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企业深化改革、促进企业全面发展、保持企业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虽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党建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但要看到,一些深层次的认识分歧和思想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特别是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一般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新、老三会”的协调问题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是国有企业两大管理系统。其中,党委会与董事会分别处于政治核心与经营决策中心的地位,它们之间的和谐、统一、密切配合,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目前,在一些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的企业,存在着关系不协调、矛盾突出、内耗严重等问题。在党政“一肩挑”的企业里,由于目前企业缺乏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个別“一把手”素质低下,以权谋私,为所欲为。一些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吸引力下降,职工对企业党组织的信任和依靠程度降低,甚至个别企业里党组织不如工会。因此,如何理顺企业领导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双重素质,成为国有企业改革成败的关键。
理顺企业领导管理体制,首先应理顺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三者间的关系,交叉任职,解决“三心不合”的问题。这种新的领导体制的基本框架应是:①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②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③董事会是企业经营决策中心;④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指挥中心;⑤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监事会按照各自章程履行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能。企业新的领导体制的运行原则、行为规范和具体构造,都应该服从这个框架的规定。这种新的领导体制的组织保证是配备好企业行政领导班子,让党委成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入行政领导班子。要按照《公司法》和《党章》来建立企业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
其次,要理顺企业内部“新;老三会”的关系。在工作职能上既要有适当的交叉,又要有各自工作的重点。设置党委机构和定员定编,要本着精简、高效、协调和“三个有利于”标准,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生产经营的特点,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和配备党务干部。要将那些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党务队伍中来,调离那些不胜任党务工作的人,优化党务干部队伍,人员宜兼则兼、宜专则专。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培养既懂经济又懂党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对党务干部,要与同级经营管理干部在待遇上一视同仁。建立岗位轮换制度,在选拔干部时,应优先考虑经过生产经营和党务工作两种岗位锻炼过的优秀人才。
值得强调的是,企业改制后,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并不是不能直接代替董事会的决策,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要求,明确界定参与范围,做到既参与决策,又要尊重董事会的决策权。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其核心是强调科学、民主、集体决策,保证企业决策的正确。
现代企业制度的创新,既向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挑战,同时也提供了机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要搞好这项改革,解决好企业转机建制中存在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协调好“新老三会”等组织的关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完成企业各项改革任务,促进企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管干部原则问题
新形势下加强党管干部问题,既是一个要发扬党的传统的问题,又是一个在新时期需要不断研究探讨与完善创新的新问题,特别要正确认识理解在新时期党管干部的渠道、方式、方法问题。
首先,要解决好企业外部党组织的人事权力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人事权力的关系问题。国企改制后,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如何组成,权力在企业内部,而不是企业外部。这种情况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构的党组织应具有哪些干部人事权力,负有什么职责,这些都是亟待明确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其次,应解决好企业内党组织人事权力与法人治理结构的人事权力的关系问题,落实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不是一句口号,它有实质性内容和要求,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坚持选拔干部的标准条件,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②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干部“四化”方针;③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走群众路线;④坚持对干部的全面培训、教育考核,监督检查;⑤坚持对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程序。在选拔任免上,不管行政聘任的或党委任命的,都要经过集体讨论,严把质量关,不能个人说了算。党管干部要靠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研究探讨新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为此,要努力做到:一、制订新型的党管干部的规章制度。建立干部考核体系、培训体系,制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方法等,逐步做到干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二、坚持党管干部的程序。企业公司化转制后,企业成为独立自主的法人实体,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长是法人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由董事会讨论聘任,中层管理人员董事会讨论后由主管经理聘任。因此,这就要改变以往的行政中层干部,经党委讨论同意后才聘任的程序。董事会按《公司法》要求,讨论聘任干部是合法的,也代表党的利益和股民利益,只要按程序办就不需经党委会讨论同意了。党委应支持董事长、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那么如何体现党委对聘任干部等重大问题的参与?应在董事会讨论前,由董事会主要负责人与党委领导沟通干部的情况,而党委应及时讨论并提出意见或建议,而后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将集体讨论的意见向董事会主要领导沟通。董事会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履行聘任、解聘手续。此外,要发挥董事会和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和部门中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级董事会和管理部门中的部分领导人是党员,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有责任、有义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好党组织的意图和决定,可以起到党群干部所起不到的作用。
三、国有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问题
