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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明确提出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国家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的重要讲话,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也为新形势下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