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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文化建设,对于规范学校管理、建设和谐校园、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意义重大。然而,有些学校对于制度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学校不同程度地出现制度不健全、不规范、不科学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限制了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重新审视学校制度的功用和意义,探讨如何构建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文化系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学校制度文化的概念和特征
关于制度,《辞海》中是这样解释的:“要求成员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制度分为有形的制度和无形的制度,其中诉诸文字的相对固定的诸如律令、规则和章程等是有形的制度,也称正式的制度;未诉诸文字的诸如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和观念宗教等是无形的制度,也称非正式的制度。因此,制度是隶属于文化形态的范畴。我们平时所说的学校中的各种教育管理制度更多地是指有形的制度,即正式的制度。
学校中的各种制度作为规范人行为的方法和手段,是一定范围内和特定时间里人人都要遵守的共同约定,它具有强制性、工具性和时效性的特征。
1.制度的强制性
制度的强制性特征主要包括主管部门执行制度的坚定性和员工遵守制度的自觉性两个方面。在学校中凡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劳动的法律法规精神的各种制度,一旦获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并开始实施,学校主管部门就要坚定不移、毫不走样地贯彻执行。同时,要求员工要认真领会制度的精神并自觉遵守。在制度执行和遵守的过程中,主管部门和员工都要受到应有的监督,包括相互的监督,谁违反制度谁就要受到制度规定的相应的惩处和纠正。
2.制度的工具性
制度的工具性特征在制度文化中主要表现为运用制度的激励性。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能够促进员工在工作上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并对员工生存和发展的手段、目标具有导向作用,同时对不符合事业健康发展的价值取向、道德准则和行为方式具有自我调节和免疫的功能。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能够通过其独有的激励能量,使进入这个能量场的人会不由自主地激发出潜能和激情,向着理想的境界、积极的目标不断地努力进取。
3.制度的时效性
制度的时效性特征在制度文化中表现为完善制度的修复性和创新性。制度是一定时空环境下与现实的契合,与时空环境是互为依存的,而时空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世界上哪怕曾经是最优秀、最完善的制度,也不可能永远有效。它需要不断地修复和创新。所以,为了学校的发展,每个员工都可以提议主管部门对已有的制度进行修改、纠错和创新,让制度始终保持应有的适应性和前瞻性,一直具备造血功能。
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的功用和现实意义
从制度产生的原始过程来看,制度的创设是为了保证公平性和效率性。实现公平性是为了使组织具有稳定性,从而使组织获得持久,而实现效率性是为了使组织具有发展性,从而使组织变得具有竞争力。公平性和效率性是制度功能的终向目标,是制度的本质所在。因此.对于学校来说,构建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文化系统有利于和谐校园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1.学校制度文化建设是建设和谐校园的保证
制度的原始产生过程直观地说的是由于个体行为偏离群体行为所导致的群体利益受损,为免遭再次受损而在群体内部达成的旨在为平衡群体利益而规制个体行为偏离的妥协约定。简单地说,制度是基于组织秩序受到破坏而产生的,制度的出现,是为了平衡组织内群体利益,维持组织内的“公平”。约束个体行为只是为了规范,为了不使组织内的个体随意越过规则的边界,一旦越过边界,约束机制便会起作用,从而体现制度的规范。因此,一套科学规范的学校管理制度系统能够建立起一种规范,平衡员工之间的利益,维护学校的公共秩序,促进员工之间的和谐相处。
2.学校制度文化建设是提升办学水平的保证
制度平衡群体利益并非均分利益、实行平均主义,恰恰相反,平衡利益为的是体现差别利益,是为了限制平均主义,在群体内体现个体各自的付出与所得,使个体的成本与收益相配比。规则实行付出与所得相配比,成为刺激个体成员遵守执行制度的动力,因此制度具有激励功能,它能够促进和激发员工工作效率的提高。所以,对于学校来说,一套科学规范的学校管理制度系统不仅能够建立起约束机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还能够充分调动和激发每一名员工投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在课堂教学、专业研究、学生德育、人事管理、实验室工作、后勤保障等诸多办学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提升整个学校的办学水平。
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的策略和建议
拥有一套科学规范的学校制度系统,充分发挥学校制度文化应有的功能和活力,是和谐校园建设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保证。然而,要创设一套科学规范的学校制度文化系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至少需要仔细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要努力保持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的统一
