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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大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突出的位置,并要求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改进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关键词: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其也是打击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因此,检察人员是否廉洁、公正,关系到法律权威、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信仰程度。在新的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才能适应新的要求,才能规范司法行为并取信于民,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机关。
一、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意义
1.正确履行法律监督权的重要保证
根据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因此,检察人员在工作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可能会被监督对象腐蚀,一旦其意志不鉴定就可能受腐蚀而掉入腐败的泥潭。如果检察人员自身不廉洁,甚至贪污腐败,反腐倡廉任务就无法完成;如果检察人员自身不公正执法,甚至违法乱纪,就不可能正确行使法律监督权;如果检察人员自身不过硬,就不能监督其他部门。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加大自身反腐倡廉的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2.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检察事业是法律监督机关,其担负着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检察机关的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出现问题,容易影响检察机关公平正义的形象,甚至会失去党和人民的信任。因此,加强检察机关廉政建设,通过教育鼓励检察人员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努力成为诚信风尚的倡导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只有检察人员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才能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事关检察事业兴衰成败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检察机关必须根据新的形势深入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否则,一旦检察机关出现问题不能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就会失去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因此检察机关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动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有的检察人员未能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他们片面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态度,不愿接受监督。有的领导只顾搞业务工作,不重视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有的纪检监察人员存在好人思想,当好好先生,不敢得罪人,对检察人员要求不严,管理松懈。
2.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流于形式
虽然,不少检察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规定了考核内容及相应的惩罚措施,但是往往流于形式未达到考核的效果。因为,大多数检察院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放在年底,而年底各种考核工作极其多,于是多数检察院会将此项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放在一起考核。由于时间紧和任务重,纪检人员往往只考核检察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对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实际上取得应有的考核效果。
3.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意识不强
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不强。检察机关本身是法律监督机关,因而在内部监督问题上缺乏责任感,监督意识不强,不愿、不敢监督,导致监督不力,效果不佳。检察人员自身也不愿被监督,认为这种监督是组织上对他不信任,因此其主动接受监督的意愿也不强。
4.思想教育效果不佳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进行,我国的社会各个领域不断发展变化,人们的思想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因此,少数检察人员也受到社会不良文化和国外文化的冲击,出现了一些与社会主义理念相违背的思想。而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仍采取旧方法,难以解决各种问题,亦难以满足检察人员思想教育的需求,教育效果不佳是难免的。
这些问题出现,主要的原因有四个方面:少数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腐化变质,政治立场不坚定;少数检察人员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和外国文化的影响和侵蚀,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发生了变化;检察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出现管理漏洞,导致监督不到位;思想教育方法落后,流于形式,教育效果不佳。
三、如何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1.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
唯物主义哲学认为,正确的意识对人们的行为有指导、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会造成人们犯错误甚至走上极端。因此,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境界,长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观念教育十分必要。故检察机关应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和改进思想教育方式、方法,以此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通过思想教育帮助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并在检察机关形成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
2.完善制度建设,为反腐倡廉提供制度保障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公正执法、廉洁从检是检察机关的工作原则。因此,加强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建立健全符合检察机关特点的反腐倡廉制度,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善制度建设,首先是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大责任倒查、追究力度。完善制度建设,其次要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围绕规范执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等方面监督,这样才能有效规范检察人员司法行为。完善制度建设,再次是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保证制度落实不走样、不落空,形成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3.加大监督力度,重点监督领导干部
权力是把双刃剑,权力失去制约容易产生腐败。在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以及部门负责人具有较大的权力,如果这种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就可能导致滥用,因此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应当成为监督的重点。因此,加强对领导干部及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必须对决策、执行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必须对人事、财务、采购等事宜进行监督,保证权力的行使制度化、规范化。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主要靠落实民主集中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个人分工负,相互监督,避免专断独权现象出现。加大事前预防和事中约束的力度,形成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错误的机制。加强事前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发扬民主作风,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杜绝拍脑袋决定重大事宜的现象。进行事中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全体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
4.着重监督执法办案,坚决查处检察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检察工作主要内容是执法办案,只有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才能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腐败。执法办案是检察人员行使职权的重要内容,也是违法违纪高发的环节。因此,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针对案件中暴露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通过监督规范执法程序,规范司法行为,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执法办案的满意度。
5.加大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能力
