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发展与人民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所以我们要对宪法的本质有所理解,实际发挥宪法的作用。
关键词:宪法;民主;历史发展
中图分类号:D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2-0263-01
作者简介:徐洋洋(1991-),女,江苏盐城人,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2014级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
一、宪法的历史发展
西方的宪法发展要远早于东方国家,下面简单介绍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西方国家的宪法。近代意义上的宪法起始于英国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虽说英国的宪法是不成文宪法,但其对英国甚至整个世界的发展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它明确了法律至上这一重要的宪法原则。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期,英国加大了完善宪法体制的力度,并在2005年通过《宪法改革法》,2009年10月正式成立英国最高法院来取代上议院成为英国的最高终审司法机构。
美国是成文宪法的先行者,在宪法领域的影响也远远超过了美国。1775年英属北美殖民地爆发了反对宗主国的独立战争,并于次年7月4日在费城通过了《独立宣言》。1787年5月,制宪会议的召开使得美国宪法终于在9月获得通过,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全国性的成文宪法。自1791年以来,美国宪法已有27条修正案,其中1791年通过的前10条修正案被称为《权利法案》。
德国虽然1870年才成为统一的国家,但其宪法从统一前就开始出现了。德国在普鲁士王国时期制定的《德意志帝国宪法》对日本和我国清政府的立宪有着重要的影响。德国宪法的特殊地位主要是由《德意志共和国宪法》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确立的,[2]前者被普遍认为是现代宪法的开端,在整体上是比较先进的,对德国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其不足导致了后来法西斯的盛行,后者是德国统一后受多数德国人民尊重和接受的基本法。
宪法的发展直接影响了一个国家的发展,因此我国要切实做好宪法方面的相关工作。我国宪法开启于清末,不过由于当时的社会性质以及清王朝的“不作为”,清末立宪并不尽如人意,但是它开创了中国立宪的先河,是有历史地位和贡献的。从清末至今,我国立宪已走过一百多个年头,在这期间我国的社会发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宪法的变动也相当频繁。纵观古今中外,我们必须要推进宪法的发展,大力弘扬宪法的精神,形成全社会遵守、信仰、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宪法的特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有着其特殊的作用。就当代中国而言,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是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通常被称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具有其他法律所难以比拟的广泛性。
宪法具有广泛性,但不是事无巨细都可以写入宪法,宪法所规定的是个人、社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事项,这就揭示了宪法的根本性。宪法作为集中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当仁不让地成为国家的根本法。权威是社会和平有序的重要保证,社会的文明进步要求在公共生活中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飞跃,宪法就具有其他法律所无法比拟的权威性。
三、宪法与公民的生活
在很多人眼中,宪法是遥不可及的,但是事实上宪法与公民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与我们的生活分不开的。
平等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上的平等权的具体表述是每个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比如2005年海南省高考状元李某无缘读一本的事件就引起了不少人对平等权的质疑与反思。就我国现在而言,尤其应重视平等权,保障平等权的实现。无论是贫富悬殊还是城乡差距的解决都不能缺少平等的思想。当然,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也体现了实质平等观的要求。可以说,平等与自由是社会和谐的支柱,两者相辅相成。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宣布了实行义务制教育,这一举措不仅深入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与人才强国战略,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的重要内容,既有利于落实宪法中的国家教育政策又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为什么会有这一政策?那是因为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是个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这三种权利通常简称为社会权。[3]我国宪法中规定了许多社会权,比如:劳动权、受教育权、文化活动权等。这些权利的规定,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方便和保障。我国历来都有尊师重教的传统,并且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确立了科教兴国与人才强国的战略;文化活动权是人们在公民生活中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也体现出文化的发展,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公共文化建设。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宪法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的条例给了人们指引,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但是从宪法推行实施的结果看来并不令人满意,所以今后我们要将宪法生活化、大众化,使其能融入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它赋予了国家机关权力,让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以后的发展中要更切实际的发挥宪法的作用,寻找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宪法建设之路。
[参考文献]
[1]秦强.宪法的本质与宪法规范的价值定位[J].兰州学刊,2007(4):89.
[2]李占荣.宪法反映的两种世界观及其可能的发展路向[J].河北法学,2009(9):8.
