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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课程理念下的教学模式与教学方式研究课题,结合建立新的评价体系的重要性,从建立客观公正,以人为本,科学完善的教师评价体系和建立体现数学特征,促进学生充分发展的学生评价体系两个方面论述了建立科学完善的中学数学教学评价体系,是解决制约数学教学改革顺利实施的瓶颈问题。
关键词:教育评价;教育改革;评价观念
教育评价是教学改革和发展的“调控器”,“有什么样的评价就有什么样的教学”,因此,全体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尽快转变评价观念,树立发展性评价的理念,弱化教育评价的选拔、甄别功能,强化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学生才能在学校和老师的评价中获得自信,发现自己的优点和特长。
一、建立新的评价体系的重要性
数学教学评价是数学教学的组成部分。《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将评价改革列为课程目标的六个具体目标之一,并提出课程评价的方向是“要改革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革教学实践的功能”。《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提出:“评价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的学习过程……要关注他们在数学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可见,建立科学完善的中学数学教学评价体系是数学新课程改革实施的关键,是解决制约数学教学改革顺利实施的瓶颈问题。
二、建立客观公正,以人为本,科学完善的教师评价体系
新课程的评价体系要求:建立旨在促进教师、学生、学校不断提高和发展的评价体系,发展为本,评价为人的终身发展服务。改变过去以学生成绩为唯一依据来评价教师教学工作的做法,在参照学生成绩的基础上,结合教师的工作态度、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和教研水平来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改变过去由学校为唯一评价主体来评价教师的做法,综合学生评价、家长评价、教师互评、教研组年级组互评、教师自评和学校考评的结果来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1. 建立发展为本,具有客观性和前瞻性的教师评价体系
评价的功能是指导全面搜集和处理评价的对象在教育活动过程中的真实信息,从而改进教育决策,促进教育发展。通过评价,使教师的人格与感情受到尊敬,使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都得到不断发展,自信心不断增强。因此,以具有客观性和前瞻性的教育理念评价与考核教师,才能达到教育价值的增值。
2. 建立评价为人,具有科学性和发展性的教师评价体系
对教师的客观评价,就是对教育的客观评价,必须按照教育的特殊性原则,才能使课程改革得到顺利实施,使新课程的功效得到弹性发挥。建立评价为人的科学性和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将对促进教师的不断提高起到重要作用,对推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三、建立体现数学特征,促进学生充分发展的学生评价体系
数学教育评价应充分体现出数学交流、计算和估算、逻辑推理、模式探究、问题解决等数学的特征,重视思维过程的评价。学习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学生在发展上是存在差异的,要求没有差异就意味着不要求发展。因此在课程的评价上应把评价的对象从对学生的认知评价扩展为全面的、综合教育质量的评价。应该建立多方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让评价为学生自由发展创造足够的空间,实现不同的人在数学上获得不同的发展。
1. 整体性和综合性评价相结合
新的评价体系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为核心,评价内容较全面,范围较广泛,既对学生学习结果描述和判断,又对产生这一结果的过程描述和判断;既对学生知识程度、能力表现进行评价,又对学习兴趣、态度、情感体验等方面进行评价,突出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
2. 阶段性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新课程评价要求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结果,更要关注学生的发展;既要注重终结性评价,更要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的形成性评价。⑴建立学生学习成长过程的档案,收集学生学习的各种资料。⑵注重阶段性评价,把评价贯穿到整个学期的教学过程中。⑶做到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的整合。
3. 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设立评价项目时不仅注意到定量的评价,如习题量、教具制作量、小论文写作量、图形(片)创作量等,而且更注重定性评价,如学期评语、阶段评语等,并在教学过程中要求教师多用激励性语言鼓励和肯定学生,客观评价学生的进步和不足。
4. 反馈性评价和反思总结相结合
评价时应该把“不求人成功,但求人进步”作为教学过程中所追求的一种境界,同时也兼顾个体差异。教师是合作学习的设计者和评估者,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的同时引起学生的反思,要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敢于修正错误,及时反馈信息,形成气氛活跃、开放民主、自然和谐的师生与生生间多向知识信息传递和交换的“立体式”“多动式”教学格局。
⒌注重评价主体和方式的多样化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强调评价主体和方式要多样化,并具体提出:“要将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和社会评价结合起来。评价方式应当多种多样,既可采用书面考试、口试、作业分析等方式,也可采用课堂观察、课后访谈、大型作业、建立成长记录袋、分析小论文和活动报告等方式。”在评价学生的数学学习时,教师是主要的评价者,但不是评价的唯一主体。
