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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约翰·拉特利奇,美国早期政治家和法学家。早年参加反英独立运动,是第一、二届大陆会议中的重要人物,曾任南卡罗来纳州州长,在制宪会议、批准宪法运动以及南卡罗来纳州的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较重要的作用。他在美国最高法院的生涯是短暂而不幸的。
[关键词]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华盛顿,约翰·杰伊,约翰·拉特利奇
[中图分类号]K7 K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7)06—0019—04
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的国家,联邦最高法院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其首席法官都是出类拔萃、声名显赫之辈,其中许多人在此位置上一直工作到人生的暮年。第二任首席法官约翰·拉特利奇却是一个例外,虽然他也是一位政坛风云人物,但他的首席法官生涯却是短暂而不幸的。本文简要介绍约翰·拉特利奇的政治人生,并使读者了解美国早期政治制度史的某些不为人所熟知的内幕。
约翰·拉特利奇的祖上原来居住在大洋彼岸的爱尔兰,大约在18世纪初叶,为了躲避殖民压迫和封建剥削,漂洋过海来到北美新大陆,定居在南卡罗来纳。拉特利奇的父亲也叫约翰·拉特利奇,成年后当了一名医生,以学识渊博、医德高尚在当地赢得了声誉。他的妻子名叫萨拉·海克斯特·拉特利奇,出生在一个颇有教养的富贵之家。两人婚后定居在查尔斯顿。1739年9月的一天,一个男婴在这个家庭里诞生了,老拉特利奇十分疼爱这个健康活泼的小生命,遂用自己的名字为其命名——他就是本文的传主。
约翰·拉特利奇的童年时代是在父母的悉心呵护和关照下度过的。作为一家之主的父亲最关心的是儿子的教育问题。他亲自充当了儿子的启蒙老师,还用优厚的薪酬聘请了家庭教师,当儿子稍稍长大些时,又把他送进了附近的一所学校就读。这是当地最好的学校之一,不仅拥有较好的教学设施和许多优秀教师,而且校规和管理都相当严格。父亲的愿望是把儿子培养成一个知识渊博、能力出众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老拉特利奇于1750年去世。
此时,拉特利奇只有11岁,家庭生活的重担全部落在母亲一个人的肩上。父亲的去世使拉特利奇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其沉重的打击,同时也使他开始懂事了,他决心更加刻苦地学习,将来作一个有用之人,实现父亲的愿望,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赋予自己的重大责任。大约就在这时,在叔叔安德鲁·拉特利奇(当地的一位著名政治领袖)的影响下,拉特利奇选择了法律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
拉特利奇接触法律专业大约是在他小学毕业之后,谙熟法律的叔叔充当了他的法律入门指导,向他传授法学知识和经验,讲解诉讼案例。16岁那年,拉特利奇进入了詹姆斯·帕森斯律师事务所继续深造。为了打下深厚牢固的法学基础,1757年,他沿着当年祖上的远航路线重返欧洲,来到英国伦敦求学。英国是英美法系的发祥地,伦敦更是一座具有深厚法治传统的文明古城,求知若渴的拉特利奇在这里埋头苦读,广访名师,博览群书。在经历了三年的寒窗之苦后,拉特利奇终于通过了极其严格的考试,被授予律师资格。1760年12月,他返回了南卡罗来纳从事律师业务。
在西方社会,法律与政治具有密切的亲缘关系,律师们往往身兼政治家。拉特利奇也不例外,因为他的家族一向具有从政的传统,而且在政界广有人缘。正是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广泛的关系网,拉特利奇在回国仅几个月后就通过选举进入了南卡罗来纳议会,并于1862年受命出任司法部长,任职10个月。次年,在法律业务上颇有成就的拉特利奇与伊丽莎白·格里姆克小姐结婚成家了。两人的婚后生活是和睦平静的,颇有大家闺秀风范的妻子在家庭和事业上都给了拉特利奇不少的帮助。
