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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财政部在京举行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发布会,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正式亮相,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上市公司将在2007年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会计准则的历史性变革,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财务报表数据,从而使上市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发生较大变化。
“在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编制对比财务信息的要求,有效地衔接了新会计准则,这会让今年的半年报更好看。”7月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出通知,要求在2007年6月30日前上市的公司,于2007年8月31日前完成半年报的披露工作。
该通知要求,各上市公司应该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第7号规范问答)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调整后的上年同期利润表和期初资产负债表。上市公司在编制本次半年报全文及摘要当中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时,上年度期末数据、上年同期数据、计算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的增减变化幅度所采用的比较基期的数据,应以按第7号规范问答调整后的数据为准。
准确掌握信息
在上市公司中报披露之际,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称《半年报准则》),进一步适应了全流通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
据了解,修订后的《半年报准则》将原准则中“主营业务收入、吸收合并”等与《企业会计准则2006》不一致的词汇、指标进行了修改,在第46条中删去原来的“利润分配表”,并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作为应披露的财务报表之一,并明确要求公司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比较式”财务报表,使得半年报更有可读性。
按照“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有关规定,上市需要编制并披露调整后的上年同期利润表和期初资产负债表。上年同期未编制、披露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上市公司,在本次半年报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可不披露上年同期比较数据及相关增减指标。上市公司在编制本次半年报全文及摘要“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时,上年度期末数据、上年同期数据、计算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的增减变化幅度所采用的比较基期的数据,都按第7号规范问答调整后的数据为准。
“新准则的变化导致了数字的改变,比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列示的数字等,这就需要把修订后的半年报准则和沪深交易所对半年报披露的有效衔接,”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技术部总监金以文说。
证券分析师叶剑也对此持肯定态度,“在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对比式的财务报表,更有利于投资者的阅读和分析,使投资者能够更准确地掌握上市公司的真实信息从而进行理性投资。”
唤起资本信任
“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形成较为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实质重于形式,同时也增加了披露要求,这越来越与国际趋同。而透明的财务信息披露是建立投资者信息的基石,新准则无疑将使投资者更加信任中国资本市场和财务报告,也将进一步刺激国内和国际资本投资。”金以文认为。
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是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概念引入中国会计体系,从而更好地体现了会计信息对于投资决策的实用性。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允价值”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这种安排有利于进一步夯实企业资产质量,充分揭示财务风险,正确衡量经营业绩,为实现向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会计信息打下了基础,在关键环节和实质上实现了与国际规则趋同。而随着7月7日第一份2007年中报——东安动力中报新鲜出炉,上市公司第一次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中报,将包含财务附注等众多信息,值得投资者关注。
叶剑认为,“公允价值对一些上市公司收益的影响,也值得投资者关注。比如,在房地产市场价格及股市持续上涨的情况下,用公允价值模式,能够给一些上市公司带来资产及账面收益的增加,西单商场和北京城乡等就是很好的例子。”

但执行新准则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金以文认为,“这也将引发新一轮的监管法规的更新,比如证监会对于调整IPO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国家税务总局也将在两税合并过程中,修改现行税法,以避免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不必要的差异。这种衔接需要一定的时间。”
“在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编制对比财务信息的要求,有效地衔接了新会计准则,这会让今年的半年报更好看。”7月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出通知,要求在2007年6月30日前上市的公司,于2007年8月31日前完成半年报的披露工作。
该通知要求,各上市公司应该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第7号规范问答)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调整后的上年同期利润表和期初资产负债表。上市公司在编制本次半年报全文及摘要当中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时,上年度期末数据、上年同期数据、计算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的增减变化幅度所采用的比较基期的数据,应以按第7号规范问答调整后的数据为准。
准确掌握信息
在上市公司中报披露之际,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称《半年报准则》),进一步适应了全流通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
据了解,修订后的《半年报准则》将原准则中“主营业务收入、吸收合并”等与《企业会计准则2006》不一致的词汇、指标进行了修改,在第46条中删去原来的“利润分配表”,并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作为应披露的财务报表之一,并明确要求公司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比较式”财务报表,使得半年报更有可读性。
按照“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有关规定,上市需要编制并披露调整后的上年同期利润表和期初资产负债表。上年同期未编制、披露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上市公司,在本次半年报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可不披露上年同期比较数据及相关增减指标。上市公司在编制本次半年报全文及摘要“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时,上年度期末数据、上年同期数据、计算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的增减变化幅度所采用的比较基期的数据,都按第7号规范问答调整后的数据为准。
“新准则的变化导致了数字的改变,比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列示的数字等,这就需要把修订后的半年报准则和沪深交易所对半年报披露的有效衔接,”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技术部总监金以文说。
证券分析师叶剑也对此持肯定态度,“在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对比式的财务报表,更有利于投资者的阅读和分析,使投资者能够更准确地掌握上市公司的真实信息从而进行理性投资。”
唤起资本信任
“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形成较为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实质重于形式,同时也增加了披露要求,这越来越与国际趋同。而透明的财务信息披露是建立投资者信息的基石,新准则无疑将使投资者更加信任中国资本市场和财务报告,也将进一步刺激国内和国际资本投资。”金以文认为。
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是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概念引入中国会计体系,从而更好地体现了会计信息对于投资决策的实用性。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允价值”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这种安排有利于进一步夯实企业资产质量,充分揭示财务风险,正确衡量经营业绩,为实现向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会计信息打下了基础,在关键环节和实质上实现了与国际规则趋同。而随着7月7日第一份2007年中报——东安动力中报新鲜出炉,上市公司第一次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中报,将包含财务附注等众多信息,值得投资者关注。
叶剑认为,“公允价值对一些上市公司收益的影响,也值得投资者关注。比如,在房地产市场价格及股市持续上涨的情况下,用公允价值模式,能够给一些上市公司带来资产及账面收益的增加,西单商场和北京城乡等就是很好的例子。”

但执行新准则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金以文认为,“这也将引发新一轮的监管法规的更新,比如证监会对于调整IPO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国家税务总局也将在两税合并过程中,修改现行税法,以避免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不必要的差异。这种衔接需要一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