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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想通过康体放松身心,不料却遭遇了一场“伤体消费”……深受其害的李颖说:“现代人越来越注重健康养生,但在追求健康和养生的过程中,千万不要忽略了自身安全!”
《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在接受服务中人身受到侵害,应当注意收集证据,以便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销售女杰购康体服务
现年44岁的李颖与丈夫王磊数年前来到北京,共同创办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因为具有多年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李颖在公司里担任起了销售经理的职务。
凭借良好的形象气质和出众的沟通能力,李颖把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在她的领导下,销售团队的业绩一路攀升。加上老公经营有道,他们夫妇二人的公司办得可谓红红火火,家庭生活质量也因此不断提高。
2013年3月,刚刚签下一笔大单的李颖暂时清闲了下来,回想几个月来自己为这单生意早出晚归、奔波劳碌,现在大功告成,李颖决定犒劳犒劳自己,也顺便放松一下身心。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从网上看到了一家保健机构的足疗保健团购信息,详细资料显示参与团购的人很多,顾客评价和性价比也划算,怦然心动的李颖旋即点击购买了下来。
2013年3月26日晚,李颖依约来到这家机构,并根据自己团购项目接受了技师的足疗服务。一套服务做完,李颖感觉还不错,想想自己近来腰背部时时隐隐作痛,便又增加了拔火罐项目。
然而,就在技师为她进行拔罐服务时,意外发生了。
拔罐保健反惹火烧身
对于整个事发经过,在后来的诉讼过程中李颖与保健机构双方说法不一。李颖称,当时她正趴在按摩床上做拔罐,突然感到身上异常疼痛并伴有皮肤被灼焦的味道,就急忙起身,发现自己身上着火了。在一旁的技师,正拿起干毛巾扑打她身上的火,但没有将火扑灭,反而引燃了毛巾,火势从她的背后一直蔓延到胸部、双臂。
疼痛难忍的李颖一边喊叫一边躺在地上打滚,屋外的人听到声音也冲进来帮忙,才把火扑灭了。李颖说,正是由于技师没能及时采取正确的灭火措施,从而大大加重了她烧伤及皮肤损坏的程度。
而这家保健机构则表示,在拔罐过程中,李颖一会儿要求用小罐,一会儿要求换大罐,技师使用的拔罐手法使李颖感到了疼痛,李颖在承受不了这种疼痛感的情况下突然起身,碰到了技师手中的罐和酒精棉。因为拔的是火罐,李颖以为身上着火了,就很紧张,情急之下打翻了拔罐的用具,使酒精溅到身上,之后又碰到了技师手里拿着的烧着的酒精棉,结果火就在李颖身上燃烧起来……
而且,当时技师的眉毛和头发也被烧了。为了赶快灭火,技师随即用干毛巾捂火苗,而李颖则是满地打滚并大声呼救。后来,是屋外人闻讯赶来用毛毯捂在李颖身上,最终将火扑灭的。
事发后,李颖被送往医院就诊,住院治疗了近两个月。而对于李颖的全部住院费用6万余元,保健机构给予了全额垫付。
身心俱损诉侵权赔偿
虽然住院费用得到了补偿,但面对自己左臂和左侧胸腹部因烧伤而留下的累累疤痕、日后将要花费的高额后续康复治疗费用,回想自己自从受伤以来身心所遭受的沉重打击与痛苦,一向开朗的李颖失去了往日的自信和乐观。现在的她,连继续自己此前的工作和生活都已成为了奢望。
2013年6月19日,李颖将保健机构起诉到了北京朝阳法院,索赔包括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等共计70.5万余元。李颖向法庭提交了自己的劳动合同及误工证明、营养费及餐费发票、购买按摩膏及护肤品的收据和发票等证据,并提交了李颖与丈夫所开公司的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租金转账记录,用以证明公司因李颖受伤后由其丈夫进行陪护,无法正常经营公司而导致的各种损失。
面对李颖的诉讼,被告保健机构首先对李颖的伤情表示了同情,并表示对本次事件不逃避也不推卸责任。但同时认为事件中李颖也存在过错,希望法院能减轻其赔偿责任。
北京市朝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李颖在被告保健机构接受拔火罐服务时被烧伤,保健机构应对李颖因受伤造成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合理损失的范围,法院做出了如下认定:针对李颖主张的医疗费,依据其提供的医疗费票据予以确定。洗头服务费系其因伤的合理支出,予以支持。后续治疗费有鉴定意见书和诊断证明书佐证,予以支持。后续治疗费的鉴定费、住院期间的餐费、康复护肤品费,也都予以支持。
但其购买的按摩膏为非外购药品,也没有相关医嘱,因此不支持。经营场所租赁费并非其因伤造成的合理损失,也不支持。鉴定费因其伤情并未构成伤残,因此伤残等级鉴定费应自行承担。至于误工费过高,误工期过长,并未提交相关完税证明,故依据医嘱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予以核定。营养费过高,交通费过高,均予以酌减。护理费也过高,依据其主张的护理期,结合相关标准酌定。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考虑到其受伤过程、受伤部位,确对其身心及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故对该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具体数额由法院酌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保健机构赔偿李颖上述各项合理费用共计9.7万余元。
延伸案例
健身房骑单车骨折
38岁的张健在健身房骑动感单车锻炼时不慎发生意外,导致左腿踝骨开放性脱位并伴有骨折,需要手术治疗。可医疗费该谁买单呢?