此后不久,形势发生了急剧变化。英国在七年战争(1756--1763)中大获全胜,牢牢掌握了世界殖民霸权,转而对英属北美殖民地实行政治专横和经济压榨政策,因此,潜伏在北美人民内心深处的分离主义情绪和民族自觉迅速增长,逐渐汇聚成一股反英独立的巨大革命浪潮。拉特利奇也被卷入其中,并逐渐成为革命营垒中的一名重要成员。
在1765年,北美掀起了反对印花税的高潮。在许多激进的北美人看来,“无代表不纳税”并不仅仅是一个惯例,而且是一种重要的权利和原则,北美人在英国议会中没有代表,英国向他们随意征税是一种暴政。因此,反印花税斗争实际上是反抗英国的殖民统治,它必将引发一场意义更加深远的重大革命。拉特利奇积极参加了这场斗争。1765年10月,拉特利奇奔赴纽约,与九个殖民地的代表参加了印花税法大会,并作为会议中的重量级人物发挥了作用。这次会议明确提出了“无代表不纳税”的原则,把它写在了向英国国会下院递交的请愿书中。在北美人民的坚决斗争下,英国的征税企图很快就彻底破灭了。
殖民地与宗主国英国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随之双方冲突迭起,“波士顿惨案”(1770年3月)和“波士顿茶案”(1773年12月)震动了整个北美洲。1774年9月,第一届大陆会议在费城召开,拉特利奇作为南卡罗来纳的代表出席了这次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必须避免表现出任何激进主义或“独立精神”,以免使保守的美利坚人感到惊恐。但在讨论一些敏感的问题上,仍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拉特利奇当时的观点是比较温和的,他主张在维持与英国关系的基础上,争取殖民地的权力和利益,支持再次向英王提交请愿书。他赞同对英国进行贸易抵制,但设法从中维护南卡罗来纳的经济利益。
但是,英国政府断然拒绝了大陆会议的和平请愿,并且采取更加严厉的方式镇压北美人民。在这种情况下,1775年4月19日,双方在波士顿附近的列克星敦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战斗——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了。5月10日,第二届大陆会议隆重开幕,其历史任务是解决如何领导和组织战争的问题,最重要的议题是组建军队。作为一位颇有影响力的人物,拉特利奇在会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他参与了创建新政府的筹备工作,支持任命乔治·华盛顿为军队总司令,并建议建立一支舰队,以抵御英国海军的进犯。
一段时间以来,在革命激情的鼓舞下,南卡罗来纳的政治改革渐入佳境。基于其社会声望和政治地位,从大陆会议返回的第二年,拉特利奇被议会推举为南卡罗来纳的行政首脑,他一直任职到南卡罗来纳成为一个州为止。拉特利奇肩负的责任是十分重大的,不仅要继续推进政治改革,建设一个高效而又为人民所拥戴的政府,而且还要维护社会秩序,繁荣经济,但当务之急是防范英国对当地人民的进犯。他上任后不久就组建了民兵,开展军事训练,这支武装力量后来在与英军的作战中曾有过杰出的表现。
美国宣布独立后,战争的烈火越烧越旺。英军凭借其精良的武器装备和一流的军事素养,在战争初期占据了明显的优势,美利坚民族面对的形势是极其严峻的。在英军铁蹄的无情蹂躏下,南卡罗来 纳的广大城镇和乡村四处狼烟,一片残破,人民惨遭涂炭。作为该州的州长(他于1779年当选),拉特利奇承担着艰巨的责任。但他手下兵员奇缺,财政陷于枯竭,其职权十分有限,又没有领兵打仗的才能,因此只能苦苦支撑局面,在军事上未能有大的作为。1780年5月查尔斯顿失陷后,拉特利奇被迫出逃,他为此而受到了责难甚至诋毁,这使他更感到心灰意冷。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大陆军取得约克镇战役的胜利才结束。
