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少做还是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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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作文到底是少做好,还是多做好?
  梁启超先生在《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中说:
  “每学期作文次数至多两三次”,“多做学生便要讨厌,或拿一个套子套来套去”。可见,他是提倡“少做”的。
  读清代唐彪的《读书作文谱》,看到作者的观点是“文章唯多做始能精熟”。他举例说:“永叔有言,为文有三多:多读、多做、多商量也。”“永叔”就是欧阳修。曾有孙莘老问其写好文章的方法,欧阳修真诚回答:“无他术,唯勤读书而多为之,自工。世人患作文字少,又懒读书,每一篇出,即求过人,如此少有至者。疵病不必待人指摘,多作自能见之。”由此可知,唐彪是赞同欧阳永叔“多做”之论的。有俗语也印证了这一观点:读十篇不如做一篇。其实,我们也深知“熟能生巧”这一道理。“常做则机关熟,不常做则理路生”嘛!
  难道是梁任公先生错了吗?非也!
  梁先生说:“我主张少做是做一次必将一种文做通。下次再做别一种文。如此便做一篇得一篇的好处。”原来,他的主张是集中精力搞突破,写一篇成一篇,写一种成一种。不要四处撒网,漫无边际,东一榔头西一锤。他讲的是实效。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写作毕竟是一项技艺,是需要不断练习的。没有一定的量,没有坚持不断的体验,恐很难奏效。而且,一学期“至多两三次”也是明显太少,就算是单独练习一种文体怕也不够。不过,梁先生是个聪明人,是体验深刻的人,他自有妙招。他说还有“补助法”,“使学生在课外随意做笔记,以为作文的补助”。同时,这种“笔记”,“比出题目自然得多”。今天理解梁先生所说的‘:笔记”,应是很广泛的练笔形式,其中主要的有日记。看看那些大作家、大学问家,哪个不是日记“累累”呢?看来,课外常练笔对学生写作的确有好处。
  那到底该少做还是多做呢?
  其实这是一个辩证的问题,不能单纯以数量衡量、判断。这要看“做”的态度和“做”的质量。如果是应付式的不讲质量,即使“做”得再多,也不过是废品。这种“多”是要不得的,是害人的。若如此,真不如“少做”些见真功夫的文章。当然,要是在端正态度、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多做”肯定比“少做”见效快。条件具备,那就“多多益善”!
  我们现在的作文教学,一般要求一星期或两星期一次(省级教育部门多是要求一学期大作文6篇)。是少,是多?从教师批改方面说,是多了些;从学生能力培养方面看,确实少了。如何处理这一矛盾?教师一方面可采取多种批改方式,或面批,或选定一部分批,或全班共批,或小组互批,或学生自批……但无论哪种方式,不仅考虑省力,更要考虑时效。另一方面,在学生每周一次写作的基础上,教师多引导学生主动练笔,通过多种活动激励学生练笔热情,绝不能把精力只用在那所谓的“一次”写作上。另外,从教科书编写上来看,作文练习往往是配合单元课文设计的。由于这种文选型的教材各单元之间往往缺乏必然的联系,这就导致各单元的写作设计难成系统,甚至前后不搭,各说各话;更显不出层次性、阶梯感。于是学生练习起来,只能是浮光掠影、蜻蜒点水,根本达不到梁启超先生所倡导的“做一次,必将一种文做通”。事实上,不少学生上初中几年,直到毕业也没将“一种文”做通呀!
  这不能不是我们语文教师必须严肃面对的,这不能不是我们语文教师必须认真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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