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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活动的核心内容在于不断发现揭示自然科学规律和人类行为发生规律,集成了心理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學的知识。
现代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技术创新对经济社会和企业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是全方位的,表现为社会生产方式和企业发展方式的实质性变化,技术创新的成果效益最大化直接投射在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演进上。毫无疑问,创新就是改变现状,就是对已有规则的突破,因此,创新行为、创新者是需要勇气和策略的,这种策略,在企业层面上表现为经营运作能力。
传统经济社会讨论的“技术”以物质生产活动为主要诉求对象,技术概念的内涵主要指自然科学知识、技术、工艺、配方成果等。但现代经济生活服务产品化、消费概念化、交易信息化、财富虚拟化倾向越来越普遍,对产品需求、消费享受即时的、心理的满足感要求日益强化,加之市场竞争范围和信息传播手段的发展变化,使经营运作能力对现实技术进步效应的作用影响日显重要。
由此不难得出,现实技术因素的内涵必须加以拓宽。作为现实生产力的科学技术不仅是自然科学知识,还包含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同时,技术创新的目标如何实现也需要“再思考”,需要回答的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需要什么条件。科学技术作为独立的生产力因素,其作用渗透于全部生产力要素包括劳动力、劳动对象、生产资料及管理等要素之中,如何对这些要素加以配置、发挥要素作用,需要有系统的眼界,在操作上需要系统集成。因此,如何推进技术更快更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关键环节在于技术经营,在于管理能力和效率。技术经营是中国现阶段制约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瓶颈,解决之道在于需要集成运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技术创新的终极目的是改变人的自身的福利。技术创新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优化提高生产活动的投入产出效率。一个新技术的应用一定表现为现场的企业组织、流程的改变,不断优化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保证可持续发展。同时生产生活的组织流程和合作交往规则也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因此就有了人与人关系的不断调整。进一步说,由于现在大生产、流水性作业带来人的心理紧张,最终要求每个人对这种生产方式在心理上真正接受。因此技术创新所引起的生产方式的变革,呼唤人的行为和心灵的享受内容同步演进,只有人的行为和心灵享受的同步优化改进,才能体现人的尊严,体现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和人的生存价值实现。
技术创新活动的核心内容在于不断发现揭示自然科学规律和人类行为发生规律,集成了心理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由于规律具有内生性和自发生命力,从而也具有可持续能力,因此创新活动要自觉遵循自然规律和心理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就会自觉关注环境承载能力以及资源的再生能力、修复能力、替代升级能力,坚持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实现生产方式的转变。WTO反对一切形式的垄断和变相的垄断,但保护知识产权、技术的垄断。同时对生产力的可持续、对环境标准的垄断是保护的,中国企业或理论界需在这方面进一步深入理解。
技术创新所提供的生活消费品包括各类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和生活服务,需要有对产品的欣赏、接受、享用的积极性才能最终实现。创新成果的知识含量需要加以普及推广被消费者所理解接受,创新的价值必须在消费者心灵上和产品使用场合才能呼应初衷,技术创新成果才能真正抵达其价值链的终端。还有,技术创新的成果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因此开展科普活动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另一个轮子,只有全社会了解新兴技术的社会进步意义,技术创新的初衷才能真正实现。总之,生产与生活、供给与需求、价值创造与价值欣赏和消费的协同配合,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要义和内容。
建立现代企业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安定的重要基础。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加强制度和政策的建设,也需要加强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伦理基础建设。
以实质平等为取向的劳动关系
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劳动力逐渐进入市场。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在平等自愿情况下,签订契约。相对计划经济来说,这种平等使劳动者和企业有更多的自由选择的权利,具有历史进步意义,从深层次意义上说,体现了形式上的平等。在劳资关系中,资方处于“强势”,他们拥有生产资料,手握劳动者进入企业大门的“钥匙”,而劳动者处于“弱势”,他们手头资源不多,与资方谈判筹码有限。当代中国劳动力供应数量充沛,劳动力供求关系明显有利于资方,要实现和谐劳动关系,需要通过强调实质平等并以此为伦理基础,在制度和政策上加以倾斜。新出台《劳动合同法》贯彻了这一伦理精神,其中不少条款对劳动者利益做了倾斜,对企业方进行合理的规范和必要的限制,有效推动了劳资双方从形式平等向实质平等发展,有利于社会真正的平等与和谐。
但新《劳动合同法》也引起了人们的不同解读和评价,这反映出社会在利益多元化的历史条件下利益关系的复杂性。有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虽有利于保证劳动者稳定感,但加重企业负担,僵化劳资关系,不利于企业的创新发展。而企业则普遍担心,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使其成为企业的“永久员工”,意味着“铁饭碗”时代的“回归”。和谐劳动关系涉及劳资双方,制度和政策对劳动者做必要的倾斜原则是对的,这是针对劳资双方不同地位和中国特殊情况而做出的选择。但倾斜到什么程度更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需实践来回答。放任强势的用人单位而不采取适当的约束和规范,劳动者利益就得不到有效保护,而制度和政策对强势的用人单位过于严厉限制,影响了用人单位用人的积极性,也会影响劳动者就业。制度和政策的解释和细化,具体案例的处理,都可调节向劳动者倾斜的力度。使劳动者“强势”起来更有价值的工作是,加强对劳动者技能的培训,鼓励钻研技术以获得更多的与用人单位谈判的“筹码”。