战争结束后,美国发生了从独立革命到建设新国家的伟大历史转变。面对百废待兴的局面,拉特利奇最希望从事的工作还是他的老本行——法律,因为他认为,要想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首先必须建立一个法治的社会。因此,拉特利奇的后半生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把几乎所有的精力和热情都投入到了国家和南卡罗来纳的法律事务之中。1784年,南卡罗来纳建立了衡平法院,拉特利奇被任命为首席法官。
战后,美国经济逐步恢复并不断发展。但是,邦联政府的软弱、过度的民主、外来的巨大压力加之上层统治集团的压榨,导致了国内矛盾的严重激化和政局动荡,从而引发了一场对美国历史影响深远的制宪运动。拉特利奇参加了这场运动,他赞同这样的观点:“如果不对政府动一次大手术,各州的联合就难以持久。”1787年5月,制宪会议在费城召开,共有12个州派代表出席,其中南卡罗来纳的代表就是拉特利奇。此次会议的领导者是德高望重的乔治·华盛顿和本杰明·富兰克林,但会议的核心却是两位年轻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斯·麦迪逊,他们不仅是会议的策划人,而且凭借其渊博的政治理论和法学知识在制宪会议中发挥了无人替代的作用。
拉特利奇在制宪会议中的地位远不如上述人士,但相对而言,其作用还算是比较重要的。他担任了撰写宪法初稿的细则委员会的主席,受到了华盛顿的重视,这也为华盛顿后来提名他为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一事埋下了伏线。同大部分与会者(特别是南方人)一样,拉特利奇当时的政治观点是比较保守的。他反对过度的民主,要求政府维护富人和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主张实行对担任官职者的财产资格限制,并反对任何触及奴隶制度的企图。作为南卡罗来纳的代表,他还是本州利益的忠实捍卫者。为了确保只有富人才能充当参议员,他甚至主张议员不能从参议院领取薪水。会议结束后,拉特利奇参加了本州的批准宪法运动,获得了成功。
《联邦宪法》在全国批准生效后,联邦政府于1789年正式成立,在国人的一致拥戴声中,华盛顿出任美国第一任总统,美利坚民族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此时,拉特利奇也把目光瞄准了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的职位——这成了他人生的最高奋斗目标。
《联邦宪法》严格贯彻三权分立原则,把司法权授予了联邦最高法院,但司法权受到了来自行政权和立法权的严格制约。宪法规定:最高法院法官要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批准后再由总统任命。据此,华盛顿在这一问题上的作用是关键性的,鉴于他身为“国父”的地位,他在这方面的权力要比其任何后继者都大。对于法官人选的选择,华盛顿的基本标准主要有六项:(1)支持、拥护宪法;(2)在革命中有显著贡献;(3)积极参与本州或全国的政治生活;(4)有先前在低级法院工作的司法经验;(5)“在公众中享有声望”或者同华盛顿本人有私人关系;(6)所处地理位置“适宜”。其中,华盛顿认为第一条标准最为重要。从拉特利奇的个人经历来看,他完全符合第1~5项标准:他是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参与了起草宪法草案等工作,并且是促成南卡罗来纳批准宪法的关键人物;他是反英独立运动的早期参与者,第一、二届大陆会议的重要成员;他是南卡罗来纳的政治领袖,也是联邦政治舞台上的重量级人物;他是南卡罗来纳州衡平法院的第一任首席法官,具有丰富的司法经验;“两个拉特利奇”曾经在国内政坛上名噪一时(他的兄弟爱德华·拉特利奇也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之一);而且华盛顿本人对拉特利奇的看法也相当不错,他甚至把“草拟宪法”的功劳归于拉特利奇。因此,华盛顿最初确实曾经考虑任命他为第一任首席法官。
