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镇化中农民县城买房多居住少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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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社会良性运行与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描述城镇化的另一面,即农村农民县城购房多而居住少的社会现象,分析农民县城买房多居住少这一社会现象的原因和影响,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使城镇化朝着文明化和健康化方向发展,实现产业、人口、土地、社会、农村五位一体的新型城镇化。
  关键词 农民 买房 县城
  作者简介:盛文明,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区域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0-169-02
  一、X村农民从自家建房到去县城买房的社会变迁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城镇化的推动,各地积极推动城镇化。同时,由于农民工外出务工,经过若干年的经济资本积累,便由以前的自家建房转变为开始在县城买房。受从众心理影响和商家宣传,在县城买房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在传统农业社会,农民以农为生,聚集而居,形成村落这种集生产生活和经济文化于一体的社会团体形式。在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从土里刨食,因此对土地有着身深厚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情怀。而宅基地则更是如此,因为农民在宅基地可以建房。房子是留给子孙的财富,也是子子孙孙赖以生存生活之所,是子孙后代延续前辈生命的见证。
  在农村,建房娶妻是农民的三大人生任务之一,其他两个是传宗接代(一定要生个男孩)和养老送终。而建房娶妻又是重中之重,因为给后代建房娶妻,才能为家庭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也才能在百年之后为父辈养老送终。因此,房子是农民需要解决的头等大事,有了房子娶媳妇结婚是农村人的共同观念和意识。
  (一)80年代到2010年左右的自家建房时期
  在80年代以前,由于是人民公社时期,人们对房子的要求很低,有房子住即可,没有过多讲究。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对房子的要求是要有土胚房住;90年代对房子的要求是砖瓦房,也是老房子,只是用的是砖;进入新世纪,即2000年后,对房子的要求迅速提高,先是要求有一院平房,到2008年后便变为要有一座楼房。虽说房子的标准不断提高,费用也节节攀升。但2000年后,农民大量外出务工,收入有了较大提高。另外,房子是农民自己所建,宅基地不用考虑,建房过程中也能精打细算,农民还是能承受得起自家建房的费用。
  (二)2010年后的去县城买房时期
  2010年及以后, 90后这一代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90后这一代由于从小就外出务工,受城市思想观念影响较大。他们认为自己所在的小村庄是落后封闭的,留在那里是没出息的。他们希望走出农村,到县城生活。因此到县城买房是他们的要求,也是大多90后未婚女孩的要求,更是对90后男孩家庭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房地产业不仅是大中城市的宠儿,现在它的触角已经深入县城,波及乡镇。单元房和独家小院是其主打产品,关于房地产的广告在农村也铺天盖地,客观上强化了90后在县城买房的愿望。另外由于农村乃至全国男女性别比例不平衡的社会事实,造成农村一家女百家求的局面。现在在县城购买之房是女方结婚的必备要求。
  据统计,X村有15户在县城买房,占村中三分之一以上。这是X村的情况,在其他村,在全镇全县都是这样的情况。X村是一个样本,但通过这个样本也反映了当前农村城镇化中在县城买房的农民的情况。
  二、城镇化中农民买房多居住少社会现象的影响
  尽管在政府城镇化的推动下,在商家的大肆宣传下,在县城买房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却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社会现象——很少有人在县城居住,只有两三户春节去住,平时闲置。大多数人的县城房子基本不住,平时年轻人外出务工,父母在农村老家种地看孩子,这是在县城买房家庭的普遍社会事实。
  (一)子女对父母的代际剥削
  许多在县城买房的大多是迫于子女特别是儿子的要求,尤其在现在男多女少的婚姻市场中,女方的要求大大提高,仅在农村有套房子,即使是楼房也已经难以满足其要求了,现在都要求在县城买一套房子。在当地,子女结婚是大事,是关乎家庭传宗接代抱孙子的关键,许多父母倾尽所有也要为儿子娶媳妇。于是,女方的要求只能满足,便拿出家中所有积蓄给儿子买房子,这还不说以后的装修费用以及结婚的花费。但买房子是最大的花费。
  一套房子一般是20-30万,这对于90后来说,无疑难以负担。花费自然由父母承担,若父母承担不起,则以父母信用为担保,通过社会关系网络寻求社会资本,如向亲朋好友借钱。因此父母也需要承担债务。可见,买房子是通过年轻人剥夺老年人这种最残酷的方式进行的,是父母财富向子代转移的途径,是子女对父母的代际剥削。
  (二)城市对农村的剥夺
  当前中国正在推动城镇化进程,正在加快县城经济的发展,正在动员农民进县城买房置产,但在当前中国农民其实并无可能通过城市务工来获得相对体面的城市生活。县城并不能为其提供充分的收入来源渠道。推动农民进城买房的政策是城市对农村新的剥削,即县城通过房地产带动了土地财政,也带动了县城经济的发展。而农村的经济资本也流入城市,许多买房农民买房返贫,对农村的发展不利,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后受伤的是农民。
  (三)占用耕地,浪费资源
