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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6月4日,深圳龙岗镇一幢楼房突然坍塌,死11人,伤60人,现己查明原因、责任。经查,倒塌的楼房是无地质勘探资料、无红线图,无报建手续、无设计图纸、施工队无资职审查、建筑材料无合格证、无竣工验收手续的“七无建筑”。作为楼房业主的港商王某将100多人安排在危楼入住,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包工头李某应承担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