但华盛顿后来改变了主意,最终提名约翰·杰伊为首席法官,并得到了参议院的认同,其原因主要是出于对第六条标准的考虑。
反英战争的胜利虽然实现了十三个殖民地的政治独立,但邦联体制的弊端使得新生的美国如同十三个独立的主权国家组成的松散联合,由此而产生出了严重的社会危机。出任联邦政府总统后,华盛顿希望彻底扭转这种局面,把十三个州统一成一个真正的联邦制的国家。华盛顿希望做“所有”州的总统,国家的每一部分都在最高法院中有代表,因而他把地理因素看得极端重要。在从这个角度考虑问题时,华盛顿不得不看到,目前联邦政府中的几位主要成员都来自南方(总统本人,国务卿托马斯·杰斐逊和司法部长埃德蒙·伦道夫都是弗吉尼亚人),因此,“再让一个南方人来任联邦的高级官员显然是不明智的”。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华盛顿最终排除了拉特利奇。至于选择杰伊出任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原因之一仍是“地理因素”——杰伊来自中部纽约州,该州在华盛顿眼中十分关键,它在批准宪法中起了“决定性作用”。当时,纽约州反联邦党人的势力十分强大,约翰·杰伊等政治领导人“以很高的技巧领导了联邦党人的各派力量”,并最后“威胁说,如果纽约作为一个州未能批准宪法,纽约市就将脱离出去,作为一个单独的州加人联邦”,这样,联邦宪法在该州才勉强被批准。
美国最高法院的历史就在这曲曲折折中开篇了。此前,杰伊与拉特利奇并没有什么大的恩怨,但这位纽约州的政治家却似乎在拉特利奇的重大政治经历中扮演了克星的角色。
竞争首席法官失败后,拉特利奇只能退而求其次,担任了最高法院的助理法官。在联邦的三权鼎立之中,司法权处于相对的弱势,特别是在建国初期,最高法院的权力范围并没有完全定型,所以它并不是许多优秀政治家和法学家首选的就职目标。此时期,拉特利奇的心情十分不佳,精神有时也感到恍惚,因为他对自己的工作和处境十分不满,认为自己既无实权,也未遇到什么有历史意义的大案可办。不久,拉特利奇辞去了最高法院的职务,返回家乡,出任南卡罗来纳州法院的首席法官。在这里,他继续从事自己所熟悉的工作,并一度找回了充实和自信。但是,他从未放弃争取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的念头,为此,他做了一些努力,其中包括与华盛顿总统保持私人联系。
1795年,杰伊当选为纽约州州长,遂辞去了最高法院掌门人的职位——这件事给拉特利奇又带来了一次重要的人生机遇。基于对拉特利奇的了解和信任,或许还包含着对拉特利奇初次竞争失败的某些愧疚,华盛顿总统提名他为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由于此时参议院正在休会,这项委任在此间是有效的。拉特利奇接到消息后欣喜若狂,立即赴任。
但拉特利奇这一任职的时间极其短暂,他只在最高法院主持了8月份的工作,处理了两起诉讼。很快,参议院拒绝了总统的提名,其原因又与杰伊有一定关系。
此时期,美国外交正处在多事之秋,英法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使新生的美国处于进退维谷的境地。从1793年下半年起,英国海军不断袭扰劫掠美国商船,造成了两国间的战争危机。于是美国政府派杰伊首席法官赴英谈判,双方最终签订了《杰伊条约》。该条约以妥协的方式暂时缓和了与英国的矛盾,却引起战争时期美国的盟友法国的强烈愤怒,美法关系恶化,甚至出现了交战的迹象。同时,该条约在美国国内也引起了轩然大波,并大大激发了人们的党派精神,如同华盛顿总统所说:“反对这个条约的呼声如同反对一条疯狗。”在这场激烈的斗争中,拉特利奇站在了反对《杰伊条约》的政治力量一边,发表了措辞严厉的批评意见。拉特利奇的感情是复杂的,这里面既包含着政治和利益方面的考虑,或许还夹杂着对杰伊的不满情绪。
拉特利奇的上述言行冒犯了某些权势集团,他们终于寻找到了报复的机会——在他们的策动下,参议院否决了总统对拉特利奇的提名。
这一失败对拉特利奇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最高法院是他心目中最神圣的殿堂,入主最高法院是他梦寐以求的政治理想,而参议院的否决使他奋斗一生获得的成果毁于一旦,同时也使这位极自尊的人蒙羞。在巨大的压力面前,拉特利奇的精神防线几乎崩溃了,他甚至试图自杀。此后,由于身体和其他方面的原因,他脱离政坛,过起了形单影只的生活,在极度沮丧和孤寂之中度其余生。
