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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1982年经济危机爆发后,香港因大量企业倒闭引发欠薪浪潮,欠薪优先权机制出现失灵。以国外经验为模本,香港构设了欠薪保障基金制度。该制度依托完善的法律程序将欠薪纳入专门基金予以垫付,并逐渐提高垫付标准。这种法律设计特点鲜明,实际运行数据也证明比较成功。这为解决当前农民工极端讨薪事件频发、欠薪问题季节性爆发的顽疾,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制度化思路。我国应当鼓励地方探索和构建企业欠薪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