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研究问题与研究过程
公民素养是现代社会运转与发展的基础。自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以来,如何提升学生的公民素养,成为教育理论和实践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众所周知,公民素养是个体在积极的“做公民”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消极的“是公民”的抽象概念。[1]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中心,因而也是学生公民素养形成的基本途径。特别是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不断引导教师变革教学方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背景下,如何在课堂中有效地提升学生的公民素养,已成为一个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课题。
本课题研究关注的是,在优秀教师开展的理想课堂上,学生的公民素养是否能够生成?如果能够生成的话,又是如何生成的?公民素养是公民个体在处理与他人、社会、国家之间的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优秀品质,其核心是维护自身权利与承担责任(义务)的平衡。这样,本课题研究的问题就可以分解为两个子问题:一是教师是怎样尊重学生的权利的,以及如何引导学生也尊重他人的权利?具体而言,教师是否关注每个学生的个体知识及其话语权?二是课堂权力的运转如何不侵犯权利,并引导学生进行实质性交往,不断开拓公共空间,提升课堂的公共性。当然,这两个问题是紧密联系的,它们共同构成我们审视教师在课堂中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视角。
由于我们研究的问题是在优秀教师所开展的理想课堂上学生公民素养得以生成的情况,所以本研究所采取的是“目的性抽样”的方法,即抽取那些能够为本研究提供最大信息量的资料。[1]因此我们组选取了新课程改革以来在课堂教学中探索公民素养教育的15节课堂录像,以及教师的教案和课后反思材料。参与课堂录像的都是“专家型教师”,即优秀教师(主要是高级教师和有经验的骨干教师),所录的课都是经过精心准备的,因而我们将其界定为理想课堂。经过反复观看和阅读这些材料,最后确定4节课的录像及相关材料作为分析对象,其中3节课的录像具有典型的新课改特征,另外1节课的录像也力求体现新课改的精神,但事实上难以提升学生的公民素养,与其他三节课的录像形成了比较鲜明的对比,是进行比较分析的很好材料,因而也得以入选。
之所以选择教师的教学话语行为分析的视角,是因为课堂基本上是在教师的话语行为引导下得以展开的一个活动结构。这样,本研究以教学话语行为分析为方法论视角,参考美国教学研究专家弗兰德斯(Flanders,N.A.)的课堂互动话语行为分类,将优秀教师在理想课堂上的所有话语行为进行扎根理论分析,最后概括出以言行事行为、提问行为、陈述行为、接受学生的观点与感受行为、精炼与提升学生的观点行为、表扬与鼓励行为等六类教学话语行为。以言行事行為是指教师让学生开展一种活动,如朗读活动、小组合作学习活动、表达活动等;提问行为是指教师对学生思维和话语的引发,意在引导学生进行深入学习;陈述行为是指教师对课程内容的讲授,属于传统的课堂主要教学行为;接受学生的观点与感受行为是指教师对学生回答与感受的肯定,这是教师对学生个人知识及其话语权予以尊重的充分体现,是教师在课堂上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一项重要指标;精炼与提升学生的观点行为是指教师对学生回答的一种引导与升华,意在促进学生的认识的深化及其全面发展,因而也是重要的公民素养教育行为;表扬与鼓励行为是指教师一般性地对学生的肯定,基本不涉及具体内容,这有两种含义,一是教师对课堂的控制,二是教师对学生动机的激发,需要具体分析。我们将这六类教学话语行为放入具体的录像情境中进行“再解读”,如此循环往复,形成“解释循环”,最后得出本研究的结论。
二、研究结果
通过教学话语行为分析,我们发现优秀教师在课堂上进行公民素养教育,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教学活动的整体安排上,二是在教学话语的引导上。它们共同构成教师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主要教学行为。
(一)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整体安排与学生的公民素养教育
