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人民法庭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构建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534616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担负着大量的民事、商事案件的审理执行任务,同时还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近年来,媒体频频曝光法院工作人员涉嫌违法乱纪、贪污腐败、以权谋私、违法裁判等有损司法工作人员形象的案例,不仅使法院公正审判受到质疑,也影响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人民法庭作为贴近群众的司法“窗口”,作为一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中立部门,如何构建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成为摆在学者及司法工作者面前亟待解决的一道难题。
  关键词 法庭 反腐倡廉 长效机制
  作者简介:赵晋鹏,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研究方向:民商法;张丛卓,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研究方向: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3-151-02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2012年5月29日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上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法院系统自身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建人民法庭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不仅是落实王胜俊院长会议精神的要求,同时在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横山桥法庭加大反腐倡廉治理力度,从教育、作风、文化、监督四个方面采取措施,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自1995年成立以来,连续18年保持了无违法违纪的良好记录,进一步树立了人民法庭和法官的良好司法形象,有力地促进了法庭各项工作的开展。笔者拟从横山桥法庭的做法中提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其他法院人民法庭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构建提供借鉴。
  一、当前人民法庭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人民群众矛盾突出,通过诉讼解决矛盾的案件增加,法院的工作十分繁重,广大法院干警夜以继日,没黑没明的工作,“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在一些发达地区法院已成常态。但是,为什么我们做了这么多的努力,人民群众还是不满意,这个问题值得深刻反思。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司法不廉。司法不廉,既伤害了群众感情,又严重地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法院形象,已到了狠下心非抓不可的程度。当前我国人民法庭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思想认识不够,教育方式单一。反腐倡廉机制的建立能否有效开展,很关键的一环取决于广大法庭干警的思想认识。一些基层法庭干警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缺乏正确理解,重视不够,觉得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搞花架子,不如查办案件社会影响大。教育形式和方法陈旧,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一些教育活动没能真正触及干警的思想和灵魂。当前法院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仍然是以开会、学文件、读报纸、看电教片等灌输法、说教式为主,方式方法陈旧单一,创新不够,吸引力和感染力不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考评偏重于“量”,考核主要侧重开展宣传教育的场次,以“量”的多少为依据来评定宣传教育的好坏,以致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了事。
  2.传统文化影响,廉洁意识不强。中国历来是一个人情社会,传统文化中没有对法律的信仰,人们过于注重道德和政治权利的作用,过于强调情理法的结合,一旦把纠纷诉诸法律来解决,总是想法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来结识法院工作人员,以其能以“人情牌、关系牌、金钱牌”作为赢得诉讼利益的砝码。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经济较为活跃,人民的思想思维多元化,一些法院干警抵挡不住各种利益的诱惑,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经不住人情世故的侵扰,突破底线,违反法律,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成为影响法院司法公正的最大障碍。
  3.制度未能落实,监督机制欠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制度很重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更为重要。一方面,现有制度缺乏科学性、整体性和系统化,有些制度还带有滞后性。另一方面,少数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淡薄,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重会上强调轻会下落实、重说服教育轻案件查处、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有的单位内部监督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流于形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怕得罪人,执行力不强;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抓廉政制度落实不够,开展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对于违反制度行为的惩处“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没有发挥制度应有效力等问题和不足。
  二、横山桥法庭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构建的思路及措施
  横山桥人民法庭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成立于1995年,现辖横山桥、郑陆两镇,辖区面积147平方公里,人口25万人。全庭现有干警14名,其中審判员7名,书记员4名,法警1名,驾驶员2名。该庭自成立以来,坚持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创新司法,充分发挥审执职能,切实提高司法质效,大力弘扬司法文明,先后多次荣获全省“最佳人民法庭”,省高院“集体二等功”,首批“全省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及首批“全省法庭文化建设示范点”等荣誉称号。其主要做法是:
  1.强化思想教育机制。从思想上认同,是治理腐败的有益良方,加强思想教育,使反腐倡廉观念深入人心。“公共领域中道德高尚的人对腐败是绝缘的”。所以,反腐倡廉必须着重抓好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一是内容上突出主题。加强理想信念、司法作风、廉洁勤政教育。利用廉政党课、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让法庭干警能和风细雨地经常听到反腐倡廉的声音,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司法意识。二是形式上更加灵活。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创新载体,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形式,利用传媒、网络、文艺等载体,把廉政文化的内容进行多样化渗透,营造春风化雨式、充满人情味的廉政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使反腐倡廉教育更加贴近工作实际,更有吸引力,更具震撼力。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充分利用先进典型开展正面教育。综合运用社会上的案件通报、案例剖析、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利用每周五庭务会,进行案例点评、个别提示、侧面提醒,发挥“点”的作用,帮助干警构建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干警内在的约束力和教育的有效性。   2.强化司法作风机制。司法作风彰显法院和法官的形象,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法庭和法官的评价,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规范法官言行举止,严格执行《司法礼仪规范》和《法官忌语》等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服务作风,建立法官每天接待立案制、每日人员住庭值班等制度成为常态,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严格经费支出程序,减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大力推行“阳光司法”,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以裁判文书零瑕疵为目标,通过对裁判文书进行“自查”和“他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组织庭审观摩,并对庭审观摩的情况进行即时点评、打分,对庭审中不规范、不严肃的环节,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3.强化廉政文化机制。廉政文化是法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赢得法庭干警对廉政建设的认同、支持,从而推动人民群众去监督法庭干警廉洁,积极参与廉政建设,从而为反腐倡廉营造良好的法庭氛围。一方面,打造有效的“廉政文化品牌”,大力倡导“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庭庭训。以新法庭建设为契机,在法庭文化中融入廉政元素,在法庭办公场所墙上设置廉政警句、廉政字画,在生活健身区精心布置经典法律格言等,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三据台账,制作廉政监督卡,及时对干警进行监督,建立廉政文化考核机制,把廉政文化建设任务分解到法庭每个干警,要求人人有任务、个个有责任。同时,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中。
  4.強化监督制约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只有不断健全监督制约制度,构建严密的监督网络和监督程序,才能切实解决监督方面存在缺位、失位、虚位和无序、无效等突出问题,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一是严格内部监督。强化廉洁自律,把强化监督与廉洁自律结合起来,要求法庭干警坚持发扬民主,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二是拓展监督渠道。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结合起来,扎实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群众代表等参观法庭、观摩庭审、座谈交流,向其发放征求意见表,聆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以公开促公正、促公信,树立法庭公正亲民的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王胜俊.人民法院报.2012年5月19日头版头条.