当前国有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不少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的素质不高,党务干部存在着“跳槽”心态,队伍不稳定。表现在:①综合素质不高。不少企业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党务工作者知识结构单一,不懂经济业务,大多数没有在同级岗位上担任过经济管理工作。②思想不稳定,工作不用心。有的企业行政领导对党务干部缺乏应有的支持和尊重,在工资、奖金、分配等问题上,党务干部和行政同级干部不能一视同仁,使党务干部在心理上产生不平衡,因而想尽办法改行搞经济工作或行政工作。③年龄偏 大,身体素质差。不少企业把要安置的老弱人员及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人往党务队伍里“塞”,出现了党务政工干部中老同志多、中青年同志少,女同志多、男同志少,低文凭的多、高文凭的少的局面。此外,随着党政“一肩挑”的无限扩展,出现大批兼职党务干部,兼而不管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党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下降。④部分企业申请入党的职工和党员发展的数量呈下降趋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青年职工不求政治进步,不愿申请入党,势必带来党员年龄结构日趋老化,政治素质日趋低下等问题。一些党员感到自己在企业中无足轻重,光荣感、荣誉感逐步淡化,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因此也就影响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如何解决国有企业党务干部年龄老化、能力退化和党组织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陈旧、呆板的问题,成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不容回避的问题。
要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要合理的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要反对那种认为党建工作“可有可无”的思想,或者在企业党务政工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的配备上,把党务工作部门当做安置老、弱、病、残和富余人员的场所的错误做法。为保证党的工作的开展,建议设党总支的企业以上党组织应设专职党委书记,不宜全部兼职。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制定政策法规上,要把党的现行政策和一贯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制定企业行政领导和党务政工人员工资、奖金、住房等收入分配的政策规定上,做到一视同仁。三是要对政工干部实行双重培训,在大力提高其政治素质的同时,要有计划地安排政工干部学经济、学管理、学技术,使之逐步成为经济工作的“内行”。四是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和内容。企业党组织必须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和运行规范的要求,从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出发,按照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的原则,把企业改革的重点、生产经营的难点、职工思想中的疑点和生活中的热点,作为党组织工作的落脚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培养企业精神、建立企业文化、解决职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活动方式应把相对集中与化整为零结合起来,活动时间应以业余为主,在保证必要的脱产活动时间外,尽可能把各项活动安排在班前、班后等业余时间进行。
总之,衡量企业党建工作的好差,不能停留在单纯地看开了多少次会、组织了多少次活动、建立了多少簿册等形式上,而要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同时,看党组织在企业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的保证和监督作用发挥得如何;看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否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看企业党组织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号召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如何。这些不仅是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成败的考验,也是对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政治智慧的考验。
一、“新、老三会”的协调问题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是国有企业两大管理系统。其中,党委会与董事会分别处于政治核心与经营决策中心的地位,它们之间的和谐、统一、密切配合,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目前,在一些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的企业,存在着关系不协调、矛盾突出、内耗严重等问题。在党政“一肩挑”的企业里,由于目前企业缺乏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个別“一把手”素质低下,以权谋私,为所欲为。一些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吸引力下降,职工对企业党组织的信任和依靠程度降低,甚至个别企业里党组织不如工会。因此,如何理顺企业领导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双重素质,成为国有企业改革成败的关键。
理顺企业领导管理体制,首先应理顺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三者间的关系,交叉任职,解决“三心不合”的问题。这种新的领导体制的基本框架应是:①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②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③董事会是企业经营决策中心;④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指挥中心;⑤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监事会按照各自章程履行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能。企业新的领导体制的运行原则、行为规范和具体构造,都应该服从这个框架的规定。这种新的领导体制的组织保证是配备好企业行政领导班子,让党委成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入行政领导班子。要按照《公司法》和《党章》来建立企业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
其次,要理顺企业内部“新;老三会”的关系。在工作职能上既要有适当的交叉,又要有各自工作的重点。设置党委机构和定员定编,要本着精简、高效、协调和“三个有利于”标准,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生产经营的特点,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和配备党务干部。要将那些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党务队伍中来,调离那些不胜任党务工作的人,优化党务干部队伍,人员宜兼则兼、宜专则专。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培养既懂经济又懂党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对党务干部,要与同级经营管理干部在待遇上一视同仁。建立岗位轮换制度,在选拔干部时,应优先考虑经过生产经营和党务工作两种岗位锻炼过的优秀人才。
值得强调的是,企业改制后,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并不是不能直接代替董事会的决策,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要求,明确界定参与范围,做到既参与决策,又要尊重董事会的决策权。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一种组织行为,其核心是强调科学、民主、集体决策,保证企业决策的正确。
现代企业制度的创新,既向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挑战,同时也提供了机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要搞好这项改革,解决好企业转机建制中存在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协调好“新老三会”等组织的关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完成企业各项改革任务,促进企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管干部原则问题