为了深入具体地把握优秀教师对课堂教学活动的整体安排,并由此探讨他们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方式,我们首先对所选择的4节课堂录像中教师的教学话语行为进行了频数统计分析。具体结果见表1。
上表中的“数学1”“数学2”“语文1”是本研究认定的优秀教师所开展的理想课堂,“语文2”尽管也是力求体现新一轮课程改革精神而设计和开展的课堂教学,但它并没有很好地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是作为进行对比分析而选入的一节课。
由上表可知,在优秀教师所开展的理想课堂上,教师的教学行为主要表现为以言行事行为、提问行为、接受学生的观点与感受行为,以及精炼与提升学生观点行为,而属于“讲授”的陈述行为和激发动机与控制课堂的表扬与鼓励行为都很少。这与以往的研究结果形成了比较鲜明的对比。
分项教学话语行为分析可能更能够反映教师对学生公民素养教育的情况。从教师的以言行事行为来看,无论是“数学1”“数学2”“语文1”,还是“语文2”,都占很高比例,分别为17%、16%、24%和23%。如上所述,教师的以言行事行为是对学生活动的安排与要求,如自主学习、小组合作学习、与教师一起朗读课文、进行表达与表现等。这些活动的高频率说明教师非常重视学生的主体参与权,以及同学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同时也表明教师与学生小组的交往正在越来越频繁,师生、生生之间的实质性交往正在得以开展。综合这些因素,说明教师在课堂上已经在直接对学生进行着公民素养教育。
从上表来看,除“数学1”的提问行为(28%)略微少于接受学生观点与感受行为外,其他3节课的教师提问行为都是课堂上最多的一种教学话语行为,分别达到29%、32%和23%。同时,其他3节课都是与接受学生观点和感受行为相呼应的,因而提问具有平等对话的性质,所以“数学1”“数学2”“语文1”的提问行为都是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重要教学话语行为。
从优秀教师的3节理想课堂来看,教师的“陈述”即讲授行为都不占重要位置,“数学1”“数学2”“语文1”都分别为8%、16%和9%,而“语文2”却达到20%。与此同时,我们发现在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即便是讲授行为,也更多的具有了平等对话的性质,主要是与“精炼与提升学生的观点”行为相互补充的。 相反,“语文2”的教师尽管也很谦虚,例如她在范读课文时说她的朗读也只是“抛砖引玉”,但由于她的知识观是权威性的,不仅将苏轼的《记承天寺夜游》作为“神品”供起来,对学生的理解也当作“精品”挂起来,事实上将课文、学生的理解和自己都置于“权威”的地位,因而非常不利于学生的多元理解,使学生民主、平等的公民素养难以形成和发展。
开放的话轮结构、交互协商性质的语言运用与弱权威的教师角色三者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只有教师将自己置身于弱权威的地位,保持“权威”“顾问”“同伴”的混合角色,[5]才会自然而然地运用交互协商性质的语言,使课堂微观结构具有开放性,课堂生活是民主的,学生的个体知识和话语权都得到尊重,权力的行使能够规范和正当,不压迫权利,从而真正地提升学生的公民素养。
三、讨论与启发
(一)教师课堂教学话语行为机制提升学生公民素养的必然性
从能够提升学生公民素养的角度来看,提问行为和接受学生观点与感受行为是教师的核心教学话语行为,因为这两种教学话语行为的配合直接改变了整个课堂的结构和气氛,使课堂成为平等对话的场域,学生的个体知识和话语权等得到尊重和保证。因此,为了使课堂培养学生公民素养的效力得以提高,教师应适当增加提问的难度,并欣然接受学生的观点和感受。精炼与提升学生的观点行为与接受学生观点和感受行为是紧密相连的,它是为了充分地保障学生的发展权。以言行事行为是对学生主体参与权的保证,同时也是对学生课堂交往与合作场域的创造与权利的保证,是提高学生公民素养的重要途径。陈述行为已经不是单纯的讲授行为,它一方面是对提问行为的补充,另一方面又是对精炼与提升学生观点行为的补充,因而也具有提升学生公民素养的功能。表扬与鼓励行为也发生了变化,它主要用于对学生动机的激发,培养学生的主动性,而不在于课堂控制。由此可见,能够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教学话语行为是通过以提问行为和接受学生观点与感受行为为核心而发生的一系列教学话语行为的变化,正是这些行为的创生、改变与重新组合,教师才能够切实地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
教师的话语引导行为进一步补充和印证了对上述六类教师教学话语行为概括的正确性。开放的话轮结构、交互协商性质的语言运用和弱权威的教师角色,有利于学生勇于表达和善于表达,使之产生丰富多样的观点,便于师生、生生之间的相互交往、理解与协商,同时锤炼各自的民主人格,进而实实在在地提升学生的公民素养。