  [2]管淮.改革开放以来的反腐倡廉制度和法规建设.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8(2).
  [3]陈奇星,等.行政监督新论.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
其他文献
摘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依法办事、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本文从法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剖析了我国在完成法律监督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在法治的理念下,存在的一系列不足,提出只有推进法治理念,改进这些不足,法律监督体系才能完善。  关键词法治理念人治法律监督体系  作者简介:陈慧芳,上海大学经济学院,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
摘 要 随着“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传播,各国相继以统一立法形式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与此同时,我国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也在不断的探索和完善,但这种探索目前多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呈现,整体表现出立法层级低、救助范围窄、救助标准低、最后手段性等特征。通过借鉴日本《犯罪被害人等给付金支给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犯罪被害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我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从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对
摘 要 程序正义作为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价值原则,既是保障实体正义实现的一个重要因素,又具有其独立的价值意义。我国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制定了众多保障程序正义的制度或措施,本文拟从中西正义理念的思想渊源、中西文化传统思维习惯间的差异对正义理念和制度的影响、程序正义的独立性价值及与实体正义的关系等方面对中西方法制文化中的程序正义理念作简要的对比和介绍,同时对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的实际运行作一些展望。  
摘要 200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作为当下官方性质的司法改革指示性文件,该纲要对全国司法系统,特别是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势必产生重要影响。本文试就该文件的几个重要的价值取向进行分析并就我国当前司法改革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简要评析。  关键词 司法改革 司法权威 多元司法  作者简介:张弛,清华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
摘 要 不动产所有人将不动产出租后,又在该不动产上设定抵押权,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影响;抵押人在抵押权设立后将不动产出租的,《物权法》第190条第2款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对此款规定的含义,应该:若租赁关系存续不影响抵押权实现,则租赁关系继续有效;若租赁关系存续影响抵押权实现,则租赁关系对抵押权人无效。  关键词 租赁权 抵押权 冲突  作者简介
摘 要 刑罚不仅要打击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而且要注重保障犯罪人的人权。对于死刑犯来说,更要保障其精神利益、人格尊严,让其有尊严的离开。本文以死刑犯是否享有免受精神酷刑权及死刑执行方式选择权为切入点,微探死刑犯在执行死刑乃至审判前的人格尊严权保护问题。  关键词 死刑犯 人权保护 选择权 免受酷刑权  作者简介:张海朝,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研究方向:诉讼与司法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
摘 要 本文以应用商店运营过程中实际出现的版权纠纷为视角,探讨“避风港原则”能否适用于应用商店的侵权行为,进而提出规制应用商店行为的途径。  关键词 避风港原则 适用条件 版权纠纷 应用商店  作者简介:黄天航,北京师范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261-02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当下的网络环境也逐步呈现无法预料的新面貌。版权
摘 要 本文以新国五条为例,针对解决其在执行过程中政府组织部门之间协同不力,政策多变以及公民参与程度不高的问题,提出了新的理论视角及观点,引入了协同论指导政府间合作以及建立政策执行咨询机构避免政策的错误解读,提高公共政策的质量,以期获得政策执行的高效率。  关键词 公共政策执行 协同论 公共政策质量  中图分类号:D92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7-138-02
摘 要 本文参考目前的商标犯罪形势,借鉴法社会学研究范式,分别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概含,目前商标犯罪的形势以及刑法中的商标犯罪规定为线索,旨在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指导下,提出商标犯罪刑事政策及我国商标犯罪的立法完善。  关键词 刑事政策 宽严相济 商标犯罪  作者简介:施静艳,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2012级法理学专业。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
摘 要 信息网络化时代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新要求,带来新挑战。网络党建由于具有便捷性、交互性、公开性、海量性等独特优势,已然成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发展趋势。而信息网络化的时代语境,则为机关党建工作网络化发展趋势提供了适宜的外在环境。因此,网络党建适逢其时、正当其势。  关键词 网络党建 机关党建 发展趋势  作者简介:王倬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