倡导诚信守法为导向的劳动关系在建立、履行劳动合同关系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须遵守诚信原则。只有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劳动关系,才能减少劳资双方摩擦、纠纷,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法律可通过强制手段制裁违约者,但由于社会生活中劳动关系的复杂性,仅靠法律还远远不够,必须强调道德的作用,建立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和谐劳动关系的伦理基础。在与劳动关系合同相关的信息掌握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不对称的,用人单位要明显优于劳动者。法律条文难以具体规定哪些情况要向劳动者披露,大多数劳动者也难以确认企业提供信息的真实度。即使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何对合同中的条文做出解释,都会碰到一些棘手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然涉及法律和行政问题,而在用人单位背后,其法律资源和行政资源要比劳动者强得多。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就可能利用其优势地位,在法律和道 德边缘上用不完整、不全面的信息误导劳动者。对此,法律需要不断完善,约束企业在利益追求中的不合理冲动,同时大力加强企业道德培育。
当然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也要树立诚实守信意识并诉诸行动。中国社会转型推动中国从“熟人社会”走向“生人社会”,劳动者难以充分了解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在了解劳动者信息中也遇到不少难题。一些劳动者在跨地区流动中,利用用人单位不熟悉情况的弱点,提供虚假信息,还有些劳动者为个人利益频繁跳槽。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诚实守信也应成为劳动者的自觉道德要求。
履行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
传统上的企业目标是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即企业应以股东利益为中心。这种说法不能算错,因企业不为投资者利益着想,投资者为什么要投资?但这种说法有局限,企业目标应是双重的,即一方面要实现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要为社会作贡献。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融入社会利益之中,是实现企业双重目标的最佳方式,也是企业近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兼顾的最佳方式。
承担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 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方,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符合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企业把承担相应的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作为自己的自觉行为、日常行为,转变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才能成为可能,社会和谐才能真正得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主动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环境、社区的社会责任,善待员工、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改善生产条件,同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与加强社会建设的要求相吻合,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还要承担“生产者延伸责任”,即对产品的整个生命流程承担责任,就是从产品生产到产品使用完毕后的回收、再生或弃置的全部责任,这为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抓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必须把消费者利益放在重要地位。企业社会责任在于使消费者得到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一个为消费者利益着想的企业,既为社会作出了贡献,又有可能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实现投资者利益。
承担企业公民责任 随着经济全球化潮流的發展,随着全球环境压力的增加,随着消费者和非政府组织压力的增强,企业的竞争环境和规则发生了重要变化,企业经营理念也发生了深刻转变,“企业公民”的本质定位越来越清晰。从国际范围看,正在逐步由市场经济初期的弱肉强食提升到现代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作竞争,由市场经济初期的你死我活提升到现代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互利共赢,由市场经济初期的唯利是图提升到现代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和谐发展。从企业经营理念看,从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转变到追求股东利益和其他相关者利益平衡发展,从追求企业当前利益最大化转变到追求企业长远利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从追求企业自身利益的发展转变到追求企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从追求硬竞争力转变到在强化硬竞争力的同时提升企业软竞争力,企业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多地体现在企业的经营理念中。
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旨在引导企业在更高起点上、更好地履行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包括环境责任、社会责任等。目前部分省市已具备这样的条件,企业有意愿和实力参与,老百姓和消费者有要求,社会中介第三方有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政府应因势利导、积极推动。尤其应将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作为我国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试点,探索形成企业社会责任的评判标准、政策体系和运作机制,并通过产业链、供应链的辐射等途径,带动全国企业更好地落实社会责任。