(通渭县二中)
关键词:教育评价;教育改革;评价观念
教育评价是教学改革和发展的“调控器”,“有什么样的评价就有什么样的教学”,因此,全体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尽快转变评价观念,树立发展性评价的理念,弱化教育评价的选拔、甄别功能,强化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学生才能在学校和老师的评价中获得自信,发现自己的优点和特长。
一、建立新的评价体系的重要性
数学教学评价是数学教学的组成部分。《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将评价改革列为课程目标的六个具体目标之一,并提出课程评价的方向是“要改革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革教学实践的功能”。《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提出:“评价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的学习过程……要关注他们在数学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可见,建立科学完善的中学数学教学评价体系是数学新课程改革实施的关键,是解决制约数学教学改革顺利实施的瓶颈问题。
二、建立客观公正,以人为本,科学完善的教师评价体系
新课程的评价体系要求:建立旨在促进教师、学生、学校不断提高和发展的评价体系,发展为本,评价为人的终身发展服务。改变过去以学生成绩为唯一依据来评价教师教学工作的做法,在参照学生成绩的基础上,结合教师的工作态度、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和教研水平来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改变过去由学校为唯一评价主体来评价教师的做法,综合学生评价、家长评价、教师互评、教研组年级组互评、教师自评和学校考评的结果来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1. 建立发展为本,具有客观性和前瞻性的教师评价体系
评价的功能是指导全面搜集和处理评价的对象在教育活动过程中的真实信息,从而改进教育决策,促进教育发展。通过评价,使教师的人格与感情受到尊敬,使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都得到不断发展,自信心不断增强。因此,以具有客观性和前瞻性的教育理念评价与考核教师,才能达到教育价值的增值。
2. 建立评价为人,具有科学性和发展性的教师评价体系
对教师的客观评价,就是对教育的客观评价,必须按照教育的特殊性原则,才能使课程改革得到顺利实施,使新课程的功效得到弹性发挥。建立评价为人的科学性和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将对促进教师的不断提高起到重要作用,对推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三、建立体现数学特征,促进学生充分发展的学生评价体系
数学教育评价应充分体现出数学交流、计算和估算、逻辑推理、模式探究、问题解决等数学的特征,重视思维过程的评价。学习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学生在发展上是存在差异的,要求没有差异就意味着不要求发展。因此在课程的评价上应把评价的对象从对学生的认知评价扩展为全面的、综合教育质量的评价。应该建立多方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让评价为学生自由发展创造足够的空间,实现不同的人在数学上获得不同的发展。
1. 整体性和综合性评价相结合
新的评价体系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为核心,评价内容较全面,范围较广泛,既对学生学习结果描述和判断,又对产生这一结果的过程描述和判断;既对学生知识程度、能力表现进行评价,又对学习兴趣、态度、情感体验等方面进行评价,突出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
2. 阶段性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新课程评价要求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结果,更要关注学生的发展;既要注重终结性评价,更要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的形成性评价。⑴建立学生学习成长过程的档案,收集学生学习的各种资料。⑵注重阶段性评价,把评价贯穿到整个学期的教学过程中。⑶做到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的整合。
3. 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设立评价项目时不仅注意到定量的评价,如习题量、教具制作量、小论文写作量、图形(片)创作量等,而且更注重定性评价,如学期评语、阶段评语等,并在教学过程中要求教师多用激励性语言鼓励和肯定学生,客观评价学生的进步和不足。
4. 反馈性评价和反思总结相结合
评价时应该把“不求人成功,但求人进步”作为教学过程中所追求的一种境界,同时也兼顾个体差异。教师是合作学习的设计者和评估者,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的同时引起学生的反思,要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敢于修正错误,及时反馈信息,形成气氛活跃、开放民主、自然和谐的师生与生生间多向知识信息传递和交换的“立体式”“多动式”教学格局。
⒌注重评价主体和方式的多样化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强调评价主体和方式要多样化,并具体提出:“要将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和社会评价结合起来。评价方式应当多种多样,既可采用书面考试、口试、作业分析等方式,也可采用课堂观察、课后访谈、大型作业、建立成长记录袋、分析小论文和活动报告等方式。”在评价学生的数学学习时,教师是主要的评价者,但不是评价的唯一主体。
(通渭县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