(二)教师的课堂教学话语行为对于学生公民素养教育的合理性
以言行事行为主要是一种教师与客观世界中的理想状态发生关系的行为,同时兼具社会行为的性质,因为其中包含着师生,特別生生的交往与合作,所以这种行为兼具真实性和规范正确性,也是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重要行为。
陈述行为属于记述式言语行为,在这种言语行为中,教师是与客观世界中的事物发生关系,这就是课程知识及其所反映的世界,它要求具备真实性要求。所以,在优秀教师的陈述行为中,是他们运用知识的真实性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
精炼与提升学生的观点行为主要是与客观世界中的事物发生关系的行为,它更加强调知识的真理性,由此促进学生的发展。
与此同时,从学科视角来看,在不同的学科中师生与各类世界的联系是有区别的。在自然科学中,主要是与客观世界中的事物发生关系,其有效性要求是真实性,也就是客观真理性;在社会科学中,主要是与社会世界中的事物发生关系,其有效性要求则是规范正确性,以保证主体对社会规范的认同;在人文科学中,主要是与主观世界中的事物发生关系,其有效性要求是真诚性,即“言出心声。”总的来看,优秀教师在理想课堂上的六类教学行为之所以能切实地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正在于它们合乎哈贝马斯所提出的三种有效性要求,是真正的交往行为。■
参考文献:
[1]王啸.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公民教育[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6:124.
[2]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93.
[3][美]R.基思·索耶,徐晓东,等,译.剑桥学习科学手册[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216.
[4][美]R.基思·索耶,徐晓东,等,译.剑桥学习科学手册[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227
[5]吴康宁.教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361.
责任编辑/齐 欣
公民素养是现代社会运转与发展的基础。自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以来,如何提升学生的公民素养,成为教育理论和实践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众所周知,公民素养是个体在积极的“做公民”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消极的“是公民”的抽象概念。[1]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中心,因而也是学生公民素养形成的基本途径。特别是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不断引导教师变革教学方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背景下,如何在课堂中有效地提升学生的公民素养,已成为一个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课题。
本课题研究关注的是,在优秀教师开展的理想课堂上,学生的公民素养是否能够生成?如果能够生成的话,又是如何生成的?公民素养是公民个体在处理与他人、社会、国家之间的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优秀品质,其核心是维护自身权利与承担责任(义务)的平衡。这样,本课题研究的问题就可以分解为两个子问题:一是教师是怎样尊重学生的权利的,以及如何引导学生也尊重他人的权利?具体而言,教师是否关注每个学生的个体知识及其话语权?二是课堂权力的运转如何不侵犯权利,并引导学生进行实质性交往,不断开拓公共空间,提升课堂的公共性。当然,这两个问题是紧密联系的,它们共同构成我们审视教师在课堂中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视角。
