了耕地,再在此地上耕作,种植青稞等经济作物。其实捕鱼与狩猎对于珞巴族人而言,绝非是简单的农业经济的补充,而是具有非常重要的宗教功能。在传统的珞巴族人社会里,祭祀与猎人都享有至高的社会地位。狩猎在珞巴族人中有着较为严格的意识与禁忌,是宗教活动的一种。而且,珞巴族人认为狩猎与捕鱼的范围是圣地,并非是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出入的。如此,是为了防止圣地受到污染。珞巴族人也十分擅长于制作木质品,他们会自己制作门窗家具,而且珞巴族人的传统木刻记忆在藏区十分出名。而珞巴族人中的铁匠也善于制作各种体制的农耕器具。
(三)珞巴族人的传统宗教文化
珞巴族人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他们的宗教信仰要追溯于对宇宙起源的古老神话与传说。的宗教信仰根源于他们对宇宙起源的古老神话传说。“库瑞木·库鲁”就类似于西方的神话中的宙斯,它也创造创出与众中的其他神灵,而且是各司其职。这种原始的宗教信仰具有泛灵论等色彩。在珞巴族人的宗教信仰中,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都具有灵性与生命。比如,大地之神(Si)、太阳神(Donyi)、月神(Polo)都受到了珞巴族人虔诚的崇拜与敬奉。而祭祀(纽布)在珞巴族人的传统社会生活与宗教习俗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与其他少数民族一样,祭祀都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珞巴族社会里祭祀享有最高的话语权,唯有他们才能讲述族群的历史,解释宗教习俗。他们是神的代言人,能够与神就行直接沟通。祭祀在族群社会生活中,也要占卜吉凶与消灾解惑等角色。 三、隆子县珞巴族人的社会变迁
自1950年后,珞巴族人的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文化习俗受现代文明影响逐渐削弱
隆子县珞巴族人的传统文化习俗,受到了现代文明的不断冲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原有的传统习俗大多被遗弃。珞巴族人的语言、音乐以及传统珞巴族舞蹈对于年轻的珞巴族人而言已毫无兴趣。其实,珞巴族人有着十分丰富的民族歌曲与音乐遗产。尤其是珞巴族人有着非常有特色的民族舞蹈,然而随着现代文明的传播,珞巴族的原有艺术方式已经很难延续。现代舞蹈与音乐已经逐渐流行于珞巴族人之中。
(二)珞巴族人已融入市场经济
隆子县珞巴族人长期以来就是自给自足,大多数时候也只是与藏族进行简单的贸易往来。而处于印度实际控制区域的珞巴族人由于与藏族之间的贸易阻断,来自于印度的生活用品开始流入该地区。如今,珞巴族人已充分適应了市场经济,学会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发展本民族。隆子县县委县政府也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产业。比如,每年的4月16日都确定为珞巴族玉罗节。在这一天珞巴族青年男女都会盛装出席,穿上珞巴族特有的服饰,端着青稞美酒举行珞巴族祭祀仪式。在玉罗节当天,珞巴族男女老幼都会载歌载舞,再次展现珞巴族传统的狩猎与采集场景。
(三)珞巴族服饰等生活方式已融合
珞巴族有着本民族特殊的珞巴族服饰。由于受到气候与季风的影响,珞巴族服饰与藏族服饰有较大区别。墨脱境内的珞巴族男人常身穿无领短袖上衣,而珞巴族妇女喜欢用条形窄幅土布围裹到膝盖处,然后使用竹签将土布固定牢固,将一支臂膀露在外面。而相对于墨脱海拔要更高的米林地区的珞巴族男子就常头戴皮帽,穿无领无扣长服,用腰带束紧,挂腰刀佩弓箭。妇女穿短衣和紧身彩条统裙,佩项珠、铜手镯和腰带。而如今珞巴族青年男女,都已经更习惯穿着简便的牛仔裤等现代服饰。传统的珞巴族服饰只有在盛大的节日庆典中才会从衣柜里翻出。他们也大多数习惯在外地打拼,喜欢于沿海地区的饮食习惯。
由于受到细带文化的影响,现代的生活方式不断深入到珞巴族人中。不少珞巴族人在各地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公务员、教师与医生等现代职业。不少受到过高等教育的珞巴族人,离开家乡远赴各地工作。他们又将现代的观念与思想,先进的科学技术带回了隆子县,带动了隆子县的种植技术与养殖技术,也为隆子县带来了无限的商机与机遇。这些都不再是依靠祭祀的祭祀仪式与神灵的恩赐。
再比如珞巴族的婚姻方面的习俗,传统珞巴族人实行一夫多妻制与一夫一妻制,二者长期共存。然而,由于婚姻法的规定,只能实行一夫一妻制。传统民族习俗里的童婚与买卖婚姻等现象已基本绝迹,取而代之的是现代文明中推崇的自由恋爱。而宗教信仰方面,传统的原始宗教信仰已日益没落。由于受益于我国开明的宗教政策,不少外来宗教开始传入隆子县珞巴族人中。比如基督教在珞巴族人中日益普遍,不少珞巴族人开始皈依基督教。传统的价值观念也在不断变化,珞巴族的传统民间手工艺与舞蹈都还是有序保留。这也得益于西藏自治区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存与扶持。
参考文献:
[1]Ashan Riddi,The Tagins of Arunachal Pradesh: A Study of Continuity and Change,p.92,95.
[2]Col Ved Prakash,Encyclopaedia of North East India,Vol.3,Arunachal Pradesh ,p.1124.
作者简介:
姜镇(1987—),男,汉族,河南南阳人,学生,在读硕士,单位:西藏民族学院民族研究院,研究方向:民族学。
邓贝(1992—),女,汉族,陕西商洛,西藏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项目名称:
本文系西藏民族大学2015年民族学重点学科的一般项目的课题成果,项目编号为15MZXYB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