学校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层面。所谓的物质文化是指学校为师生在校园中学习、工作和生活所奠定的物质基础。所谓的制度文化是指学校以体制、机制、政策、规章等确定的制度环境,它对师生的思维、言行方式以及生活习惯具有引领、约束和定型的作用。所谓的精神文化是指学校所倡导并确立的价值观念、信仰追求、道德情感等思想和心理环境,是对师生共同价值观的形成具有指导作用的无形力量。三个层面的文化在校园文化中是一个整体系统,它们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强化,不可分割。其中,物质文化是基础,精神文化是核心,制度文化是保障。但在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中,制度文化又是精神文化的基础和载体,同时对精神具有反作用。所以,制度文化建设要与精神文化建设尽可能地保持“同频共振”,即制度文化应该与精神文化的内涵相一致,那就是,一方面要用学校精神文化的理念作为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制度执行的始终。另一方面,要修正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中相背离的部分,用先进的精神文化来指导制度文化的建设,同时在创设的制度文化中也要充分体现这种先进的精神文化,努力使二者保持统一的关系。
2.要尽力防止各种制度贫困现象的发生
制度的贫困是指可利用的制度资源不足于满足或支撑学校发展的公平和效率的需要。制度的贫困现象有几种表现:其一表现为制度的缺失、疏漏、过时、滞后、超前,即制度的供给与制度的需求脱节,或制度执行期过长并将之固化导致制度缺乏演进与完善,制度自身无法拥有应有的活力,无法实现作为资源的效应。其二表现为制度不配套导致的制度系统结构失衡,制度之间出现冲突,如普遍制度与具体制度的冲突,宏观制度与微观制度的冲突等。其三表现为制度歧视,即制度不公平,通过制度管制,或是制度不当倾斜,或是保护过度,分别给予制度主体不同的权利和机会,实行不公平的待遇。剖析原因,导致制度种种贫困现象有其认识及实践的根源。制度的目的不在于约束,而在于规范,而规范又是为了获得平衡。制度的本质是为了公平,核心是规范。对约束是制度基本功能的不当认识,以及制度“唯我”所用的自利主义观念,使制度沦为某些利益集团服务的一种工具,极大地影响着制度的变迁,这是导致制度贫困的根源。在学校制度的创设中充分发扬民主,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制度产生的规范程序操作,是防止制度贫困的有效途径。
3.要始终恪守制度创设的基本原则
创设制度必须使制度具有较高的稳定性,符合制度最大限度发挥内在功用的要求,为此制度的创设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使之具有合法性与现实性的广泛基础。概括地说,制度的创设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即教育法律法规原则、以人为本原则、民主程序原则、效率与公平原则、奖惩对等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前瞻性原则等。首先,国家法律,国家、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法规和劳动法规对于学校制度的创设具有先决条件,任何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度都必须在这些框架内制定。其次,制度是由人去执行和遵守的,人是制度的主体,因此学校管理制度必须要体现出人的本性,这就要求制度的创设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民主程序原则、效率与公平原则。第三,制度的工具性特征要求制度本身要充分体现出激励功能,同时还要有体现违反制度规定受到处罚的内容,做到奖惩对等,否则无法有效保证制度基本功能效率与公平的实现。第四,制度的执行要落实到具体操作的层面,同时还必须适应未来一段时间内不断变化发展的环境,因此学校管理制度的创设必须要遵循可操作性原则与一定的前瞻性原则。
学校制度文化的概念和特征
关于制度,《辞海》中是这样解释的:“要求成员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制度分为有形的制度和无形的制度,其中诉诸文字的相对固定的诸如律令、规则和章程等是有形的制度,也称正式的制度;未诉诸文字的诸如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和观念宗教等是无形的制度,也称非正式的制度。因此,制度是隶属于文化形态的范畴。我们平时所说的学校中的各种教育管理制度更多地是指有形的制度,即正式的制度。
学校中的各种制度作为规范人行为的方法和手段,是一定范围内和特定时间里人人都要遵守的共同约定,它具有强制性、工具性和时效性的特征。
1.制度的强制性
制度的强制性特征主要包括主管部门执行制度的坚定性和员工遵守制度的自觉性两个方面。在学校中凡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劳动的法律法规精神的各种制度,一旦获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并开始实施,学校主管部门就要坚定不移、毫不走样地贯彻执行。同时,要求员工要认真领会制度的精神并自觉遵守。在制度执行和遵守的过程中,主管部门和员工都要受到应有的监督,包括相互的监督,谁违反制度谁就要受到制度规定的相应的惩处和纠正。
2.制度的工具性
制度的工具性特征在制度文化中主要表现为运用制度的激励性。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能够促进员工在工作上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并对员工生存和发展的手段、目标具有导向作用,同时对不符合事业健康发展的价值取向、道德准则和行为方式具有自我调节和免疫的功能。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能够通过其独有的激励能量,使进入这个能量场的人会不由自主地激发出潜能和激情,向着理想的境界、积极的目标不断地努力进取。
3.制度的时效性
制度的时效性特征在制度文化中表现为完善制度的修复性和创新性。制度是一定时空环境下与现实的契合,与时空环境是互为依存的,而时空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世界上哪怕曾经是最优秀、最完善的制度,也不可能永远有效。它需要不断地修复和创新。所以,为了学校的发展,每个员工都可以提议主管部门对已有的制度进行修改、纠错和创新,让制度始终保持应有的适应性和前瞻性,一直具备造血功能。
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的功用和现实意义
