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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老子哲学体系的核心是"道",整个世界万事万物都是从"道"那里派生出来的,他认为"道"是万物的根本,他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他将这种具体万物形成前统一状态推崇为一种抽象的最高的"自然"法则,本文从三个方面简要讨论道家"道法自然"的理论意蕴。
【关键词】道家;道法自然;理论意蕴
一、道家观念的根源
道家的"道"具有两个基本来源:一个是处在社会边缘的哲学家们所阐发的自然秩序,他们远离现实斗争,沉思、探索自然之道,他们深切地感到如果缺乏对自然的理解,却要把人类社会带入儒家所期望的那种和谐状态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另一个则是巫史传统。对于巫史传统,当代学者做了不同的解读。李约瑟的观点认为,道家的巫史传统主要是源于一批古代萨满和术士,他们从北方进入中国文化,他们作为一种原始宗教和方术的代表在中国古代文化中起过重要的作用。李约瑟还认为,如果只看到道家仅仅是为了避免参与儒家人文主义与法家专制主义之间的论战而退出封建诸侯的宫廷,这是不对的。相反,道家学者对整个封建制度展开的尖锐而激烈的抨击,往往被大部分中西方的道家思想注释家所忽略。
二、"道"的特性
在道家创始人老子那里,"道"是最高的哲学范畴,他超越了先秦诸子的认识高度,第一个把道提到本体论的层次,这对于提升中华民族的理论思维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在老子的著作中,道首先具有根源性。道是"万物之宗",是万物的本原,是形成世界的本体,天地万物都是由道产生的。其次,道具有抽象性。在老子的哲学逻辑结构中,"道"又是与"有"、"无"统一在一起的,"有"与"无"是道的一体两面。正是这种理论的抽象性,突破了早期人们思维的粗糙性,使民族哲学真正进入纯思的领域。再次,道具有遍在性。其实,物就是道之物,道就是物之道,道与物之间具有不可分离性。另外,道具有规律性。道体固然是无形不可见,恍惚不可随的,但它作用于万物时却表现出了规律性,这些规律可以作为人们行动的准则。老子说的"反者道之动"就是这个基本规律,这就是说万物总会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事物总要回到原初的状态。在这里,既有对立面的转化,如祸福的倚伏、美恶的转化、物极必反的必然等都有深刻的论述。老子强调对于道的规律的把握,不依循规律而轻举妄动,就会给我们带来种种困扰与挫折。
三、"自然"即和谐
在道家有关"道"的特性的描述中,自然、无为是道的根本特性。自然呈现于人的视野的同时,人也进入到自然之中,去探求自然的内在秩序。人,作为具有理性的动物,要在复杂多变的自然界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必然需要一种坚定的理念以获得支撑,而这种理念就来自于对自然背后某种内在的规律性和统一性的寻求。
在道家哲学中,"自然"的涵义首先指向了事物的内在秩序,诸如本质、规律等等。道家认为,自然界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因此人的行为应该顺应自然规律,这样才能有利于人类自身的发展,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目的。若违反自然规律而强加妄为,反而会给人类带来灾难"。道"作为天地万物产生和发展的规律,体现为阴阳之和谐。在老子看来,"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都处于一种和谐、平衡的状态之中,失去了和谐,万物就无法生存和发展。所以,道家将世界的逻辑起点和宇宙的终极本质理解为"道","道法自然","自然"就是"道"。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中就说到,"自然具有始动因、生成因、事物本源的材料等涵义。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是包含有目的的,整个世界也可以说是趋向目的的运动过程"。可见,在中西方,哲学家都相信自然是有秩序的,对世界内在秩序的探索是他们的主要任务之一,他们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然哲学家"。
作为对事物内在秩序的概括的"自然",它是世界的终极概括和抽象本质,是对事物的真实描述,也是科学的最终目标,属于认识论范畴。作为存在的自然概念,在老子的哲学中,同样有它的地位。正如王弼所说,"法自然者,在圆法圆,在方法方,与自然无所违"的意义,万物是存在实体,道是存在本体,在存在本体之上不能有更高的本体存在。自然的本质就是生养万物并因任万物自由生长。老子赋予了"自然"新在,因此老子的"自然"是道与万物的呈现,或者说是它们的存在状态。蒙培元先生说:"'道'的存在是自然而然的,'道'的存在状态就表现为万物的存在状态,是按照万物本来样子存在的"。 "自然"是道的存在状态,具有最高的价值。老子指出:"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以及体现道的"德"都具有不受主宰的自然无为的特性,这说明道家早就认识到自然界是自足的,而不是创造出来的"。自然"也就是自发的、自己起源、自己自足的。
因此,我们有必要在借鉴现代哲学的基础上,考察道家和谐社会思想的渊源以及其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从整体性上揭示对个体、社会、自然和谐关系等内容,使人们能够更好地参透自然、社会、人生的客观规律。拓宽人们对和谐认识的视野,这也无疑可以加深人们对道家哲学现代意义的理解,可以看到道家以和谐智慧为内核的哲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容忽视的、具有中国文化血脉的思想资源。
参考文献
[1]柴文华,郑秋月.道家的"自然"及现代启示[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5,3.