1800年6月21日,拉特利奇辞世,享年60岁。
[责任编辑 倪金荣]
[关键词]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华盛顿,约翰·杰伊,约翰·拉特利奇
[中图分类号]K7 K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7)06—0019—04
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的国家,联邦最高法院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其首席法官都是出类拔萃、声名显赫之辈,其中许多人在此位置上一直工作到人生的暮年。第二任首席法官约翰·拉特利奇却是一个例外,虽然他也是一位政坛风云人物,但他的首席法官生涯却是短暂而不幸的。本文简要介绍约翰·拉特利奇的政治人生,并使读者了解美国早期政治制度史的某些不为人所熟知的内幕。
约翰·拉特利奇的祖上原来居住在大洋彼岸的爱尔兰,大约在18世纪初叶,为了躲避殖民压迫和封建剥削,漂洋过海来到北美新大陆,定居在南卡罗来纳。拉特利奇的父亲也叫约翰·拉特利奇,成年后当了一名医生,以学识渊博、医德高尚在当地赢得了声誉。他的妻子名叫萨拉·海克斯特·拉特利奇,出生在一个颇有教养的富贵之家。两人婚后定居在查尔斯顿。1739年9月的一天,一个男婴在这个家庭里诞生了,老拉特利奇十分疼爱这个健康活泼的小生命,遂用自己的名字为其命名——他就是本文的传主。
约翰·拉特利奇的童年时代是在父母的悉心呵护和关照下度过的。作为一家之主的父亲最关心的是儿子的教育问题。他亲自充当了儿子的启蒙老师,还用优厚的薪酬聘请了家庭教师,当儿子稍稍长大些时,又把他送进了附近的一所学校就读。这是当地最好的学校之一,不仅拥有较好的教学设施和许多优秀教师,而且校规和管理都相当严格。父亲的愿望是把儿子培养成一个知识渊博、能力出众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老拉特利奇于1750年去世。
此时,拉特利奇只有11岁,家庭生活的重担全部落在母亲一个人的肩上。父亲的去世使拉特利奇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其沉重的打击,同时也使他开始懂事了,他决心更加刻苦地学习,将来作一个有用之人,实现父亲的愿望,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赋予自己的重大责任。大约就在这时,在叔叔安德鲁·拉特利奇(当地的一位著名政治领袖)的影响下,拉特利奇选择了法律作为自己的终生职业。
拉特利奇接触法律专业大约是在他小学毕业之后,谙熟法律的叔叔充当了他的法律入门指导,向他传授法学知识和经验,讲解诉讼案例。16岁那年,拉特利奇进入了詹姆斯·帕森斯律师事务所继续深造。为了打下深厚牢固的法学基础,1757年,他沿着当年祖上的远航路线重返欧洲,来到英国伦敦求学。英国是英美法系的发祥地,伦敦更是一座具有深厚法治传统的文明古城,求知若渴的拉特利奇在这里埋头苦读,广访名师,博览群书。在经历了三年的寒窗之苦后,拉特利奇终于通过了极其严格的考试,被授予律师资格。1760年12月,他返回了南卡罗来纳从事律师业务。
在西方社会,法律与政治具有密切的亲缘关系,律师们往往身兼政治家。拉特利奇也不例外,因为他的家族一向具有从政的传统,而且在政界广有人缘。正是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广泛的关系网,拉特利奇在回国仅几个月后就通过选举进入了南卡罗来纳议会,并于1862年受命出任司法部长,任职10个月。次年,在法律业务上颇有成就的拉特利奇与伊丽莎白·格里姆克小姐结婚成家了。两人的婚后生活是和睦平静的,颇有大家闺秀风范的妻子在家庭和事业上都给了拉特利奇不少的帮助。
