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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点一盏小灯,我就不会害怕。读一些好书我就不会惆怅,即使一个人,我也不再悲伤
闲来无事,把卷在手,该是觉得十分惬意的事,不过,在劣书成堆的当今社会,这句话显然绝对了点,如果手捧的是一部劣书,谋杀了你的时间不算,还污染了你的灵魂,不是什么值得欣慰的事。何况,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闲暇时读书,更有不少视书如仇者,简直把读书当做苦事,黄卷在手,荆棘在背,有何快意可言。
据说我们中国乃文化大国,不过,在读书这个问题上,却愧不如人。你看我们从小接受教育要刻苦学习,结果捧着教科书狂读十几年,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孜孜备考,究竟读书量有多大,自己可能都没认真想过。有一位大学生对老师说:“不知怎的,我看课外书,怎么有一种负罪感?”这是长期被套牢在考试制度中,失去了自觉求知的意识之故也。
至于大学毕业之后,各位在毕业典礼上扔过方帽的家伙就更不读书了。等到好事者在全世界做一些统计,我们中国人的年人均读书量少得可怜,虽不至于奉陪末座,排出来可也寒碜,与自封的文化大国实在不相称。
本人执教有年,有时会被学生问到,该读些什么课外书哩。对于这个问题,我一概一脸诚恳地回答:我是林语堂主义者。林语堂说得好:读书,全凭兴趣,自己想读啥书读啥书,读自己想看的书,才是读书的真谛,才能领略读书的乐趣,不把这事变成苦差。要知道,读书,最累的是为应考而硬着头皮读那些枯燥乏味的教科书,书不可爱而日日与之相亲,恐怕大家都体会过这其中的苦。
不过,说起来有趣,那些味同嚼蜡的教科书有一种被开发出来的特别功能,我曾亲见一位警察朋友,在值班室的床边总放一本中学数学的教科书,睡前读上一段,便眼皮沉重,不久恬然入梦,这种书成了进入黑甜乡的护照。
法律人日常处理人的事务,应当多读点书。我时常感觉我们的司法官虽然有文凭在手,但样貌气质言谈举止粗俗不堪的却多,大概与很少读书有关。
有人断喝:法律人已经揖别黉舍,工作那么忙,把案子办好就得,读哪门子书?!这事儿往俗套一点说,理由有四:一是读书可以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不但长知识,而且可以使内心充实,改变气质谈吐;二是学会明察,读书可以广见闻,对于世道人心有更多体悟,增强辨别力;三是培养法律人应该具有的人文素养;四是特别重要的,实现法律人的专业化,日本管理学家大前研一曾言,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专家,成为专家的途径就是读书,说的可不是一句虚言。
当然,聊起读书的话题,大家都能说出不少好处,但很少听到有人谈读书的坏处。其实,读书太多,不总是一件好事,弄不好反而成了一件坏事。好与坏,要看能不能化,读而化之,多多益善;读而不化,就“六经误我,我误爹娘”了。读书不化的人被称为“书虫儿”或者“书橱”,或者干脆被人称为书呆子。有人戏言:曾有一人,老被人嘲笑为书呆子,于是他就想改,结果改来改去,把那点书卷气改没了,就剩下呆了。所以,读书就要读而化之,才能不成为一个读腐了书的人。不仅如此,读书非常要命的一点,就是读书太多的人不性感。另外,读书太多戴眼镜过马路容易出危险。
读书的话题,经常有人谈及。我听见过一篇最豪迈的话是这样说的:“我从来不买书,我要想看书的话,就写上一本。”不久前,我在一本小说上读到这样一句话,也很喜欢:“桌上点一盏小灯,我就不会害怕,多搭一条毛巾我就不会孤单。读一些好书我就不会惆怅,即使一个人,我也不再悲伤。”这真是我们凡人读书的美妙境界。
闲来无事,把卷在手,该是觉得十分惬意的事,不过,在劣书成堆的当今社会,这句话显然绝对了点,如果手捧的是一部劣书,谋杀了你的时间不算,还污染了你的灵魂,不是什么值得欣慰的事。何况,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闲暇时读书,更有不少视书如仇者,简直把读书当做苦事,黄卷在手,荆棘在背,有何快意可言。
据说我们中国乃文化大国,不过,在读书这个问题上,却愧不如人。你看我们从小接受教育要刻苦学习,结果捧着教科书狂读十几年,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孜孜备考,究竟读书量有多大,自己可能都没认真想过。有一位大学生对老师说:“不知怎的,我看课外书,怎么有一种负罪感?”这是长期被套牢在考试制度中,失去了自觉求知的意识之故也。
至于大学毕业之后,各位在毕业典礼上扔过方帽的家伙就更不读书了。等到好事者在全世界做一些统计,我们中国人的年人均读书量少得可怜,虽不至于奉陪末座,排出来可也寒碜,与自封的文化大国实在不相称。
本人执教有年,有时会被学生问到,该读些什么课外书哩。对于这个问题,我一概一脸诚恳地回答:我是林语堂主义者。林语堂说得好:读书,全凭兴趣,自己想读啥书读啥书,读自己想看的书,才是读书的真谛,才能领略读书的乐趣,不把这事变成苦差。要知道,读书,最累的是为应考而硬着头皮读那些枯燥乏味的教科书,书不可爱而日日与之相亲,恐怕大家都体会过这其中的苦。
不过,说起来有趣,那些味同嚼蜡的教科书有一种被开发出来的特别功能,我曾亲见一位警察朋友,在值班室的床边总放一本中学数学的教科书,睡前读上一段,便眼皮沉重,不久恬然入梦,这种书成了进入黑甜乡的护照。
法律人日常处理人的事务,应当多读点书。我时常感觉我们的司法官虽然有文凭在手,但样貌气质言谈举止粗俗不堪的却多,大概与很少读书有关。
有人断喝:法律人已经揖别黉舍,工作那么忙,把案子办好就得,读哪门子书?!这事儿往俗套一点说,理由有四:一是读书可以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不但长知识,而且可以使内心充实,改变气质谈吐;二是学会明察,读书可以广见闻,对于世道人心有更多体悟,增强辨别力;三是培养法律人应该具有的人文素养;四是特别重要的,实现法律人的专业化,日本管理学家大前研一曾言,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专家,成为专家的途径就是读书,说的可不是一句虚言。
当然,聊起读书的话题,大家都能说出不少好处,但很少听到有人谈读书的坏处。其实,读书太多,不总是一件好事,弄不好反而成了一件坏事。好与坏,要看能不能化,读而化之,多多益善;读而不化,就“六经误我,我误爹娘”了。读书不化的人被称为“书虫儿”或者“书橱”,或者干脆被人称为书呆子。有人戏言:曾有一人,老被人嘲笑为书呆子,于是他就想改,结果改来改去,把那点书卷气改没了,就剩下呆了。所以,读书就要读而化之,才能不成为一个读腐了书的人。不仅如此,读书非常要命的一点,就是读书太多的人不性感。另外,读书太多戴眼镜过马路容易出危险。
读书的话题,经常有人谈及。我听见过一篇最豪迈的话是这样说的:“我从来不买书,我要想看书的话,就写上一本。”不久前,我在一本小说上读到这样一句话,也很喜欢:“桌上点一盏小灯,我就不会害怕,多搭一条毛巾我就不会孤单。读一些好书我就不会惆怅,即使一个人,我也不再悲伤。”这真是我们凡人读书的美妙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