[2]任继愈.老子新译[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3]陈鼓应,白奚.老子评传[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王弼.老子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5]李约瑟.道家及其对自然的探索,载黄河选编《道家二十讲》[M].华夏出版社,2008.
【关键词】道家;道法自然;理论意蕴
一、道家观念的根源
道家的"道"具有两个基本来源:一个是处在社会边缘的哲学家们所阐发的自然秩序,他们远离现实斗争,沉思、探索自然之道,他们深切地感到如果缺乏对自然的理解,却要把人类社会带入儒家所期望的那种和谐状态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另一个则是巫史传统。对于巫史传统,当代学者做了不同的解读。李约瑟的观点认为,道家的巫史传统主要是源于一批古代萨满和术士,他们从北方进入中国文化,他们作为一种原始宗教和方术的代表在中国古代文化中起过重要的作用。李约瑟还认为,如果只看到道家仅仅是为了避免参与儒家人文主义与法家专制主义之间的论战而退出封建诸侯的宫廷,这是不对的。相反,道家学者对整个封建制度展开的尖锐而激烈的抨击,往往被大部分中西方的道家思想注释家所忽略。
二、"道"的特性
在道家创始人老子那里,"道"是最高的哲学范畴,他超越了先秦诸子的认识高度,第一个把道提到本体论的层次,这对于提升中华民族的理论思维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在老子的著作中,道首先具有根源性。道是"万物之宗",是万物的本原,是形成世界的本体,天地万物都是由道产生的。其次,道具有抽象性。在老子的哲学逻辑结构中,"道"又是与"有"、"无"统一在一起的,"有"与"无"是道的一体两面。正是这种理论的抽象性,突破了早期人们思维的粗糙性,使民族哲学真正进入纯思的领域。再次,道具有遍在性。其实,物就是道之物,道就是物之道,道与物之间具有不可分离性。另外,道具有规律性。道体固然是无形不可见,恍惚不可随的,但它作用于万物时却表现出了规律性,这些规律可以作为人们行动的准则。老子说的"反者道之动"就是这个基本规律,这就是说万物总会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事物总要回到原初的状态。在这里,既有对立面的转化,如祸福的倚伏、美恶的转化、物极必反的必然等都有深刻的论述。老子强调对于道的规律的把握,不依循规律而轻举妄动,就会给我们带来种种困扰与挫折。
三、"自然"即和谐
在道家有关"道"的特性的描述中,自然、无为是道的根本特性。自然呈现于人的视野的同时,人也进入到自然之中,去探求自然的内在秩序。人,作为具有理性的动物,要在复杂多变的自然界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必然需要一种坚定的理念以获得支撑,而这种理念就来自于对自然背后某种内在的规律性和统一性的寻求。
在道家哲学中,"自然"的涵义首先指向了事物的内在秩序,诸如本质、规律等等。道家认为,自然界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规律,因此人的行为应该顺应自然规律,这样才能有利于人类自身的发展,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目的。若违反自然规律而强加妄为,反而会给人类带来灾难"。道"作为天地万物产生和发展的规律,体现为阴阳之和谐。在老子看来,"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都处于一种和谐、平衡的状态之中,失去了和谐,万物就无法生存和发展。所以,道家将世界的逻辑起点和宇宙的终极本质理解为"道","道法自然","自然"就是"道"。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中就说到,"自然具有始动因、生成因、事物本源的材料等涵义。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是包含有目的的,整个世界也可以说是趋向目的的运动过程"。可见,在中西方,哲学家都相信自然是有秩序的,对世界内在秩序的探索是他们的主要任务之一,他们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自然哲学家"。
作为对事物内在秩序的概括的"自然",它是世界的终极概括和抽象本质,是对事物的真实描述,也是科学的最终目标,属于认识论范畴。作为存在的自然概念,在老子的哲学中,同样有它的地位。正如王弼所说,"法自然者,在圆法圆,在方法方,与自然无所违"的意义,万物是存在实体,道是存在本体,在存在本体之上不能有更高的本体存在。自然的本质就是生养万物并因任万物自由生长。老子赋予了"自然"新在,因此老子的"自然"是道与万物的呈现,或者说是它们的存在状态。蒙培元先生说:"'道'的存在是自然而然的,'道'的存在状态就表现为万物的存在状态,是按照万物本来样子存在的"。 "自然"是道的存在状态,具有最高的价值。老子指出:"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以及体现道的"德"都具有不受主宰的自然无为的特性,这说明道家早就认识到自然界是自足的,而不是创造出来的"。自然"也就是自发的、自己起源、自己自足的。
因此,我们有必要在借鉴现代哲学的基础上,考察道家和谐社会思想的渊源以及其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从整体性上揭示对个体、社会、自然和谐关系等内容,使人们能够更好地参透自然、社会、人生的客观规律。拓宽人们对和谐认识的视野,这也无疑可以加深人们对道家哲学现代意义的理解,可以看到道家以和谐智慧为内核的哲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容忽视的、具有中国文化血脉的思想资源。
参考文献
[1]柴文华,郑秋月.道家的"自然"及现代启示[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5,3.
[2]任继愈.老子新译[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3]陈鼓应,白奚.老子评传[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
[4]王弼.老子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5]李约瑟.道家及其对自然的探索,载黄河选编《道家二十讲》[M].华夏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