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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文教政策、课程实施现状、课程实施管理的比较得出,公共艺术教育相较于公共体育来说,其发展确实过于薄弱。比较研究不是为了寻求公共艺术教育和公共体育之间的异同,更不是为了区分两种教育的优劣,而是为了实现两种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共教育之间的对话与交流,追求一种更为合理的教育模式、教育观念,为公共艺术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发展经验。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各种教育现象、教育观念的宽容与共处,发挥公共体育对公共艺术教育目前发展薄弱现状的参照、选择、创新和反思功能。
关键词:公共艺术教育;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比较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2-0014-04
在目前的高校教育格局中,普通高校公共课程的重要地位和价值愈显突出,公共艺术教育与公共体育同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公共艺术与公共体育教育有相同的学科特性,在课程体系中均包含着理论课和实践课内容。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公共艺术教育远没有达到“高等教育”的层次,在教育认识、教育水平、教学实践、教学内容完善、教师水平、教育管理、教育评价等方面都不够规范和健全。因此,本文就从两种教育的课程实施作为落脚点,通过对教育政策、教育实施、教学管理等具体情况的比较,找出两者的发展差异。
一、《课程指导方案》的比较分析
国家教育部2002年颁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体育课程纲要》),2006年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以下简称《艺术课程方案》)。从标题看,虽然《体育课程纲要》中并没有出现“公共体育”一词,但是该《纲要》的附则一章中表明“本纲要适用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不适用本纲要”,《艺术课程方案》在前言中也首先表明“本方案适用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艺术类专业”,由此看出两份文件所界定的教育对象范围是一致的,均非针对专业高等学校的专业体育和专业艺术教育,而是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的体育素养和艺术素养教育,并且两份文件都是对进入学校教务系统的课程教学提出的指导要求。
之所以要比较这两份课程教学指导的纲领性文献,是因为文教政策是教育实施的“源头活水”,它们是国家对大学生在体育和艺术教育课程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以来普通高等学校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课程建设和评价的依据。现将两份《课程指导纲要》的内容对比用表1表示如下:
从表1中看到,《体育课程纲要》比《艺术课程方案》在政策内容上要完善很多。《体育课程纲要》是由八大部分组成,包括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设置、课程结构、课程内容与教育方法、课程建设和课程资源开发、课程评价、附则。《艺术课程方案》则只包含了四部分内容,分别是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设置、保障。其中的“缺失”内容是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课程建设与课程资源开发、课程评价这些课程教学过程中具体实施的细节内容。从表1中还可以看到,两份文件中的“共有”内容是前三部分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和课程设置,这些“共有”的内容分别明确了公共体育和公共艺术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在高等教育课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该课程的作用和性质,对课程学习的要求等。以下表2再将两份《课程指导》前三部分的具体内容分别列出,做一个对比:
从表2的对比来看,公共艺术教育的教学目标设定比较笼统,一门选修课程(一般30个学时左右)和公共体育144个必修学时教学要求相差甚远,可见,同样作为高等学校的公共教育课程,国家在制定文教政策时是有倾斜的,对公共体育和公共艺术的定位是完全不同的。
二、课程教学实施情况的比较分析
接下来再将两种公共教育的课程教学实施情况归纳为课程结构、课程类型、课程内容设置、教学评估体系等四个方面,在以下表3中分别列出,做出比较:
通过调研,目前高校公共体育课程类型分四类,一、二年级学生为必修课,共144学时,每学期1学分,共4学分;三、四年级学生和研究生为选修课,每36个学时1学分,可任选多个学分;选项体育课和保健体育课分别针对体育特长生和身体弱势学生开设。课程内容设置按学期为单位划分,对同一运动项目设置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课程类型,保证至少5个学期的学习内容和学习锻炼要求;对不连续选择同一运动项目的学生,也提供其他运动项目的选择机会,并规定交叉学习运动项目时的层次性要求,实现和满足不同年级和不同运动水平的学生对活动内容的兴趣要求。