此后不久,形势发生了急剧变化。英国在七年战争(1756--1763)中大获全胜,牢牢掌握了世界殖民霸权,转而对英属北美殖民地实行政治专横和经济压榨政策,因此,潜伏在北美人民内心深处的分离主义情绪和民族自觉迅速增长,逐渐汇聚成一股反英独立的巨大革命浪潮。拉特利奇也被卷入其中,并逐渐成为革命营垒中的一名重要成员。
在1765年,北美掀起了反对印花税的高潮。在许多激进的北美人看来,“无代表不纳税”并不仅仅是一个惯例,而且是一种重要的权利和原则,北美人在英国议会中没有代表,英国向他们随意征税是一种暴政。因此,反印花税斗争实际上是反抗英国的殖民统治,它必将引发一场意义更加深远的重大革命。拉特利奇积极参加了这场斗争。1765年10月,拉特利奇奔赴纽约,与九个殖民地的代表参加了印花税法大会,并作为会议中的重量级人物发挥了作用。这次会议明确提出了“无代表不纳税”的原则,把它写在了向英国国会下院递交的请愿书中。在北美人民的坚决斗争下,英国的征税企图很快就彻底破灭了。
殖民地与宗主国英国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随之双方冲突迭起,“波士顿惨案”(1770年3月)和“波士顿茶案”(1773年12月)震动了整个北美洲。1774年9月,第一届大陆会议在费城召开,拉特利奇作为南卡罗来纳的代表出席了这次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必须避免表现出任何激进主义或“独立精神”,以免使保守的美利坚人感到惊恐。但在讨论一些敏感的问题上,仍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拉特利奇当时的观点是比较温和的,他主张在维持与英国关系的基础上,争取殖民地的权力和利益,支持再次向英王提交请愿书。他赞同对英国进行贸易抵制,但设法从中维护南卡罗来纳的经济利益。
但是,英国政府断然拒绝了大陆会议的和平请愿,并且采取更加严厉的方式镇压北美人民。在这种情况下,1775年4月19日,双方在波士顿附近的列克星敦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战斗——美国独立战争爆发了。5月10日,第二届大陆会议隆重开幕,其历史任务是解决如何领导和组织战争的问题,最重要的议题是组建军队。作为一位颇有影响力的人物,拉特利奇在会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他参与了创建新政府的筹备工作,支持任命乔治·华盛顿为军队总司令,并建议建立一支舰队,以抵御英国海军的进犯。
一段时间以来,在革命激情的鼓舞下,南卡罗来纳的政治改革渐入佳境。基于其社会声望和政治地位,从大陆会议返回的第二年,拉特利奇被议会推举为南卡罗来纳的行政首脑,他一直任职到南卡罗来纳成为一个州为止。拉特利奇肩负的责任是十分重大的,不仅要继续推进政治改革,建设一个高效而又为人民所拥戴的政府,而且还要维护社会秩序,繁荣经济,但当务之急是防范英国对当地人民的进犯。他上任后不久就组建了民兵,开展军事训练,这支武装力量后来在与英军的作战中曾有过杰出的表现。
美国宣布独立后,战争的烈火越烧越旺。英军凭借其精良的武器装备和一流的军事素养,在战争初期占据了明显的优势,美利坚民族面对的形势是极其严峻的。在英军铁蹄的无情蹂躏下,南卡罗来 纳的广大城镇和乡村四处狼烟,一片残破,人民惨遭涂炭。作为该州的州长(他于1779年当选),拉特利奇承担着艰巨的责任。但他手下兵员奇缺,财政陷于枯竭,其职权十分有限,又没有领兵打仗的才能,因此只能苦苦支撑局面,在军事上未能有大的作为。1780年5月查尔斯顿失陷后,拉特利奇被迫出逃,他为此而受到了责难甚至诋毁,这使他更感到心灰意冷。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大陆军取得约克镇战役的胜利才结束。
战争结束后,美国发生了从独立革命到建设新国家的伟大历史转变。面对百废待兴的局面,拉特利奇最希望从事的工作还是他的老本行——法律,因为他认为,要想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首先必须建立一个法治的社会。因此,拉特利奇的后半生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把几乎所有的精力和热情都投入到了国家和南卡罗来纳的法律事务之中。1784年,南卡罗来纳建立了衡平法院,拉特利奇被任命为首席法官。
