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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农机、渔业、农垦、乡镇企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就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做出了全面部署。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的各项要求。现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