高校公共体育课程的内容设置分为三类:体育理论课、体育实践课、体育保健课。其中理论课学时占总学时数的10%,实践课学时占总学时数的90%,专项训练占65%,身体素质占20%,考试考核占5%。体育理论课的教学对从事体育锻炼有直接的指导意义,是进行体育运动的基础理论课程,从多个角度向学生介绍体育运动知识、卫生知识、体育竞赛规则,体育欣赏等内容。体育实践课以提高学生兴趣出发,在“以人为本”和“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指导下,让学生在自己喜欢或特长的项目上技术水平有所提高。选项课的类型就是在运动实践的基础上,对某个专项有特长的学生进行技术的再提高,形成运动的习惯,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思想。体育保健课是为专门不能正常跟班上课的残、弱、病学生设置的,这类学生长期处于弱势群体之中,心理承受的压力很大,因此这类课程除了学生一些力所能及的运动项目和保健理论外,还包括了心理卫生课程。
反观公共艺术教育的现状,课程教学的具体实施中比较突出的问题集中在:课程结构单一,课堂教学和课外训练以及校外艺术活动自成一体,没有紧密结合和开发校内外艺术资源;课程类型多为任意选修课,且只需修满2个学分一门艺术,课程多为音乐类课程,不能开全所有艺术门类课程,不能满足各类兴趣爱好的学生;课程内容随意,因人设课,多为欣赏类和实践类课程,理论和史论类课程极少;课程没有任何评价体系,教师授课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无法调动,等等。针对这些课程教学的规范性问题,公共体育在《体育课程纲要》中的规定非常细致。《体育指导纲要》“方向明确、任务具体”,完善的细则为体育课程的开展、实施提供了有效地参照系数。而《艺术课程方案》对上述教学规范性的问题确实没有指导性阐述,对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课程建设和课程资源开发以及课程评价等这些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具体实施内容没有任何细致的明文规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比较可以看到,公共艺术的具体实践指导严重缺失。显然《艺术指导方案》在这些方面出现了“指导盲点”。
三、课程教学管理体系的比较分析
课程教学的有效实施需要管理体制的保障,表4比较的就是两种公共教育课程教学管理体系的差异:
从表4看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的机构设置,以纵向看,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是学校体育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主持全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每年定期召开体育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且将之纳入年末总结评比范畴。体育教学部是落实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的执行部,按工作性质下设课堂教学、群体活动、训练竞赛、办公室及器材管理。以横向看,体育教学部下的各部门为同一级的中层机构,分管不同的工作内容,课堂教学是中心工作,群体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发展,训练竞赛是高水平体育特长生的专业训练,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器材管理是体育教学的后勤保障。此外,整个体育管理体系包括了体育师资管理、课堂教学管理、群体活动管理、业余训练管理、体育科研管理、体育场馆器材管理、体育经费管理等,使高校体育课程教学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一整套科学体系。分析高校体育管理体系,它调动着整个学校从体育管理部门到其他相关部门、从体育教师到学生的积极性,优化整合学校管理资源,对体育课程教学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评定,促进基础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强化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调研得知,目前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教学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专业教师配备严重不足,专职教师的教育培训机会少,科研机会少,职称晋升困难;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建立,教师培养聘任制度、考核制度、课程管理制度等都还没有配套;教学没有大纲,没有统一的教材,没有教学方法,单凭教师的个人艺术经验执教;公共艺术教育场馆器材没有规划建设,不能满足实际教学的需要,等等。在表4中看到,高校根据《艺术课程方案》确实都设立了“艺术教育委员会”或“艺术教育中心”等,但这些机构往往归属在团委或人文学院等部门下,俗称“挂靠”,其“挂靠”的性质决定了机构在课堂教学、师资管理、经费运作等没有独立权,更不可能全局规划整个学校的公共艺术教育工作,此外也不具备监督、检查、落实全校公共艺术教育的职能,更不可能来制定相应的制度实施机制来保障公共艺术教育改革的有效实施。