从制度产生的原始过程来看,制度的创设是为了保证公平性和效率性。实现公平性是为了使组织具有稳定性,从而使组织获得持久,而实现效率性是为了使组织具有发展性,从而使组织变得具有竞争力。公平性和效率性是制度功能的终向目标,是制度的本质所在。因此.对于学校来说,构建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文化系统有利于和谐校园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1.学校制度文化建设是建设和谐校园的保证
制度的原始产生过程直观地说的是由于个体行为偏离群体行为所导致的群体利益受损,为免遭再次受损而在群体内部达成的旨在为平衡群体利益而规制个体行为偏离的妥协约定。简单地说,制度是基于组织秩序受到破坏而产生的,制度的出现,是为了平衡组织内群体利益,维持组织内的“公平”。约束个体行为只是为了规范,为了不使组织内的个体随意越过规则的边界,一旦越过边界,约束机制便会起作用,从而体现制度的规范。因此,一套科学规范的学校管理制度系统能够建立起一种规范,平衡员工之间的利益,维护学校的公共秩序,促进员工之间的和谐相处。
2.学校制度文化建设是提升办学水平的保证
制度平衡群体利益并非均分利益、实行平均主义,恰恰相反,平衡利益为的是体现差别利益,是为了限制平均主义,在群体内体现个体各自的付出与所得,使个体的成本与收益相配比。规则实行付出与所得相配比,成为刺激个体成员遵守执行制度的动力,因此制度具有激励功能,它能够促进和激发员工工作效率的提高。所以,对于学校来说,一套科学规范的学校管理制度系统不仅能够建立起约束机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还能够充分调动和激发每一名员工投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在课堂教学、专业研究、学生德育、人事管理、实验室工作、后勤保障等诸多办学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提升整个学校的办学水平。
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的策略和建议
拥有一套科学规范的学校制度系统,充分发挥学校制度文化应有的功能和活力,是和谐校园建设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保证。然而,要创设一套科学规范的学校制度文化系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至少需要仔细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要努力保持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的统一
学校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层面。所谓的物质文化是指学校为师生在校园中学习、工作和生活所奠定的物质基础。所谓的制度文化是指学校以体制、机制、政策、规章等确定的制度环境,它对师生的思维、言行方式以及生活习惯具有引领、约束和定型的作用。所谓的精神文化是指学校所倡导并确立的价值观念、信仰追求、道德情感等思想和心理环境,是对师生共同价值观的形成具有指导作用的无形力量。三个层面的文化在校园文化中是一个整体系统,它们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强化,不可分割。其中,物质文化是基础,精神文化是核心,制度文化是保障。但在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中,制度文化又是精神文化的基础和载体,同时对精神具有反作用。所以,制度文化建设要与精神文化建设尽可能地保持“同频共振”,即制度文化应该与精神文化的内涵相一致,那就是,一方面要用学校精神文化的理念作为学校制度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并贯彻制度执行的始终。另一方面,要修正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中相背离的部分,用先进的精神文化来指导制度文化的建设,同时在创设的制度文化中也要充分体现这种先进的精神文化,努力使二者保持统一的关系。
2.要尽力防止各种制度贫困现象的发生
制度的贫困是指可利用的制度资源不足于满足或支撑学校发展的公平和效率的需要。制度的贫困现象有几种表现:其一表现为制度的缺失、疏漏、过时、滞后、超前,即制度的供给与制度的需求脱节,或制度执行期过长并将之固化导致制度缺乏演进与完善,制度自身无法拥有应有的活力,无法实现作为资源的效应。其二表现为制度不配套导致的制度系统结构失衡,制度之间出现冲突,如普遍制度与具体制度的冲突,宏观制度与微观制度的冲突等。其三表现为制度歧视,即制度不公平,通过制度管制,或是制度不当倾斜,或是保护过度,分别给予制度主体不同的权利和机会,实行不公平的待遇。剖析原因,导致制度种种贫困现象有其认识及实践的根源。制度的目的不在于约束,而在于规范,而规范又是为了获得平衡。制度的本质是为了公平,核心是规范。对约束是制度基本功能的不当认识,以及制度“唯我”所用的自利主义观念,使制度沦为某些利益集团服务的一种工具,极大地影响着制度的变迁,这是导致制度贫困的根源。在学校制度的创设中充分发扬民主,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制度产生的规范程序操作,是防止制度贫困的有效途径。
3.要始终恪守制度创设的基本原则
创设制度必须使制度具有较高的稳定性,符合制度最大限度发挥内在功用的要求,为此制度的创设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使之具有合法性与现实性的广泛基础。概括地说,制度的创设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即教育法律法规原则、以人为本原则、民主程序原则、效率与公平原则、奖惩对等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前瞻性原则等。首先,国家法律,国家、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法规和劳动法规对于学校制度的创设具有先决条件,任何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度都必须在这些框架内制定。其次,制度是由人去执行和遵守的,人是制度的主体,因此学校管理制度必须要体现出人的本性,这就要求制度的创设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民主程序原则、效率与公平原则。第三,制度的工具性特征要求制度本身要充分体现出激励功能,同时还要有体现违反制度规定受到处罚的内容,做到奖惩对等,否则无法有效保证制度基本功能效率与公平的实现。第四,制度的执行要落实到具体操作的层面,同时还必须适应未来一段时间内不断变化发展的环境,因此学校管理制度的创设必须要遵循可操作性原则与一定的前瞻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