由于我们研究的问题是在优秀教师所开展的理想课堂上学生公民素养得以生成的情况,所以本研究所采取的是“目的性抽样”的方法,即抽取那些能够为本研究提供最大信息量的资料。[1]因此我们组选取了新课程改革以来在课堂教学中探索公民素养教育的15节课堂录像,以及教师的教案和课后反思材料。参与课堂录像的都是“专家型教师”,即优秀教师(主要是高级教师和有经验的骨干教师),所录的课都是经过精心准备的,因而我们将其界定为理想课堂。经过反复观看和阅读这些材料,最后确定4节课的录像及相关材料作为分析对象,其中3节课的录像具有典型的新课改特征,另外1节课的录像也力求体现新课改的精神,但事实上难以提升学生的公民素养,与其他三节课的录像形成了比较鲜明的对比,是进行比较分析的很好材料,因而也得以入选。
之所以选择教师的教学话语行为分析的视角,是因为课堂基本上是在教师的话语行为引导下得以展开的一个活动结构。这样,本研究以教学话语行为分析为方法论视角,参考美国教学研究专家弗兰德斯(Flanders,N.A.)的课堂互动话语行为分类,将优秀教师在理想课堂上的所有话语行为进行扎根理论分析,最后概括出以言行事行为、提问行为、陈述行为、接受学生的观点与感受行为、精炼与提升学生的观点行为、表扬与鼓励行为等六类教学话语行为。以言行事行為是指教师让学生开展一种活动,如朗读活动、小组合作学习活动、表达活动等;提问行为是指教师对学生思维和话语的引发,意在引导学生进行深入学习;陈述行为是指教师对课程内容的讲授,属于传统的课堂主要教学行为;接受学生的观点与感受行为是指教师对学生回答与感受的肯定,这是教师对学生个人知识及其话语权予以尊重的充分体现,是教师在课堂上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一项重要指标;精炼与提升学生的观点行为是指教师对学生回答的一种引导与升华,意在促进学生的认识的深化及其全面发展,因而也是重要的公民素养教育行为;表扬与鼓励行为是指教师一般性地对学生的肯定,基本不涉及具体内容,这有两种含义,一是教师对课堂的控制,二是教师对学生动机的激发,需要具体分析。我们将这六类教学话语行为放入具体的录像情境中进行“再解读”,如此循环往复,形成“解释循环”,最后得出本研究的结论。
二、研究结果
通过教学话语行为分析,我们发现优秀教师在课堂上进行公民素养教育,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教学活动的整体安排上,二是在教学话语的引导上。它们共同构成教师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主要教学行为。
(一)优秀教师的教学活动整体安排与学生的公民素养教育
为了深入具体地把握优秀教师对课堂教学活动的整体安排,并由此探讨他们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方式,我们首先对所选择的4节课堂录像中教师的教学话语行为进行了频数统计分析。具体结果见表1。
上表中的“数学1”“数学2”“语文1”是本研究认定的优秀教师所开展的理想课堂,“语文2”尽管也是力求体现新一轮课程改革精神而设计和开展的课堂教学,但它并没有很好地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是作为进行对比分析而选入的一节课。
由上表可知,在优秀教师所开展的理想课堂上,教师的教学行为主要表现为以言行事行为、提问行为、接受学生的观点与感受行为,以及精炼与提升学生观点行为,而属于“讲授”的陈述行为和激发动机与控制课堂的表扬与鼓励行为都很少。这与以往的研究结果形成了比较鲜明的对比。
分项教学话语行为分析可能更能够反映教师对学生公民素养教育的情况。从教师的以言行事行为来看,无论是“数学1”“数学2”“语文1”,还是“语文2”,都占很高比例,分别为17%、16%、24%和23%。如上所述,教师的以言行事行为是对学生活动的安排与要求,如自主学习、小组合作学习、与教师一起朗读课文、进行表达与表现等。这些活动的高频率说明教师非常重视学生的主体参与权,以及同学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同时也表明教师与学生小组的交往正在越来越频繁,师生、生生之间的实质性交往正在得以开展。综合这些因素,说明教师在课堂上已经在直接对学生进行着公民素养教育。
从上表来看,除“数学1”的提问行为(28%)略微少于接受学生观点与感受行为外,其他3节课的教师提问行为都是课堂上最多的一种教学话语行为,分别达到29%、32%和23%。同时,其他3节课都是与接受学生观点和感受行为相呼应的,因而提问具有平等对话的性质,所以“数学1”“数学2”“语文1”的提问行为都是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重要教学话语行为。
从优秀教师的3节理想课堂来看,教师的“陈述”即讲授行为都不占重要位置,“数学1”“数学2”“语文1”都分别为8%、16%和9%,而“语文2”却达到20%。与此同时,我们发现在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即便是讲授行为,也更多的具有了平等对话的性质,主要是与“精炼与提升学生的观点”行为相互补充的。 相反,“语文2”的教师尽管也很谦虚,例如她在范读课文时说她的朗读也只是“抛砖引玉”,但由于她的知识观是权威性的,不仅将苏轼的《记承天寺夜游》作为“神品”供起来,对学生的理解也当作“精品”挂起来,事实上将课文、学生的理解和自己都置于“权威”的地位,因而非常不利于学生的多元理解,使学生民主、平等的公民素养难以形成和发展。