张健说,当初在办理健身卡的时候也没有签订合同,健身房更没有为消费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在张健看来,现实中,健身俱乐部中的受伤事件很常见,受伤事件往往和健身房的服务密切相关:比如运动设备缺乏保护措施,健身指导员没有辅助会员健身,加之场馆内健身器材的使用频率很高,健身的人经常争先恐后等等。只是一旦发生意外受伤,消费者总是因为缺乏合同等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泡温泉遭电击受伤
“我们正在泡温泉,突然感觉脚底发麻,便立刻爬上了岸。当时池子里有三十多人,基本上都感到电击了,还有两人受伤较重。”夏东说,其中有一名40岁左右的男士当时就倒在池里,脸上全是血,可能是晕倒时磕碰造成的头部外伤,后来在大家的帮助下,才将他拖上岸……
对此,温泉中心负责人说:如果客人感觉有电,有两种可能,一种因为这个温泉池里养了很多小鱼,可能是小鱼啄食人身上的死皮,所以有“麻麻”的感觉。还有一种可能是泡温泉的不适反应或在水里停留时间过长发生痉挛,至于漏电一说是不可能存在的。
最后经过交涉,温泉度假中心免去了消费者的所有费用。
特邀专家 陈一铮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
特邀专家 窦京京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
法官提示
康体养身 理性消费
当前,我国经常参加康体休闲活动的有3亿多人,居民康体休闲的消费意识正逐渐形成。但我国的康体休闲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行业管理不规范、缺乏从业资质认证、从业者素质不高等问题。因此,消费者们在享受康体休闲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选择企业规模较大,服务口碑较好的商家。
可以通过网络查找或朋友介绍等途径,选择口碑较好、公众信誉度较高的店,以保证提供产品服务的质量。注意经营场所的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卫生环境等是否良好,不要到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的场所进行消费。
第二,慎重对待各种打折促销活动,理智消费。
消费者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合自身的产品和服务。在购买长期消费卡或会员卡时要慎重,充分了解商家的资质和经营状况,办卡前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消费内容、卡的有效期限、违约责任及退卡退费的条件等,预存金额不要过高,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例如一些新开的店,经营情况和信誉程度、是否能够提供长期有效的服务等尚不能确定,为避免给自身造成损失,对该类店铺推出的长期消费卡项目要谨慎选择。
第三,在接受服务前与服务人员进行充分沟通。
消费者要将自己的要求明确表达出来,以达到满意的服务效果。在享受服务的同时,还应注意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提供康体休闲服务的机构并不与消费者签订合同,仅收取服务费。而且,有些机构设置的用于刷卡消费的POS机是用其他公司的名义注册的,还有的存在无收费凭据的情况。因此,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有意识的向其索要加盖公章的消费凭据,以确定侵权主体。
第四,消费者一旦受到伤害,应选择正规医院就医。
医疗费是伤者的主要花费,而且如果受伤严重者,在维权的过程中还会涉及到伤残鉴定,提供完整的病历是进行伤残鉴定的前提和重要依据。对于误工费,除了有因伤休假的医嘱,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收入证明、完税证明、因伤导致收入实际减少的证明。另外,要注意保存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的发票。
本刊记者 陈业雷
《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在接受服务中人身受到侵害,应当注意收集证据,以便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销售女杰购康体服务
现年44岁的李颖与丈夫王磊数年前来到北京,共同创办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因为具有多年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李颖在公司里担任起了销售经理的职务。
