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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建立,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与监督,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必须在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上做文章, 通过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促进财政支出效率的提高。本文就嘉善县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进行论述,介绍了项目支出状况,分析了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河道整治 财政支出 绩效评价 问题 对策
一、引言
嘉善县地处浙江北部,属长江中下游三角洲平原,水网密布,地势低洼,一直是洪涝灾害多发地区,历来对河道整治项目的财政投入力度较大。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资金的使用情况,直接关系到河道整治工程的质量,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安全保障、生态环境保障等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嘉善县财政和水利部门十分重视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估,本文试就此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二、嘉善县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1.绩效评价法律保障问题。从全国来看,我国尚未出台统一的财政支出法绩效评价法律发挥,这就意味着使嘉善县在推进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评价的工作中,缺乏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进而对工作的深入开展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嘉善县在推进此项工作时,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财政对河道整治工程的投入不能有序有效的进行。也正因为接下来几年财政投入任务更大,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法律法规的需求越是急迫。
2.绩效评价指标设置问题。由于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是不同部门立项,造成项目由县级不同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给规划、实施和管理带来压力,也容易形成重复投入、分散投入,影响项目区的整体功能,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目前,嘉善县虽然对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主要是针对财政支出项目设置了一定的评价指标,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由于评价信息收集不全面、缺少长期规划目标、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的结合不够,影响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设置。
3.绩效评价标准的制定问题。从嘉善县目前的工作现状看,主要是如何制定标准值方面不够深入,成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的重点和难点之一。要全面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除要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指标体系外,必须要研究指标与标准的对应关系,基于有效数据的收集整理,以及不同评价对象标准的选择研究,建立绩效评价标准数据库。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整体牵涉面广,资金投入量大,供需矛盾突出,项目整体性不强,影响合理标准体系的建立。
4.评价结果的应用问题。一是绩效预算改革滞后。为更好地适应实际需求,推进绩效预算改革显得尤为重要。但从实际而言,嘉善县在绩效评价改革中,存在改革滞后的问题。一方面,财政支出绩效评估的作用,主要在于说明政府资金在“质”与“量”上的使用现状,这就决定了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对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前提是建立完善的绩效预算制度。虽然我县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中绩效评价办法都明确绩效评价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但是由于绩效预算改革的滞后,影响了评价机制诶过的应用;二是缺少有力的约束机制。根据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建立绩效领导问责制是推动绩效评价工作的一个良策,也是评价结果得到很好应用的关键。目前,嘉善县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还没有与干部业绩考核相结合,缺少领导问责制。
三、加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对策
1.加快法律法规建设步伐。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序推进,加快法律法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在现有制度条款中,应增加相应内容,明确其现实存在性,这是深入推进的基础;其次,县人大在审查的过程中,应逐步向绩效审查转移;第三,创设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提高社会对财政支出绩效概念的认识。嘉善县在2010年发布了《嘉善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从具体文件上推动力法律法规建设。法律层面的规定,让嘉善县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的财政投入绩效评定才有法可依,才能对资金进行更好的管理,才能确保资金更加有序地投入到建设中去。
2.合理设置评价指标。绩效评价指标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载体。为此,在评价指标的设置过程中,应着握以下原则:一是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相结合原则。嘉善县在设置评价指标时,要坚持全面性与精简性的统一。由于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涉及面广,内容复杂,要考虑达投入产出的绩效分析;也要考虑整体经济社会的综合效益;更要反映支出的长期效益;二是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为了让绩效评价落地,并发挥其作用力,要求评价指标的设置应遵循可操作性原则,并且指标应立足实际需求,体现指标的科学性,以更好地满足嘉善县河道整治工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建设要求。
3.科学测定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的基本准绳,是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的基准尺度。为了科学测定评价标准,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客观公平原则。 “十一五”期间,嘉善县财政通过年初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其他资金等筹资渠道集中用于水利建设的投入总额为17581万元,年约3516万元。按“十一五”的筹措规模,每年县财政需新增1亿元的资金筹措量。财政投入的加大也要求了财政支出绩效评定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对测算样本的选取、定量指标标准意义的考虑、定性指标的内涵等,都需要做到科学考虑,确保客观公正。二是定量与定性标准相结合原则。对嘉善县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结果进行评价之时,基于不同的情况,标准值的适用范围受限。并且定性标准存在过多人为因素,这就导致了评价的不公正性。为此,在实际当中,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的原则,确保评价标准的科学性。
4.充分应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的应用是衡量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依据,也是保证该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的基本前提。嘉善县2011年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工作计划安排资金2975.1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915.6814万元,完成计划的64.38%。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方法的指引下很好的做到了县以上项目工作资金的到位,但镇村资金到位偏低。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充分体现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对支出项目预测采取了分类细分,计划支出1000万元,实际支出为805.9万元,实际支出与计划支出基本相符,体现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估的科学性。
四、结语
随着嘉善县财政在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逐年增大,對河道整治工作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客观需求也越来越大。嘉善县财政在河道整治项目的支出评价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对照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实际的探索,切实做好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促进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资金真正用到实处。
参考文献:
[1]杨京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 [D] .会计论文网,2010(3).