开放的话轮结构、交互协商性质的语言运用与弱权威的教师角色三者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只有教师将自己置身于弱权威的地位,保持“权威”“顾问”“同伴”的混合角色,[5]才会自然而然地运用交互协商性质的语言,使课堂微观结构具有开放性,课堂生活是民主的,学生的个体知识和话语权都得到尊重,权力的行使能够规范和正当,不压迫权利,从而真正地提升学生的公民素养。
三、讨论与启发
(一)教师课堂教学话语行为机制提升学生公民素养的必然性
从能够提升学生公民素养的角度来看,提问行为和接受学生观点与感受行为是教师的核心教学话语行为,因为这两种教学话语行为的配合直接改变了整个课堂的结构和气氛,使课堂成为平等对话的场域,学生的个体知识和话语权等得到尊重和保证。因此,为了使课堂培养学生公民素养的效力得以提高,教师应适当增加提问的难度,并欣然接受学生的观点和感受。精炼与提升学生的观点行为与接受学生观点和感受行为是紧密相连的,它是为了充分地保障学生的发展权。以言行事行为是对学生主体参与权的保证,同时也是对学生课堂交往与合作场域的创造与权利的保证,是提高学生公民素养的重要途径。陈述行为已经不是单纯的讲授行为,它一方面是对提问行为的补充,另一方面又是对精炼与提升学生观点行为的补充,因而也具有提升学生公民素养的功能。表扬与鼓励行为也发生了变化,它主要用于对学生动机的激发,培养学生的主动性,而不在于课堂控制。由此可见,能够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教学话语行为是通过以提问行为和接受学生观点与感受行为为核心而发生的一系列教学话语行为的变化,正是这些行为的创生、改变与重新组合,教师才能够切实地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
教师的话语引导行为进一步补充和印证了对上述六类教师教学话语行为概括的正确性。开放的话轮结构、交互协商性质的语言运用和弱权威的教师角色,有利于学生勇于表达和善于表达,使之产生丰富多样的观点,便于师生、生生之间的相互交往、理解与协商,同时锤炼各自的民主人格,进而实实在在地提升学生的公民素养。
(二)教师的课堂教学话语行为对于学生公民素养教育的合理性
以言行事行为主要是一种教师与客观世界中的理想状态发生关系的行为,同时兼具社会行为的性质,因为其中包含着师生,特別生生的交往与合作,所以这种行为兼具真实性和规范正确性,也是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重要行为。
陈述行为属于记述式言语行为,在这种言语行为中,教师是与客观世界中的事物发生关系,这就是课程知识及其所反映的世界,它要求具备真实性要求。所以,在优秀教师的陈述行为中,是他们运用知识的真实性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的。
精炼与提升学生的观点行为主要是与客观世界中的事物发生关系的行为,它更加强调知识的真理性,由此促进学生的发展。
与此同时,从学科视角来看,在不同的学科中师生与各类世界的联系是有区别的。在自然科学中,主要是与客观世界中的事物发生关系,其有效性要求是真实性,也就是客观真理性;在社会科学中,主要是与社会世界中的事物发生关系,其有效性要求则是规范正确性,以保证主体对社会规范的认同;在人文科学中,主要是与主观世界中的事物发生关系,其有效性要求是真诚性,即“言出心声。”总的来看,优秀教师在理想课堂上的六类教学行为之所以能切实地对学生进行公民素养教育,正在于它们合乎哈贝马斯所提出的三种有效性要求,是真正的交往行为。■
参考文献:
[1]王啸.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公民教育[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6:124.
[2]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93.
[3][美]R.基思·索耶,徐晓东,等,译.剑桥学习科学手册[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216.
[4][美]R.基思·索耶,徐晓东,等,译.剑桥学习科学手册[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227
[5]吴康宁.教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361.
责任编辑/齐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