凭借良好的形象气质和出众的沟通能力,李颖把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在她的领导下,销售团队的业绩一路攀升。加上老公经营有道,他们夫妇二人的公司办得可谓红红火火,家庭生活质量也因此不断提高。
2013年3月,刚刚签下一笔大单的李颖暂时清闲了下来,回想几个月来自己为这单生意早出晚归、奔波劳碌,现在大功告成,李颖决定犒劳犒劳自己,也顺便放松一下身心。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从网上看到了一家保健机构的足疗保健团购信息,详细资料显示参与团购的人很多,顾客评价和性价比也划算,怦然心动的李颖旋即点击购买了下来。
2013年3月26日晚,李颖依约来到这家机构,并根据自己团购项目接受了技师的足疗服务。一套服务做完,李颖感觉还不错,想想自己近来腰背部时时隐隐作痛,便又增加了拔火罐项目。
然而,就在技师为她进行拔罐服务时,意外发生了。
拔罐保健反惹火烧身
对于整个事发经过,在后来的诉讼过程中李颖与保健机构双方说法不一。李颖称,当时她正趴在按摩床上做拔罐,突然感到身上异常疼痛并伴有皮肤被灼焦的味道,就急忙起身,发现自己身上着火了。在一旁的技师,正拿起干毛巾扑打她身上的火,但没有将火扑灭,反而引燃了毛巾,火势从她的背后一直蔓延到胸部、双臂。
疼痛难忍的李颖一边喊叫一边躺在地上打滚,屋外的人听到声音也冲进来帮忙,才把火扑灭了。李颖说,正是由于技师没能及时采取正确的灭火措施,从而大大加重了她烧伤及皮肤损坏的程度。
而这家保健机构则表示,在拔罐过程中,李颖一会儿要求用小罐,一会儿要求换大罐,技师使用的拔罐手法使李颖感到了疼痛,李颖在承受不了这种疼痛感的情况下突然起身,碰到了技师手中的罐和酒精棉。因为拔的是火罐,李颖以为身上着火了,就很紧张,情急之下打翻了拔罐的用具,使酒精溅到身上,之后又碰到了技师手里拿着的烧着的酒精棉,结果火就在李颖身上燃烧起来……
而且,当时技师的眉毛和头发也被烧了。为了赶快灭火,技师随即用干毛巾捂火苗,而李颖则是满地打滚并大声呼救。后来,是屋外人闻讯赶来用毛毯捂在李颖身上,最终将火扑灭的。
事发后,李颖被送往医院就诊,住院治疗了近两个月。而对于李颖的全部住院费用6万余元,保健机构给予了全额垫付。
身心俱损诉侵权赔偿
虽然住院费用得到了补偿,但面对自己左臂和左侧胸腹部因烧伤而留下的累累疤痕、日后将要花费的高额后续康复治疗费用,回想自己自从受伤以来身心所遭受的沉重打击与痛苦,一向开朗的李颖失去了往日的自信和乐观。现在的她,连继续自己此前的工作和生活都已成为了奢望。
2013年6月19日,李颖将保健机构起诉到了北京朝阳法院,索赔包括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等共计70.5万余元。李颖向法庭提交了自己的劳动合同及误工证明、营养费及餐费发票、购买按摩膏及护肤品的收据和发票等证据,并提交了李颖与丈夫所开公司的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租金转账记录,用以证明公司因李颖受伤后由其丈夫进行陪护,无法正常经营公司而导致的各种损失。
面对李颖的诉讼,被告保健机构首先对李颖的伤情表示了同情,并表示对本次事件不逃避也不推卸责任。但同时认为事件中李颖也存在过错,希望法院能减轻其赔偿责任。
北京市朝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李颖在被告保健机构接受拔火罐服务时被烧伤,保健机构应对李颖因受伤造成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合理损失的范围,法院做出了如下认定:针对李颖主张的医疗费,依据其提供的医疗费票据予以确定。洗头服务费系其因伤的合理支出,予以支持。后续治疗费有鉴定意见书和诊断证明书佐证,予以支持。后续治疗费的鉴定费、住院期间的餐费、康复护肤品费,也都予以支持。
但其购买的按摩膏为非外购药品,也没有相关医嘱,因此不支持。经营场所租赁费并非其因伤造成的合理损失,也不支持。鉴定费因其伤情并未构成伤残,因此伤残等级鉴定费应自行承担。至于误工费过高,误工期过长,并未提交相关完税证明,故依据医嘱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予以核定。营养费过高,交通费过高,均予以酌减。护理费也过高,依据其主张的护理期,结合相关标准酌定。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考虑到其受伤过程、受伤部位,确对其身心及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故对该项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具体数额由法院酌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保健机构赔偿李颖上述各项合理费用共计9.7万余元。
延伸案例
健身房骑单车骨折
38岁的张健在健身房骑动感单车锻炼时不慎发生意外,导致左腿踝骨开放性脱位并伴有骨折,需要手术治疗。可医疗费该谁买单呢?
