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十七年文学的历史叙述尤为呈现出一种突围意识,试图打破既有规则,在“知识学”立场、“启蒙主义”思想、“现代性”反思语境中加以重构,彰显了更为活跃的话语需求和区别于主流言说的“异端”①书写的趋势。九十年代以来对十七年文学史书写模式的种种探索的实质是在不同范畴中对文学“合法性”的挖掘,然而其中又暴露出评价标准泛化、模糊化、个人化甚至过度阐释等弊端,对于审美“伦理性”的重视不足,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