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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去年以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省情,突出特色,积极履行地方立法职能,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制定出了一批符合浙江实际、体现浙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2016年,共制定、修订、修改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22件,批准35件,立法数量创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