四、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致力方向
与同处高等教育公共课程的公共体育不同,公共艺术教育目前不是一门高等教育中硬性规定的必修学科。它自2006年“公共艺术教育”的概念被提出之后,一直以选修课的身份,承担着培养审美意识、健全综合素质的教育任务。比较教育家何塞·加里多认为:“通过比较,人们可以了解其他教育制度,可以更准确地认识和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教育制度,也有助于选择更好的教育前途。”本文在比较中发现,公共艺术教育其“副科”的身份并不是主要问题,而是在“副科”的背景下,公共艺术教育要改革成什么样,怎么改革呢?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有一个教育制度做出明确细致的指导,也需要一个政府机构来评估公共艺术教育的现状,监督其课程体系改革的推进。
1.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教学指导的细化。目前公共艺术教育改革处于兴起和激发阶段,如果公共艺术教育改革的目的不是一目了然,或者改革可能带来的优势和价值不够明显,那么,不管是教师、学生还是行政管理人员,就会缺乏激励,不愿意继续接受改革,改革也会渐渐被置于一旁。再次审视公共艺术教育的现状,政府部门对教育改革的指导缺失和教育制度对教学实践的指导缺失是公共艺术教育改革最大的“盲区”。这从《课程指导方案》的比较中也可以找到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只规定了“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设置和保障”,而缺失了“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课程建设与课程资源开发、课程评价”等更具操作性的实施规范。因此,在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教学中,出现众多不规范的教学现状也就不足为奇了。为能给公共艺术教育的进一步实施和发展提供切实有效地指导作用,现有的《艺术指导方案》亟待完善。弥补教育制度对公共艺术教育教学实践的“指导”缺失可以明确课程改革的方向,实施改革的细则方法,及时评估改革的现状,提高对改革的认知程度。
2.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教学实施机构的确立。《艺术课程方案》规定:“为保证艺术选修课程的开设和教学质量,普通高等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公共艺术课程管理部门和教学机构……”该规定的真正用意是重视公共艺术教育的第一课堂教学,将其纳入普通高校的教务处,将公共艺术教育作为一件日常普通工作,由这个专门机构进行统一计划、调控、管理。从表4中教学管理体系的比较来看,如果是挂靠团委、宣传部、二级学院等设立的“艺术教育中心”或者“艺术教育委员会”,就不是真正的公共艺术课程管理部门和教学机构,实质是“团委”下设的一个部门。现实工作中多在操作艺术的第二课堂实践工作,将校园文化活动充当公共艺术教育,将各类艺术竞赛成绩当作公共艺术教育的成绩。对这些至今还是由“团委”负责公共艺术教育的学校而言,“团委”的核心工作不可能是公共艺术教育,它只是作为锦上添花、装饰门面的工作内容。这种体制管理的后果,不仅公共艺术教育得不到真正的独立发展,更严重的是造成了普遍的错误认识,不管是学校的高层领导还是普通教师和学生,均认为公共艺术教育就是丰富校园文化的工作,这样的认识完全违背了《艺术课程方案》规定的艺术进入课程教学以达到“育人”的初衷。此外,很多学校甚至还存在多家部门负责管理的现状,比如教务处“抓”公共课程教学,学生处、团委“抓”学校的校园文化工作,宣传部也来“抓”一些艺术交流活动,这些学校表面上多家部门负责抓,实质上常常是多而无人抓。与高校公共体育完善的管理体系相比,改革目前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教学管理体系就显得必要和急迫了。
五、总结
本文进行的比较研究是公共艺术教育和公共体育在不同阶段、相同视点上,对现存教育现象进行多维度之间的“对话”。在比较研究中,研究者们容易无意识地将“优劣差异”预设地加入到比较标准中,也就是提前设定某个比较教育对象是相对优越的,带着这种“有色眼镜”再去比较,其研究结果的价值就不一定客观,这是做教育比较研究时要避免的。本文通过对文教政策、课程实施现状、课程实施管理的比较得出,公共艺术教育相较于公共体育来说,其发展确实过于薄弱。所以笔者选择这两种性质相同的高校公共课程进行比较时,并没有预设公共体育发展的“优越性”,也一再遵循公共艺术和公共体育做比较的价值取向:比较不是为了寻求公共艺术教育和公共体育之间的异同,更不是为了区分两种教育的优劣,而是为了实现两种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共教育之间的对话与交流,追求一种更为合理的教育模式、教育观念,为公共艺术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发展经验。因此,“表面”现状的比较只是比较的入手点,接下去更应从两种公共教育的“背后”开始,在不断的、并行的、参证现象的“向内理解”中达到两种公共教育的“视界融合”。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各种教育现象、教育观念的宽容与共处,发挥公共体育对公共艺术教育目前发展薄弱现状的参照、选择、创新和反思功能。
参考文献:
[1]何塞·加里多.比较教育概论[M].万秀里,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2]杨子华.公共艺术教育应树立的四个基本意识[J].中国高等教育,2006,(9).