张健说,当初在办理健身卡的时候也没有签订合同,健身房更没有为消费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在张健看来,现实中,健身俱乐部中的受伤事件很常见,受伤事件往往和健身房的服务密切相关:比如运动设备缺乏保护措施,健身指导员没有辅助会员健身,加之场馆内健身器材的使用频率很高,健身的人经常争先恐后等等。只是一旦发生意外受伤,消费者总是因为缺乏合同等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泡温泉遭电击受伤
“我们正在泡温泉,突然感觉脚底发麻,便立刻爬上了岸。当时池子里有三十多人,基本上都感到电击了,还有两人受伤较重。”夏东说,其中有一名40岁左右的男士当时就倒在池里,脸上全是血,可能是晕倒时磕碰造成的头部外伤,后来在大家的帮助下,才将他拖上岸……
对此,温泉中心负责人说:如果客人感觉有电,有两种可能,一种因为这个温泉池里养了很多小鱼,可能是小鱼啄食人身上的死皮,所以有“麻麻”的感觉。还有一种可能是泡温泉的不适反应或在水里停留时间过长发生痉挛,至于漏电一说是不可能存在的。
最后经过交涉,温泉度假中心免去了消费者的所有费用。
特邀专家 陈一铮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
特邀专家 窦京京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
法官提示
康体养身 理性消费
当前,我国经常参加康体休闲活动的有3亿多人,居民康体休闲的消费意识正逐渐形成。但我国的康体休闲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行业管理不规范、缺乏从业资质认证、从业者素质不高等问题。因此,消费者们在享受康体休闲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选择企业规模较大,服务口碑较好的商家。
可以通过网络查找或朋友介绍等途径,选择口碑较好、公众信誉度较高的店,以保证提供产品服务的质量。注意经营场所的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卫生环境等是否良好,不要到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的场所进行消费。
第二,慎重对待各种打折促销活动,理智消费。
消费者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合自身的产品和服务。在购买长期消费卡或会员卡时要慎重,充分了解商家的资质和经营状况,办卡前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消费内容、卡的有效期限、违约责任及退卡退费的条件等,预存金额不要过高,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例如一些新开的店,经营情况和信誉程度、是否能够提供长期有效的服务等尚不能确定,为避免给自身造成损失,对该类店铺推出的长期消费卡项目要谨慎选择。
第三,在接受服务前与服务人员进行充分沟通。
消费者要将自己的要求明确表达出来,以达到满意的服务效果。在享受服务的同时,还应注意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提供康体休闲服务的机构并不与消费者签订合同,仅收取服务费。而且,有些机构设置的用于刷卡消费的POS机是用其他公司的名义注册的,还有的存在无收费凭据的情况。因此,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有意识的向其索要加盖公章的消费凭据,以确定侵权主体。
第四,消费者一旦受到伤害,应选择正规医院就医。
医疗费是伤者的主要花费,而且如果受伤严重者,在维权的过程中还会涉及到伤残鉴定,提供完整的病历是进行伤残鉴定的前提和重要依据。对于误工费,除了有因伤休假的医嘱,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收入证明、完税证明、因伤导致收入实际减少的证明。另外,要注意保存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的发票。
本刊记者 陈业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