战后,美国经济逐步恢复并不断发展。但是,邦联政府的软弱、过度的民主、外来的巨大压力加之上层统治集团的压榨,导致了国内矛盾的严重激化和政局动荡,从而引发了一场对美国历史影响深远的制宪运动。拉特利奇参加了这场运动,他赞同这样的观点:“如果不对政府动一次大手术,各州的联合就难以持久。”1787年5月,制宪会议在费城召开,共有12个州派代表出席,其中南卡罗来纳的代表就是拉特利奇。此次会议的领导者是德高望重的乔治·华盛顿和本杰明·富兰克林,但会议的核心却是两位年轻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斯·麦迪逊,他们不仅是会议的策划人,而且凭借其渊博的政治理论和法学知识在制宪会议中发挥了无人替代的作用。
拉特利奇在制宪会议中的地位远不如上述人士,但相对而言,其作用还算是比较重要的。他担任了撰写宪法初稿的细则委员会的主席,受到了华盛顿的重视,这也为华盛顿后来提名他为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一事埋下了伏线。同大部分与会者(特别是南方人)一样,拉特利奇当时的政治观点是比较保守的。他反对过度的民主,要求政府维护富人和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主张实行对担任官职者的财产资格限制,并反对任何触及奴隶制度的企图。作为南卡罗来纳的代表,他还是本州利益的忠实捍卫者。为了确保只有富人才能充当参议员,他甚至主张议员不能从参议院领取薪水。会议结束后,拉特利奇参加了本州的批准宪法运动,获得了成功。
《联邦宪法》在全国批准生效后,联邦政府于1789年正式成立,在国人的一致拥戴声中,华盛顿出任美国第一任总统,美利坚民族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此时,拉特利奇也把目光瞄准了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的职位——这成了他人生的最高奋斗目标。
《联邦宪法》严格贯彻三权分立原则,把司法权授予了联邦最高法院,但司法权受到了来自行政权和立法权的严格制约。宪法规定:最高法院法官要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批准后再由总统任命。据此,华盛顿在这一问题上的作用是关键性的,鉴于他身为“国父”的地位,他在这方面的权力要比其任何后继者都大。对于法官人选的选择,华盛顿的基本标准主要有六项:(1)支持、拥护宪法;(2)在革命中有显著贡献;(3)积极参与本州或全国的政治生活;(4)有先前在低级法院工作的司法经验;(5)“在公众中享有声望”或者同华盛顿本人有私人关系;(6)所处地理位置“适宜”。其中,华盛顿认为第一条标准最为重要。从拉特利奇的个人经历来看,他完全符合第1~5项标准:他是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的代表,参与了起草宪法草案等工作,并且是促成南卡罗来纳批准宪法的关键人物;他是反英独立运动的早期参与者,第一、二届大陆会议的重要成员;他是南卡罗来纳的政治领袖,也是联邦政治舞台上的重量级人物;他是南卡罗来纳州衡平法院的第一任首席法官,具有丰富的司法经验;“两个拉特利奇”曾经在国内政坛上名噪一时(他的兄弟爱德华·拉特利奇也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之一);而且华盛顿本人对拉特利奇的看法也相当不错,他甚至把“草拟宪法”的功劳归于拉特利奇。因此,华盛顿最初确实曾经考虑任命他为第一任首席法官。
但华盛顿后来改变了主意,最终提名约翰·杰伊为首席法官,并得到了参议院的认同,其原因主要是出于对第六条标准的考虑。