承担创新责任
企业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必须致力于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营销方式创新等。企业在创新中取得的成绩越大,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也越能实现投资者利益。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投资者利益会在企业创新过程中同时实现,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是提升软实力、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过去衡量企业成功的标准是利润,现在不仅要看盈利情况,还要看企业承担多少社会责任,不仅要关注企业经济指标,更要关注企业人文、资源和环境指标。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可塑造良好企业形象,进而获得品牌、信誉和创造力等无形资产,使企业在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
承担共享共建社会责任
从国际经验看,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既要依靠企业自身力量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也要靠政府积极引导和统筹规划。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构建并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自觉、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政府着眼点要放在完善公共配套政策上,建立和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和奖励处罚机制,鼓励、引导企业树立符合社会责任要求的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第三方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制定本行业、本商会企业社会责任公约、行规,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声势,形成氛围。
承担道德责任
道德层次的社会责任是企业自愿承担的,这种自觉性体现于企业领导层的经营理念之中。企业生存和发展取决于企业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包括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协调。当认识到这点后,对道德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就会从被动转为主动,从信念转为实践,从个人履行转为企业家群体履行,从个人自律转为企业家群体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对任何企业来说,发展和效益是基础,经营不佳甚至亏损负债就谈不到社会责任,更不必说履行道德责任了。企业履行道德责任需要的资金来自企业利润的一部分,利润分配的制度化及动用企业利润中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程序化、规范化,是企业履行道德层次社会责任持久化的保证。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既能协调投资者、管理层和职工间的关系,又能协调企业近期发展和长期发展间的关系。
现代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技术创新对经济社会和企业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是全方位的,表现为社会生产方式和企业发展方式的实质性变化,技术创新的成果效益最大化直接投射在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演进上。毫无疑问,创新就是改变现状,就是对已有规则的突破,因此,创新行为、创新者是需要勇气和策略的,这种策略,在企业层面上表现为经营运作能力。
传统经济社会讨论的“技术”以物质生产活动为主要诉求对象,技术概念的内涵主要指自然科学知识、技术、工艺、配方成果等。但现代经济生活服务产品化、消费概念化、交易信息化、财富虚拟化倾向越来越普遍,对产品需求、消费享受即时的、心理的满足感要求日益强化,加之市场竞争范围和信息传播手段的发展变化,使经营运作能力对现实技术进步效应的作用影响日显重要。
由此不难得出,现实技术因素的内涵必须加以拓宽。作为现实生产力的科学技术不仅是自然科学知识,还包含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同时,技术创新的目标如何实现也需要“再思考”,需要回答的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需要什么条件。科学技术作为独立的生产力因素,其作用渗透于全部生产力要素包括劳动力、劳动对象、生产资料及管理等要素之中,如何对这些要素加以配置、发挥要素作用,需要有系统的眼界,在操作上需要系统集成。因此,如何推进技术更快更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关键环节在于技术经营,在于管理能力和效率。技术经营是中国现阶段制约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瓶颈,解决之道在于需要集成运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技术创新的终极目的是改变人的自身的福利。技术创新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优化提高生产活动的投入产出效率。一个新技术的应用一定表现为现场的企业组织、流程的改变,不断优化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保证可持续发展。同时生产生活的组织流程和合作交往规则也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因此就有了人与人关系的不断调整。进一步说,由于现在大生产、流水性作业带来人的心理紧张,最终要求每个人对这种生产方式在心理上真正接受。因此技术创新所引起的生产方式的变革,呼唤人的行为和心灵的享受内容同步演进,只有人的行为和心灵享受的同步优化改进,才能体现人的尊严,体现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和人的生存价值实现。
技术创新活动的核心内容在于不断发现揭示自然科学规律和人类行为发生规律,集成了心理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由于规律具有内生性和自发生命力,从而也具有可持续能力,因此创新活动要自觉遵循自然规律和心理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就会自觉关注环境承载能力以及资源的再生能力、修复能力、替代升级能力,坚持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准,实现生产方式的转变。WTO反对一切形式的垄断和变相的垄断,但保护知识产权、技术的垄断。同时对生产力的可持续、对环境标准的垄断是保护的,中国企业或理论界需在这方面进一步深入理解。
