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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核心课程的法理学在法学专业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地方高校法理学教学始终是法学教学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课程设置不合理、认识上的偏差、师资力量薄弱与教学方法单一。文章根据法理学实际教学经验从课程设置、课程地位、师资力量、教学方法四个方面提出了改革建议,以求为地方高校法理学的教学改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