新形势下加强党管干部问题,既是一个要发扬党的传统的问题,又是一个在新时期需要不断研究探讨与完善创新的新问题,特别要正确认识理解在新时期党管干部的渠道、方式、方法问题。
首先,要解决好企业外部党组织的人事权力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人事权力的关系问题。国企改制后,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如何组成,权力在企业内部,而不是企业外部。这种情况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构的党组织应具有哪些干部人事权力,负有什么职责,这些都是亟待明确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其次,应解决好企业内党组织人事权力与法人治理结构的人事权力的关系问题,落实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不是一句口号,它有实质性内容和要求,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坚持选拔干部的标准条件,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②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干部“四化”方针;③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走群众路线;④坚持对干部的全面培训、教育考核,监督检查;⑤坚持对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程序。在选拔任免上,不管行政聘任的或党委任命的,都要经过集体讨论,严把质量关,不能个人说了算。党管干部要靠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研究探讨新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为此,要努力做到:一、制订新型的党管干部的规章制度。建立干部考核体系、培训体系,制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方法等,逐步做到干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二、坚持党管干部的程序。企业公司化转制后,企业成为独立自主的法人实体,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事长是法人代表。按《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由董事会讨论聘任,中层管理人员董事会讨论后由主管经理聘任。因此,这就要改变以往的行政中层干部,经党委讨论同意后才聘任的程序。董事会按《公司法》要求,讨论聘任干部是合法的,也代表党的利益和股民利益,只要按程序办就不需经党委会讨论同意了。党委应支持董事长、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那么如何体现党委对聘任干部等重大问题的参与?应在董事会讨论前,由董事会主要负责人与党委领导沟通干部的情况,而党委应及时讨论并提出意见或建议,而后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将集体讨论的意见向董事会主要领导沟通。董事会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履行聘任、解聘手续。此外,要发挥董事会和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和部门中的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级董事会和管理部门中的部分领导人是党员,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有责任、有义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好党组织的意图和决定,可以起到党群干部所起不到的作用。
三、国有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的问题
当前国有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不少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的素质不高,党务干部存在着“跳槽”心态,队伍不稳定。表现在:①综合素质不高。不少企业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党务工作者知识结构单一,不懂经济业务,大多数没有在同级岗位上担任过经济管理工作。②思想不稳定,工作不用心。有的企业行政领导对党务干部缺乏应有的支持和尊重,在工资、奖金、分配等问题上,党务干部和行政同级干部不能一视同仁,使党务干部在心理上产生不平衡,因而想尽办法改行搞经济工作或行政工作。③年龄偏 大,身体素质差。不少企业把要安置的老弱人员及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的人往党务队伍里“塞”,出现了党务政工干部中老同志多、中青年同志少,女同志多、男同志少,低文凭的多、高文凭的少的局面。此外,随着党政“一肩挑”的无限扩展,出现大批兼职党务干部,兼而不管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党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下降。④部分企业申请入党的职工和党员发展的数量呈下降趋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青年职工不求政治进步,不愿申请入党,势必带来党员年龄结构日趋老化,政治素质日趋低下等问题。一些党员感到自己在企业中无足轻重,光荣感、荣誉感逐步淡化,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因此也就影响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如何解决国有企业党务干部年龄老化、能力退化和党组织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陈旧、呆板的问题,成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不容回避的问题。
要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要合理的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要反对那种认为党建工作“可有可无”的思想,或者在企业党务政工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的配备上,把党务工作部门当做安置老、弱、病、残和富余人员的场所的错误做法。为保证党的工作的开展,建议设党总支的企业以上党组织应设专职党委书记,不宜全部兼职。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制定政策法规上,要把党的现行政策和一贯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制定企业行政领导和党务政工人员工资、奖金、住房等收入分配的政策规定上,做到一视同仁。三是要对政工干部实行双重培训,在大力提高其政治素质的同时,要有计划地安排政工干部学经济、学管理、学技术,使之逐步成为经济工作的“内行”。四是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和内容。企业党组织必须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和运行规范的要求,从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出发,按照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的原则,把企业改革的重点、生产经营的难点、职工思想中的疑点和生活中的热点,作为党组织工作的落脚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培养企业精神、建立企业文化、解决职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活动方式应把相对集中与化整为零结合起来,活动时间应以业余为主,在保证必要的脱产活动时间外,尽可能把各项活动安排在班前、班后等业余时间进行。
总之,衡量企业党建工作的好差,不能停留在单纯地看开了多少次会、组织了多少次活动、建立了多少簿册等形式上,而要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同时,看党组织在企业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的保证和监督作用发挥得如何;看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否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看企业党组织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号召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如何。这些不仅是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成败的考验,也是对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政治智慧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