技术创新所提供的生活消费品包括各类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和生活服务,需要有对产品的欣赏、接受、享用的积极性才能最终实现。创新成果的知识含量需要加以普及推广被消费者所理解接受,创新的价值必须在消费者心灵上和产品使用场合才能呼应初衷,技术创新成果才能真正抵达其价值链的终端。还有,技术创新的成果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因此开展科普活动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另一个轮子,只有全社会了解新兴技术的社会进步意义,技术创新的初衷才能真正实现。总之,生产与生活、供给与需求、价值创造与价值欣赏和消费的协同配合,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要义和内容。
建立现代企业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安定的重要基础。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加强制度和政策的建设,也需要加强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伦理基础建设。
以实质平等为取向的劳动关系
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劳动力逐渐进入市场。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在平等自愿情况下,签订契约。相对计划经济来说,这种平等使劳动者和企业有更多的自由选择的权利,具有历史进步意义,从深层次意义上说,体现了形式上的平等。在劳资关系中,资方处于“强势”,他们拥有生产资料,手握劳动者进入企业大门的“钥匙”,而劳动者处于“弱势”,他们手头资源不多,与资方谈判筹码有限。当代中国劳动力供应数量充沛,劳动力供求关系明显有利于资方,要实现和谐劳动关系,需要通过强调实质平等并以此为伦理基础,在制度和政策上加以倾斜。新出台《劳动合同法》贯彻了这一伦理精神,其中不少条款对劳动者利益做了倾斜,对企业方进行合理的规范和必要的限制,有效推动了劳资双方从形式平等向实质平等发展,有利于社会真正的平等与和谐。
但新《劳动合同法》也引起了人们的不同解读和评价,这反映出社会在利益多元化的历史条件下利益关系的复杂性。有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虽有利于保证劳动者稳定感,但加重企业负担,僵化劳资关系,不利于企业的创新发展。而企业则普遍担心,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使其成为企业的“永久员工”,意味着“铁饭碗”时代的“回归”。和谐劳动关系涉及劳资双方,制度和政策对劳动者做必要的倾斜原则是对的,这是针对劳资双方不同地位和中国特殊情况而做出的选择。但倾斜到什么程度更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需实践来回答。放任强势的用人单位而不采取适当的约束和规范,劳动者利益就得不到有效保护,而制度和政策对强势的用人单位过于严厉限制,影响了用人单位用人的积极性,也会影响劳动者就业。制度和政策的解释和细化,具体案例的处理,都可调节向劳动者倾斜的力度。使劳动者“强势”起来更有价值的工作是,加强对劳动者技能的培训,鼓励钻研技术以获得更多的与用人单位谈判的“筹码”。
倡导诚信守法为导向的劳动关系在建立、履行劳动合同关系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须遵守诚信原则。只有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劳动关系,才能减少劳资双方摩擦、纠纷,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法律可通过强制手段制裁违约者,但由于社会生活中劳动关系的复杂性,仅靠法律还远远不够,必须强调道德的作用,建立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和谐劳动关系的伦理基础。在与劳动关系合同相关的信息掌握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不对称的,用人单位要明显优于劳动者。法律条文难以具体规定哪些情况要向劳动者披露,大多数劳动者也难以确认企业提供信息的真实度。即使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何对合同中的条文做出解释,都会碰到一些棘手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然涉及法律和行政问题,而在用人单位背后,其法律资源和行政资源要比劳动者强得多。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就可能利用其优势地位,在法律和道 德边缘上用不完整、不全面的信息误导劳动者。对此,法律需要不断完善,约束企业在利益追求中的不合理冲动,同时大力加强企业道德培育。
当然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也要树立诚实守信意识并诉诸行动。中国社会转型推动中国从“熟人社会”走向“生人社会”,劳动者难以充分了解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在了解劳动者信息中也遇到不少难题。一些劳动者在跨地区流动中,利用用人单位不熟悉情况的弱点,提供虚假信息,还有些劳动者为个人利益频繁跳槽。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诚实守信也应成为劳动者的自觉道德要求。
履行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
传统上的企业目标是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即企业应以股东利益为中心。这种说法不能算错,因企业不为投资者利益着想,投资者为什么要投资?但这种说法有局限,企业目标应是双重的,即一方面要实现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要为社会作贡献。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融入社会利益之中,是实现企业双重目标的最佳方式,也是企业近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兼顾的最佳方式。