[3]李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评述[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6).
[4]徐红.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规范化建设刍议[J].高教探索,2008,(2).
作者简介:王越(1979-),女,浙江杭州人,浙江理工大学教师,主要从事公共艺术教育研究。
关键词:公共艺术教育;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比较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2-0014-04
在目前的高校教育格局中,普通高校公共课程的重要地位和价值愈显突出,公共艺术教育与公共体育同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公共艺术与公共体育教育有相同的学科特性,在课程体系中均包含着理论课和实践课内容。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公共艺术教育远没有达到“高等教育”的层次,在教育认识、教育水平、教学实践、教学内容完善、教师水平、教育管理、教育评价等方面都不够规范和健全。因此,本文就从两种教育的课程实施作为落脚点,通过对教育政策、教育实施、教学管理等具体情况的比较,找出两者的发展差异。
一、《课程指导方案》的比较分析
国家教育部2002年颁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体育课程纲要》),2006年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以下简称《艺术课程方案》)。从标题看,虽然《体育课程纲要》中并没有出现“公共体育”一词,但是该《纲要》的附则一章中表明“本纲要适用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不适用本纲要”,《艺术课程方案》在前言中也首先表明“本方案适用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非艺术类专业”,由此看出两份文件所界定的教育对象范围是一致的,均非针对专业高等学校的专业体育和专业艺术教育,而是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的体育素养和艺术素养教育,并且两份文件都是对进入学校教务系统的课程教学提出的指导要求。
之所以要比较这两份课程教学指导的纲领性文献,是因为文教政策是教育实施的“源头活水”,它们是国家对大学生在体育和艺术教育课程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以来普通高等学校制定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课程建设和评价的依据。现将两份《课程指导纲要》的内容对比用表1表示如下:
从表1中看到,《体育课程纲要》比《艺术课程方案》在政策内容上要完善很多。《体育课程纲要》是由八大部分组成,包括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设置、课程结构、课程内容与教育方法、课程建设和课程资源开发、课程评价、附则。《艺术课程方案》则只包含了四部分内容,分别是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设置、保障。其中的“缺失”内容是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课程建设与课程资源开发、课程评价这些课程教学过程中具体实施的细节内容。从表1中还可以看到,两份文件中的“共有”内容是前三部分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和课程设置,这些“共有”的内容分别明确了公共体育和公共艺术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在高等教育课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该课程的作用和性质,对课程学习的要求等。以下表2再将两份《课程指导》前三部分的具体内容分别列出,做一个对比:
从表2的对比来看,公共艺术教育的教学目标设定比较笼统,一门选修课程(一般30个学时左右)和公共体育144个必修学时教学要求相差甚远,可见,同样作为高等学校的公共教育课程,国家在制定文教政策时是有倾斜的,对公共体育和公共艺术的定位是完全不同的。
二、课程教学实施情况的比较分析
接下来再将两种公共教育的课程教学实施情况归纳为课程结构、课程类型、课程内容设置、教学评估体系等四个方面,在以下表3中分别列出,做出比较:
通过调研,目前高校公共体育课程类型分四类,一、二年级学生为必修课,共144学时,每学期1学分,共4学分;三、四年级学生和研究生为选修课,每36个学时1学分,可任选多个学分;选项体育课和保健体育课分别针对体育特长生和身体弱势学生开设。课程内容设置按学期为单位划分,对同一运动项目设置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课程类型,保证至少5个学期的学习内容和学习锻炼要求;对不连续选择同一运动项目的学生,也提供其他运动项目的选择机会,并规定交叉学习运动项目时的层次性要求,实现和满足不同年级和不同运动水平的学生对活动内容的兴趣要求。