加强纪检监督队伍建设,增加工作人员提高监督能力,解决人少事多无法监督的问题。加大对纪检监察的支持力度,改变纪检监察人员不敢监督的观念,通过对执法办案活动开展检务督察,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一查到底,解决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培训,树立纪检监察人员依法办事,秉公执纪的意识。让纪检监察人员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硬碰硬,敢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通过开展常态化的监察工作,促使检察人员文明执法,改进办案的方式方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关键词: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其也是打击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因此,检察人员是否廉洁、公正,关系到法律权威、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信仰程度。在新的形势下,检察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才能适应新的要求,才能规范司法行为并取信于民,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机关。
一、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意义
1.正确履行法律监督权的重要保证
根据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因此,检察人员在工作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可能会被监督对象腐蚀,一旦其意志不鉴定就可能受腐蚀而掉入腐败的泥潭。如果检察人员自身不廉洁,甚至贪污腐败,反腐倡廉任务就无法完成;如果检察人员自身不公正执法,甚至违法乱纪,就不可能正确行使法律监督权;如果检察人员自身不过硬,就不能监督其他部门。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加大自身反腐倡廉的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2.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
检察事业是法律监督机关,其担负着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检察机关的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出现问题,容易影响检察机关公平正义的形象,甚至会失去党和人民的信任。因此,加强检察机关廉政建设,通过教育鼓励检察人员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努力成为诚信风尚的倡导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只有检察人员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才能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事关检察事业兴衰成败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检察机关必须根据新的形势深入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否则,一旦检察机关出现问题不能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就会失去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因此检察机关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动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有的检察人员未能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他们片面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情,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态度,不愿接受监督。有的领导只顾搞业务工作,不重视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有的纪检监察人员存在好人思想,当好好先生,不敢得罪人,对检察人员要求不严,管理松懈。
2.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流于形式
虽然,不少检察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规定了考核内容及相应的惩罚措施,但是往往流于形式未达到考核的效果。因为,大多数检察院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放在年底,而年底各种考核工作极其多,于是多数检察院会将此项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放在一起考核。由于时间紧和任务重,纪检人员往往只考核检察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对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实际上取得应有的考核效果。
3.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意识不强
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不强。检察机关本身是法律监督机关,因而在内部监督问题上缺乏责任感,监督意识不强,不愿、不敢监督,导致监督不力,效果不佳。检察人员自身也不愿被监督,认为这种监督是组织上对他不信任,因此其主动接受监督的意愿也不强。
4.思想教育效果不佳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进行,我国的社会各个领域不断发展变化,人们的思想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因此,少数检察人员也受到社会不良文化和国外文化的冲击,出现了一些与社会主义理念相违背的思想。而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仍采取旧方法,难以解决各种问题,亦难以满足检察人员思想教育的需求,教育效果不佳是难免的。
这些问题出现,主要的原因有四个方面:少数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动摇、思想腐化变质,政治立场不坚定;少数检察人员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和外国文化的影响和侵蚀,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发生了变化;检察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出现管理漏洞,导致监督不到位;思想教育方法落后,流于形式,教育效果不佳。
三、如何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1.加强思想教育,牢固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
唯物主义哲学认为,正确的意识对人们的行为有指导、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会造成人们犯错误甚至走上极端。因此,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境界,长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观念教育十分必要。故检察机关应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和改进思想教育方式、方法,以此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通过思想教育帮助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并在检察机关形成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
2.完善制度建设,为反腐倡廉提供制度保障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公正执法、廉洁从检是检察机关的工作原则。因此,加强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建立健全符合检察机关特点的反腐倡廉制度,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善制度建设,首先是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大责任倒查、追究力度。完善制度建设,其次要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围绕规范执法,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等方面监督,这样才能有效规范检察人员司法行为。完善制度建设,再次是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保证制度落实不走样、不落空,形成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3.加大监督力度,重点监督领导干部
权力是把双刃剑,权力失去制约容易产生腐败。在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以及部门负责人具有较大的权力,如果这种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就可能导致滥用,因此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应当成为监督的重点。因此,加强对领导干部及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必须对决策、执行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必须对人事、财务、采购等事宜进行监督,保证权力的行使制度化、规范化。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主要靠落实民主集中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个人分工负,相互监督,避免专断独权现象出现。加大事前预防和事中约束的力度,形成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错误的机制。加强事前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发扬民主作风,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杜绝拍脑袋决定重大事宜的现象。进行事中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全体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
4.着重监督执法办案,坚决查处检察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检察工作主要内容是执法办案,只有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才能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腐败。执法办案是检察人员行使职权的重要内容,也是违法违纪高发的环节。因此,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针对案件中暴露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通过监督规范执法程序,规范司法行为,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执法办案的满意度。
5.加大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能力
加强纪检监督队伍建设,增加工作人员提高监督能力,解决人少事多无法监督的问题。加大对纪检监察的支持力度,改变纪检监察人员不敢监督的观念,通过对执法办案活动开展检务督察,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一查到底,解决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培训,树立纪检监察人员依法办事,秉公执纪的意识。让纪检监察人员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硬碰硬,敢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通过开展常态化的监察工作,促使检察人员文明执法,改进办案的方式方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