  当前,为了推动农民进城买房,一些地方盲目圈地建房,发展房地产,形成所谓的土地城镇化。曾经盛行于大城市中的房地产的触角不再局限于城市,开始向县城延伸,进而波及乡镇,在许多乡镇都出现了乡镇城区改扩建项目的上马,县城新盖的楼盘如雨后春笋般遍及各地。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修改城镇建设规划”的名目下,大面积土地被乱批乱占。根据小城镇发展中心提供的资料,即使在发达国家、人口在20万以下的小城市和小城镇,很少看到大马路、大广场、大花园,在国内的很多小城镇却遍地开花。甚至完全没有产业支撑的一些地方,大规模的超前建设也屡见不鲜,结果造成许多优质耕地被占用,形成极大的土地浪费,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城镇化中农民买房多居住少社会现象的原因及对策
  (一)原因分析
  1.县城消费水平高。县城虽然离家不是太远,但消费水平高。城市的生活费用不比农村,吃穿住行都要消费,正如在城市买房的人所说“城市除了空气不要钱,其余都要钱”。城市里的房子纯粹是消费品,在县城居住,是“坐吃房空”。各种花费层出不穷,对于买了房子手头已经拮据的家庭来说,苦不堪言。理性选择理论认为不同的行动有不同的“效益”,而行动者的行动原则可以表述为最大限度的获取效益,行动者是依据这一原则在不同的行动或事物之间进行有目的的选择。在县城买房但在农村老家居住是买房农民的理性选择的社会行动。
  2.县城生活不习惯。在农村乡土社会,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是一个熟人社会,抬头不见低头见。平时人们在一块聊天,下棋等悠然自得,自得其乐。而住在县城,确是另一番光景,各自呆在各自家,过自己的私人生活,每家都有自己的小天地,互不打扰,很少有互相串门现象。这使许多农村人难以适应。另外,住在城里,一般都是单元房,都是两层以上,登高爬低,这对于许多住在平房不用来回上下楼的农民来说是一种折磨。另外,农村人都有养家畜种菜的习惯,到了城里,种地种不成,养鸡养不成,这对他们来说难以适应。
  传统村落由于活动范围有限,塑造了农民封闭的心态。乡土气息浓厚的农民一旦跨出村界,进入城镇“陌生人社会”,各方面不习惯,如同站在汪洋大海中的孤岛上,心中难免生出莫名恐慌和无助。因此,许多买房农民买房后,在农村老家生活的情况很常见。
  3.家庭条件不允许。许多农民到城市买房,然而买房已经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许多还借有债务。因此,为了偿还债务,年轻人外出务工,而父母在城里也无事可做,终究返回农村种地。原本想搬到城里,让子女享受更好的教育,然而许多农民并未办理农转非户口,根据县城按片入学的原则,在城里入学也难以实现。于是,县城房子闲置的现象十分普遍。
  4.县城没有工作岗位。城镇化不仅仅是让农民在县城买房,关键是让农民留在城镇。但现实情况是,许多县城都是在没有产业支撑的情况下推动城镇化的。政府鼓励农民进入县城,但却不能为其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农民以种地为生,不能脱离农业。农民在县城买房的钱是“半工半农”的收入方式支撑起来的,即一个家庭有务工和种地两方面的收入。而房子买到县城后,耕种老家的地就会不方便。由于没有合适的工作,买房的农民不能留在城里,年轻人外出务工,而老年人则回家种地。可见,为农民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才能让农民留在城里,这是城镇化的关键。政府应综合考虑城镇化的进程,不能让城镇化成为房地产化,必须在有产业支撑的条件下推动城镇化。
  (二)对策分析
  1.大力发展县城经济。城镇化不仅仅是土地的城镇化,把农业用地转化为建筑用地,仅仅让农民买了县城的房子就完成了。没有产业支撑,城镇发展就难以持续健康发展,就会出现“睡城”、“鬼城”和底特律现象。因此,城镇化的关键是怎样给农民吃颗“定心丸”,使其能真正留在县城。现在问题是农民在城里买房,县城却不能为他们提供稳定的就业机会,更不用说有保障性的收入。农民进城前,父母在家种地,年轻人外出务工,一个家庭有务农和务工两种收入。但在县城,年轻人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仅靠父母的务农收入难以为继。因此,许多年轻人都不在买的房子里居住。这就要求政府大力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以为进城人员提供工作岗位。
  2.政府合理引导农民进城。城镇化固然代表着一个县城的现代化水平,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城镇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政府不能为提高城镇化水平,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而盲目推进城镇化。当前,随着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增多,加之国家对农村的扶持,农民的收入有了大幅提高。但除少数很富有外,大多数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在农村过着“小康不足,温饱有余”的生活,难以维持其在城市的生活要求。因此,当前城镇化,政府应当合理引导,鼓励那些经济条件好或者有一技之长能在县城找到稳定工作的家庭进城买房,在县城安居,而非“一刀切”,不论农民经济条件如何,一味鼓励他们进城买房。
  3.加大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力度。中国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研究员郑明媚认为“实现城镇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于农民是否有稳定的非农就业机会,收入能力是否支撑在城镇的定居和消费。”农民不在城里居住,究其原因是在城市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因为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低,又没有技术,就业出现困难,导致他们在农村居住。因此,政府应加强对农民的职业培训,使其有一技之长,能在城市找到稳定的工作,确保其真正成为市民。
  总之,城镇化是地方现代化的标志,是农业人口不断被转化为非农业人口的过程。当前,我国政府积极推动城镇化进程,应注意发展城市经济,为农民创造适应城镇生活的条件,帮助其顺利实现从农村到城市社会角色和社会观念的转换,实现其再社会化,推动我国的城镇化朝着文明化和健康化方向发展,实现产业、人口、土地、社会、农村五位一体的新型城镇化,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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