高校公共体育课程的内容设置分为三类:体育理论课、体育实践课、体育保健课。其中理论课学时占总学时数的10%,实践课学时占总学时数的90%,专项训练占65%,身体素质占20%,考试考核占5%。体育理论课的教学对从事体育锻炼有直接的指导意义,是进行体育运动的基础理论课程,从多个角度向学生介绍体育运动知识、卫生知识、体育竞赛规则,体育欣赏等内容。体育实践课以提高学生兴趣出发,在“以人为本”和“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指导下,让学生在自己喜欢或特长的项目上技术水平有所提高。选项课的类型就是在运动实践的基础上,对某个专项有特长的学生进行技术的再提高,形成运动的习惯,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思想。体育保健课是为专门不能正常跟班上课的残、弱、病学生设置的,这类学生长期处于弱势群体之中,心理承受的压力很大,因此这类课程除了学生一些力所能及的运动项目和保健理论外,还包括了心理卫生课程。
反观公共艺术教育的现状,课程教学的具体实施中比较突出的问题集中在:课程结构单一,课堂教学和课外训练以及校外艺术活动自成一体,没有紧密结合和开发校内外艺术资源;课程类型多为任意选修课,且只需修满2个学分一门艺术,课程多为音乐类课程,不能开全所有艺术门类课程,不能满足各类兴趣爱好的学生;课程内容随意,因人设课,多为欣赏类和实践类课程,理论和史论类课程极少;课程没有任何评价体系,教师授课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无法调动,等等。针对这些课程教学的规范性问题,公共体育在《体育课程纲要》中的规定非常细致。《体育指导纲要》“方向明确、任务具体”,完善的细则为体育课程的开展、实施提供了有效地参照系数。而《艺术课程方案》对上述教学规范性的问题确实没有指导性阐述,对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课程建设和课程资源开发以及课程评价等这些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具体实施内容没有任何细致的明文规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比较可以看到,公共艺术的具体实践指导严重缺失。显然《艺术指导方案》在这些方面出现了“指导盲点”。
三、课程教学管理体系的比较分析
课程教学的有效实施需要管理体制的保障,表4比较的就是两种公共教育课程教学管理体系的差异:
从表4看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的机构设置,以纵向看,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是学校体育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主持全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每年定期召开体育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且将之纳入年末总结评比范畴。体育教学部是落实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的执行部,按工作性质下设课堂教学、群体活动、训练竞赛、办公室及器材管理。以横向看,体育教学部下的各部门为同一级的中层机构,分管不同的工作内容,课堂教学是中心工作,群体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发展,训练竞赛是高水平体育特长生的专业训练,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器材管理是体育教学的后勤保障。此外,整个体育管理体系包括了体育师资管理、课堂教学管理、群体活动管理、业余训练管理、体育科研管理、体育场馆器材管理、体育经费管理等,使高校体育课程教学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一整套科学体系。分析高校体育管理体系,它调动着整个学校从体育管理部门到其他相关部门、从体育教师到学生的积极性,优化整合学校管理资源,对体育课程教学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评定,促进基础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强化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调研得知,目前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教学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专业教师配备严重不足,专职教师的教育培训机会少,科研机会少,职称晋升困难;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建立,教师培养聘任制度、考核制度、课程管理制度等都还没有配套;教学没有大纲,没有统一的教材,没有教学方法,单凭教师的个人艺术经验执教;公共艺术教育场馆器材没有规划建设,不能满足实际教学的需要,等等。在表4中看到,高校根据《艺术课程方案》确实都设立了“艺术教育委员会”或“艺术教育中心”等,但这些机构往往归属在团委或人文学院等部门下,俗称“挂靠”,其“挂靠”的性质决定了机构在课堂教学、师资管理、经费运作等没有独立权,更不可能全局规划整个学校的公共艺术教育工作,此外也不具备监督、检查、落实全校公共艺术教育的职能,更不可能来制定相应的制度实施机制来保障公共艺术教育改革的有效实施。
四、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致力方向
与同处高等教育公共课程的公共体育不同,公共艺术教育目前不是一门高等教育中硬性规定的必修学科。它自2006年“公共艺术教育”的概念被提出之后,一直以选修课的身份,承担着培养审美意识、健全综合素质的教育任务。比较教育家何塞·加里多认为:“通过比较,人们可以了解其他教育制度,可以更准确地认识和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教育制度,也有助于选择更好的教育前途。”本文在比较中发现,公共艺术教育其“副科”的身份并不是主要问题,而是在“副科”的背景下,公共艺术教育要改革成什么样,怎么改革呢?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有一个教育制度做出明确细致的指导,也需要一个政府机构来评估公共艺术教育的现状,监督其课程体系改革的推进。