[3]袁楚风.人权保障与经济发展[D].东南大学,2013.23.
关键词:宪法;民主;历史发展
中图分类号:D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2-0263-01
作者简介:徐洋洋(1991-),女,江苏盐城人,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2014级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
一、宪法的历史发展
西方的宪法发展要远早于东方国家,下面简单介绍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西方国家的宪法。近代意义上的宪法起始于英国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虽说英国的宪法是不成文宪法,但其对英国甚至整个世界的发展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它明确了法律至上这一重要的宪法原则。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期,英国加大了完善宪法体制的力度,并在2005年通过《宪法改革法》,2009年10月正式成立英国最高法院来取代上议院成为英国的最高终审司法机构。
美国是成文宪法的先行者,在宪法领域的影响也远远超过了美国。1775年英属北美殖民地爆发了反对宗主国的独立战争,并于次年7月4日在费城通过了《独立宣言》。1787年5月,制宪会议的召开使得美国宪法终于在9月获得通过,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全国性的成文宪法。自1791年以来,美国宪法已有27条修正案,其中1791年通过的前10条修正案被称为《权利法案》。
德国虽然1870年才成为统一的国家,但其宪法从统一前就开始出现了。德国在普鲁士王国时期制定的《德意志帝国宪法》对日本和我国清政府的立宪有着重要的影响。德国宪法的特殊地位主要是由《德意志共和国宪法》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确立的,[2]前者被普遍认为是现代宪法的开端,在整体上是比较先进的,对德国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其不足导致了后来法西斯的盛行,后者是德国统一后受多数德国人民尊重和接受的基本法。
宪法的发展直接影响了一个国家的发展,因此我国要切实做好宪法方面的相关工作。我国宪法开启于清末,不过由于当时的社会性质以及清王朝的“不作为”,清末立宪并不尽如人意,但是它开创了中国立宪的先河,是有历史地位和贡献的。从清末至今,我国立宪已走过一百多个年头,在这期间我国的社会发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宪法的变动也相当频繁。纵观古今中外,我们必须要推进宪法的发展,大力弘扬宪法的精神,形成全社会遵守、信仰、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宪法的特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有着其特殊的作用。就当代中国而言,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是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通常被称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具有其他法律所难以比拟的广泛性。
宪法具有广泛性,但不是事无巨细都可以写入宪法,宪法所规定的是个人、社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事项,这就揭示了宪法的根本性。宪法作为集中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当仁不让地成为国家的根本法。权威是社会和平有序的重要保证,社会的文明进步要求在公共生活中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飞跃,宪法就具有其他法律所无法比拟的权威性。
三、宪法与公民的生活
在很多人眼中,宪法是遥不可及的,但是事实上宪法与公民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与我们的生活分不开的。
平等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上的平等权的具体表述是每个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比如2005年海南省高考状元李某无缘读一本的事件就引起了不少人对平等权的质疑与反思。就我国现在而言,尤其应重视平等权,保障平等权的实现。无论是贫富悬殊还是城乡差距的解决都不能缺少平等的思想。当然,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也体现了实质平等观的要求。可以说,平等与自由是社会和谐的支柱,两者相辅相成。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宣布了实行义务制教育,这一举措不仅深入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与人才强国战略,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的重要内容,既有利于落实宪法中的国家教育政策又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为什么会有这一政策?那是因为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是个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这三种权利通常简称为社会权。[3]我国宪法中规定了许多社会权,比如:劳动权、受教育权、文化活动权等。这些权利的规定,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方便和保障。我国历来都有尊师重教的传统,并且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确立了科教兴国与人才强国的战略;文化活动权是人们在公民生活中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也体现出文化的发展,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公共文化建设。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宪法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的条例给了人们指引,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但是从宪法推行实施的结果看来并不令人满意,所以今后我们要将宪法生活化、大众化,使其能融入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它赋予了国家机关权力,让其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以后的发展中要更切实际的发挥宪法的作用,寻找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宪法建设之路。
[参考文献]
[1]秦强.宪法的本质与宪法规范的价值定位[J].兰州学刊,2007(4):89.
[2]李占荣.宪法反映的两种世界观及其可能的发展路向[J].河北法学,2009(9):8.
[3]袁楚风.人权保障与经济发展[D].东南大学,20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