反英战争的胜利虽然实现了十三个殖民地的政治独立,但邦联体制的弊端使得新生的美国如同十三个独立的主权国家组成的松散联合,由此而产生出了严重的社会危机。出任联邦政府总统后,华盛顿希望彻底扭转这种局面,把十三个州统一成一个真正的联邦制的国家。华盛顿希望做“所有”州的总统,国家的每一部分都在最高法院中有代表,因而他把地理因素看得极端重要。在从这个角度考虑问题时,华盛顿不得不看到,目前联邦政府中的几位主要成员都来自南方(总统本人,国务卿托马斯·杰斐逊和司法部长埃德蒙·伦道夫都是弗吉尼亚人),因此,“再让一个南方人来任联邦的高级官员显然是不明智的”。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华盛顿最终排除了拉特利奇。至于选择杰伊出任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原因之一仍是“地理因素”——杰伊来自中部纽约州,该州在华盛顿眼中十分关键,它在批准宪法中起了“决定性作用”。当时,纽约州反联邦党人的势力十分强大,约翰·杰伊等政治领导人“以很高的技巧领导了联邦党人的各派力量”,并最后“威胁说,如果纽约作为一个州未能批准宪法,纽约市就将脱离出去,作为一个单独的州加人联邦”,这样,联邦宪法在该州才勉强被批准。
美国最高法院的历史就在这曲曲折折中开篇了。此前,杰伊与拉特利奇并没有什么大的恩怨,但这位纽约州的政治家却似乎在拉特利奇的重大政治经历中扮演了克星的角色。
竞争首席法官失败后,拉特利奇只能退而求其次,担任了最高法院的助理法官。在联邦的三权鼎立之中,司法权处于相对的弱势,特别是在建国初期,最高法院的权力范围并没有完全定型,所以它并不是许多优秀政治家和法学家首选的就职目标。此时期,拉特利奇的心情十分不佳,精神有时也感到恍惚,因为他对自己的工作和处境十分不满,认为自己既无实权,也未遇到什么有历史意义的大案可办。不久,拉特利奇辞去了最高法院的职务,返回家乡,出任南卡罗来纳州法院的首席法官。在这里,他继续从事自己所熟悉的工作,并一度找回了充实和自信。但是,他从未放弃争取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的念头,为此,他做了一些努力,其中包括与华盛顿总统保持私人联系。
1795年,杰伊当选为纽约州州长,遂辞去了最高法院掌门人的职位——这件事给拉特利奇又带来了一次重要的人生机遇。基于对拉特利奇的了解和信任,或许还包含着对拉特利奇初次竞争失败的某些愧疚,华盛顿总统提名他为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由于此时参议院正在休会,这项委任在此间是有效的。拉特利奇接到消息后欣喜若狂,立即赴任。
但拉特利奇这一任职的时间极其短暂,他只在最高法院主持了8月份的工作,处理了两起诉讼。很快,参议院拒绝了总统的提名,其原因又与杰伊有一定关系。
此时期,美国外交正处在多事之秋,英法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使新生的美国处于进退维谷的境地。从1793年下半年起,英国海军不断袭扰劫掠美国商船,造成了两国间的战争危机。于是美国政府派杰伊首席法官赴英谈判,双方最终签订了《杰伊条约》。该条约以妥协的方式暂时缓和了与英国的矛盾,却引起战争时期美国的盟友法国的强烈愤怒,美法关系恶化,甚至出现了交战的迹象。同时,该条约在美国国内也引起了轩然大波,并大大激发了人们的党派精神,如同华盛顿总统所说:“反对这个条约的呼声如同反对一条疯狗。”在这场激烈的斗争中,拉特利奇站在了反对《杰伊条约》的政治力量一边,发表了措辞严厉的批评意见。拉特利奇的感情是复杂的,这里面既包含着政治和利益方面的考虑,或许还夹杂着对杰伊的不满情绪。
拉特利奇的上述言行冒犯了某些权势集团,他们终于寻找到了报复的机会——在他们的策动下,参议院否决了总统对拉特利奇的提名。
这一失败对拉特利奇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最高法院是他心目中最神圣的殿堂,入主最高法院是他梦寐以求的政治理想,而参议院的否决使他奋斗一生获得的成果毁于一旦,同时也使这位极自尊的人蒙羞。在巨大的压力面前,拉特利奇的精神防线几乎崩溃了,他甚至试图自杀。此后,由于身体和其他方面的原因,他脱离政坛,过起了形单影只的生活,在极度沮丧和孤寂之中度其余生。
1800年6月21日,拉特利奇辞世,享年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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