[2]马鸿雁.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制的思考[J] .河北财会,2012(11).
关键词:河道整治 财政支出 绩效评价 问题 对策
一、引言
嘉善县地处浙江北部,属长江中下游三角洲平原,水网密布,地势低洼,一直是洪涝灾害多发地区,历来对河道整治项目的财政投入力度较大。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资金的使用情况,直接关系到河道整治工程的质量,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安全保障、生态环境保障等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嘉善县财政和水利部门十分重视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估,本文试就此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二、嘉善县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1.绩效评价法律保障问题。从全国来看,我国尚未出台统一的财政支出法绩效评价法律发挥,这就意味着使嘉善县在推进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评价的工作中,缺乏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进而对工作的深入开展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嘉善县在推进此项工作时,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财政对河道整治工程的投入不能有序有效的进行。也正因为接下来几年财政投入任务更大,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法律法规的需求越是急迫。
2.绩效评价指标设置问题。由于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是不同部门立项,造成项目由县级不同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给规划、实施和管理带来压力,也容易形成重复投入、分散投入,影响项目区的整体功能,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目前,嘉善县虽然对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主要是针对财政支出项目设置了一定的评价指标,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由于评价信息收集不全面、缺少长期规划目标、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的结合不够,影响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设置。
3.绩效评价标准的制定问题。从嘉善县目前的工作现状看,主要是如何制定标准值方面不够深入,成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的重点和难点之一。要全面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除要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指标体系外,必须要研究指标与标准的对应关系,基于有效数据的收集整理,以及不同评价对象标准的选择研究,建立绩效评价标准数据库。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整体牵涉面广,资金投入量大,供需矛盾突出,项目整体性不强,影响合理标准体系的建立。
4.评价结果的应用问题。一是绩效预算改革滞后。为更好地适应实际需求,推进绩效预算改革显得尤为重要。但从实际而言,嘉善县在绩效评价改革中,存在改革滞后的问题。一方面,财政支出绩效评估的作用,主要在于说明政府资金在“质”与“量”上的使用现状,这就决定了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对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前提是建立完善的绩效预算制度。虽然我县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中绩效评价办法都明确绩效评价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但是由于绩效预算改革的滞后,影响了评价机制诶过的应用;二是缺少有力的约束机制。根据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建立绩效领导问责制是推动绩效评价工作的一个良策,也是评价结果得到很好应用的关键。目前,嘉善县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还没有与干部业绩考核相结合,缺少领导问责制。
三、加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对策
1.加快法律法规建设步伐。为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序推进,加快法律法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在现有制度条款中,应增加相应内容,明确其现实存在性,这是深入推进的基础;其次,县人大在审查的过程中,应逐步向绩效审查转移;第三,创设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提高社会对财政支出绩效概念的认识。嘉善县在2010年发布了《嘉善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从具体文件上推动力法律法规建设。法律层面的规定,让嘉善县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的财政投入绩效评定才有法可依,才能对资金进行更好的管理,才能确保资金更加有序地投入到建设中去。
2.合理设置评价指标。绩效评价指标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载体。为此,在评价指标的设置过程中,应着握以下原则:一是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相结合原则。嘉善县在设置评价指标时,要坚持全面性与精简性的统一。由于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涉及面广,内容复杂,要考虑达投入产出的绩效分析;也要考虑整体经济社会的综合效益;更要反映支出的长期效益;二是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为了让绩效评价落地,并发挥其作用力,要求评价指标的设置应遵循可操作性原则,并且指标应立足实际需求,体现指标的科学性,以更好地满足嘉善县河道整治工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建设要求。
3.科学测定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的基本准绳,是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的基准尺度。为了科学测定评价标准,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客观公平原则。 “十一五”期间,嘉善县财政通过年初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其他资金等筹资渠道集中用于水利建设的投入总额为17581万元,年约3516万元。按“十一五”的筹措规模,每年县财政需新增1亿元的资金筹措量。财政投入的加大也要求了财政支出绩效评定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对测算样本的选取、定量指标标准意义的考虑、定性指标的内涵等,都需要做到科学考虑,确保客观公正。二是定量与定性标准相结合原则。对嘉善县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结果进行评价之时,基于不同的情况,标准值的适用范围受限。并且定性标准存在过多人为因素,这就导致了评价的不公正性。为此,在实际当中,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的原则,确保评价标准的科学性。
4.充分应用评价结果。评价结果的应用是衡量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依据,也是保证该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的基本前提。嘉善县2011年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工作计划安排资金2975.1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915.6814万元,完成计划的64.38%。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方法的指引下很好的做到了县以上项目工作资金的到位,但镇村资金到位偏低。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充分体现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对支出项目预测采取了分类细分,计划支出1000万元,实际支出为805.9万元,实际支出与计划支出基本相符,体现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估的科学性。
四、结语
随着嘉善县财政在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逐年增大,對河道整治工作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客观需求也越来越大。嘉善县财政在河道整治项目的支出评价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对照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实际的探索,切实做好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促进河道整治工程项目财政支出资金真正用到实处。
参考文献:
[1]杨京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 [D] .会计论文网,2010(3).
[2]马鸿雁.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制的思考[J] .河北财会,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