承担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 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方,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符合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企业把承担相应的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作为自己的自觉行为、日常行为,转变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才能成为可能,社会和谐才能真正得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主动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环境、社区的社会责任,善待员工、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改善生产条件,同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与加强社会建设的要求相吻合,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还要承担“生产者延伸责任”,即对产品的整个生命流程承担责任,就是从产品生产到产品使用完毕后的回收、再生或弃置的全部责任,这为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抓手。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必须把消费者利益放在重要地位。企业社会责任在于使消费者得到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一个为消费者利益着想的企业,既为社会作出了贡献,又有可能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实现投资者利益。
承担企业公民责任 随着经济全球化潮流的發展,随着全球环境压力的增加,随着消费者和非政府组织压力的增强,企业的竞争环境和规则发生了重要变化,企业经营理念也发生了深刻转变,“企业公民”的本质定位越来越清晰。从国际范围看,正在逐步由市场经济初期的弱肉强食提升到现代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作竞争,由市场经济初期的你死我活提升到现代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互利共赢,由市场经济初期的唯利是图提升到现代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和谐发展。从企业经营理念看,从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转变到追求股东利益和其他相关者利益平衡发展,从追求企业当前利益最大化转变到追求企业长远利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从追求企业自身利益的发展转变到追求企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从追求硬竞争力转变到在强化硬竞争力的同时提升企业软竞争力,企业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多地体现在企业的经营理念中。
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旨在引导企业在更高起点上、更好地履行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包括环境责任、社会责任等。目前部分省市已具备这样的条件,企业有意愿和实力参与,老百姓和消费者有要求,社会中介第三方有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政府应因势利导、积极推动。尤其应将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作为我国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试点,探索形成企业社会责任的评判标准、政策体系和运作机制,并通过产业链、供应链的辐射等途径,带动全国企业更好地落实社会责任。
承担创新责任
企业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必须致力于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营销方式创新等。企业在创新中取得的成绩越大,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也越能实现投资者利益。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投资者利益会在企业创新过程中同时实现,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是提升软实力、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过去衡量企业成功的标准是利润,现在不仅要看盈利情况,还要看企业承担多少社会责任,不仅要关注企业经济指标,更要关注企业人文、资源和环境指标。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可塑造良好企业形象,进而获得品牌、信誉和创造力等无形资产,使企业在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
承担共享共建社会责任
从国际经验看,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既要依靠企业自身力量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也要靠政府积极引导和统筹规划。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构建并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自觉、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政府着眼点要放在完善公共配套政策上,建立和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和奖励处罚机制,鼓励、引导企业树立符合社会责任要求的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第三方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制定本行业、本商会企业社会责任公约、行规,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声势,形成氛围。
承担道德责任
道德层次的社会责任是企业自愿承担的,这种自觉性体现于企业领导层的经营理念之中。企业生存和发展取决于企业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包括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协调。当认识到这点后,对道德层次的企业社会责任就会从被动转为主动,从信念转为实践,从个人履行转为企业家群体履行,从个人自律转为企业家群体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对任何企业来说,发展和效益是基础,经营不佳甚至亏损负债就谈不到社会责任,更不必说履行道德责任了。企业履行道德责任需要的资金来自企业利润的一部分,利润分配的制度化及动用企业利润中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程序化、规范化,是企业履行道德层次社会责任持久化的保证。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既能协调投资者、管理层和职工间的关系,又能协调企业近期发展和长期发展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