1.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教学指导的细化。目前公共艺术教育改革处于兴起和激发阶段,如果公共艺术教育改革的目的不是一目了然,或者改革可能带来的优势和价值不够明显,那么,不管是教师、学生还是行政管理人员,就会缺乏激励,不愿意继续接受改革,改革也会渐渐被置于一旁。再次审视公共艺术教育的现状,政府部门对教育改革的指导缺失和教育制度对教学实践的指导缺失是公共艺术教育改革最大的“盲区”。这从《课程指导方案》的比较中也可以找到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只规定了“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设置和保障”,而缺失了“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课程建设与课程资源开发、课程评价”等更具操作性的实施规范。因此,在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教学中,出现众多不规范的教学现状也就不足为奇了。为能给公共艺术教育的进一步实施和发展提供切实有效地指导作用,现有的《艺术指导方案》亟待完善。弥补教育制度对公共艺术教育教学实践的“指导”缺失可以明确课程改革的方向,实施改革的细则方法,及时评估改革的现状,提高对改革的认知程度。
2.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教学实施机构的确立。《艺术课程方案》规定:“为保证艺术选修课程的开设和教学质量,普通高等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公共艺术课程管理部门和教学机构……”该规定的真正用意是重视公共艺术教育的第一课堂教学,将其纳入普通高校的教务处,将公共艺术教育作为一件日常普通工作,由这个专门机构进行统一计划、调控、管理。从表4中教学管理体系的比较来看,如果是挂靠团委、宣传部、二级学院等设立的“艺术教育中心”或者“艺术教育委员会”,就不是真正的公共艺术课程管理部门和教学机构,实质是“团委”下设的一个部门。现实工作中多在操作艺术的第二课堂实践工作,将校园文化活动充当公共艺术教育,将各类艺术竞赛成绩当作公共艺术教育的成绩。对这些至今还是由“团委”负责公共艺术教育的学校而言,“团委”的核心工作不可能是公共艺术教育,它只是作为锦上添花、装饰门面的工作内容。这种体制管理的后果,不仅公共艺术教育得不到真正的独立发展,更严重的是造成了普遍的错误认识,不管是学校的高层领导还是普通教师和学生,均认为公共艺术教育就是丰富校园文化的工作,这样的认识完全违背了《艺术课程方案》规定的艺术进入课程教学以达到“育人”的初衷。此外,很多学校甚至还存在多家部门负责管理的现状,比如教务处“抓”公共课程教学,学生处、团委“抓”学校的校园文化工作,宣传部也来“抓”一些艺术交流活动,这些学校表面上多家部门负责抓,实质上常常是多而无人抓。与高校公共体育完善的管理体系相比,改革目前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教学管理体系就显得必要和急迫了。
五、总结
本文进行的比较研究是公共艺术教育和公共体育在不同阶段、相同视点上,对现存教育现象进行多维度之间的“对话”。在比较研究中,研究者们容易无意识地将“优劣差异”预设地加入到比较标准中,也就是提前设定某个比较教育对象是相对优越的,带着这种“有色眼镜”再去比较,其研究结果的价值就不一定客观,这是做教育比较研究时要避免的。本文通过对文教政策、课程实施现状、课程实施管理的比较得出,公共艺术教育相较于公共体育来说,其发展确实过于薄弱。所以笔者选择这两种性质相同的高校公共课程进行比较时,并没有预设公共体育发展的“优越性”,也一再遵循公共艺术和公共体育做比较的价值取向:比较不是为了寻求公共艺术教育和公共体育之间的异同,更不是为了区分两种教育的优劣,而是为了实现两种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共教育之间的对话与交流,追求一种更为合理的教育模式、教育观念,为公共艺术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发展经验。因此,“表面”现状的比较只是比较的入手点,接下去更应从两种公共教育的“背后”开始,在不断的、并行的、参证现象的“向内理解”中达到两种公共教育的“视界融合”。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各种教育现象、教育观念的宽容与共处,发挥公共体育对公共艺术教育目前发展薄弱现状的参照、选择、创新和反思功能。
参考文献:
[1]何塞·加里多.比较教育概论[M].万秀里,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2]杨子华.公共艺术教育应树立的四个基本意识[J].中国高等教育,2006,(9).
[3]李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评述[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6).
[4]徐红.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规范化建设刍议[J].高教探索,2008,(2).
作者简介:王越(1979-),女,浙江杭州人,浙江理工大学教师,主要从事公共艺术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