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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阐述了扶绥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叙述了土地整治项目的意义;简述了扶绥县的地理位置与经济发展状况;论述了项目设计的依据与总体流程图;详细分析了扶绥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希望能给广大同行提供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扶绥县,土地整治,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土地整治是对“田、水、路、林、村、景”的综合整治,立足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整合资源、科学规划、集中投资、集中建设、规范运作、分批实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密切相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通过对土地、水利、道路、村庄的综合治理,使项目区农业和生产条件得到改善,不但可以大幅度提高项目区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生产总量,增加农民收入,而且可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通过对该村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和改造,带动整个项目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实施[1-2]。
1 项目区域简述
扶绥县地处东经107°3ˊ-108°6ˊ,北纬22°11ˊ-22°57ˊ之间,南北最大纵距78公里,东西最大横距55公里,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西邻崇左市江洲区,南接防城市上思县,北靠南宁市隆安县,西南与崇左市宁明县交界,县治新宁镇与自治区首府南宁市直线距离仅45公里。
扶绥县地处低纬,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在21.3-22.8℃,历年最低气温-0.6℃,历年最高气温39.5℃,日平均氣温≥10℃的年累计积温为502℃,年总辐射量108.4千卡/cm ;年平均日照1693小时,无霜期长达346天。全区年降水量1050-1300mm。县域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和东南风,年最多风是东北风,适宜发展特色农业,养殖业、亚热带经济作物和林果。
扶绥有“五乡之城”。“上龙之乡”、“白头叶猴之乡”、“甘蔗之乡”、“剑麻之乡”、“瓜菜之乡”的美誉,拥有较为丰富的矿产资源,是广西三大煤炭基地之一、三大重晶石县之一,初步勘探铝土矿储量1亿多吨。2012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0.6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6.5亿元,财政收入完成14.1亿元,排全区县域第四;先后荣获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县,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2008、2009、2012年三度荣获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市等荣誉称号。
2 项目依据
(1)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282号);
(2)关于印发《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8]157号);
(3)《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协议》;
(4)《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5)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10〕244号);
(6)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20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21号)
3 项目总体流程
扶绥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总体流程图如图1所示:
图1扶绥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总体流程图
4 项目建设
4.1权属调整
(1) 界限的调整
主要对原有权属界限不规整、互相楔入的地段结合新建道路、田块规划进行调整。可以对其采取转换的方式,使产权以规划路为界,既起到了截弯取直,有利于生产,又起到了明晰产权关系的作用。
(2) 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
村内农地按自愿等面积或等价原则重新分配土地,若原承包人放弃承包权,则可由村集体另找愿意经营土地的农户来承包,也可集中承包给经营大户。
(3) 农地所有权调整
① 插花地调整。相邻两村的插花地可在村界处按等面积或等价值原则调整土地所有权,非相邻两村的插花地可在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在几个村之间按等面积或等价原则进行调整。
② 村与村之间少量不规则的村界之间涉及的土地所有权的调整。农地整理必须把农地按田成方的要求进行,这样必然涉及到村与村之间少量不规则的村界边的农地所有权的调整,此类土地权属可按土地等面积或等价格原则进行调整。
(4) 新增耕地分配
对于新增加耕地,可作为国有土地承包给农民,也可根据各村镇人地情况、各村在土地整治中的贡献情况直接分配给集体。
(5) 纠纷处置
对于整理后产生的纠纷,应做认真细致的工作,发挥群众及基层干部的作用,自下而上进行调解。一时难以解决的,根据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的原则等待今后处理。
4.2 土地平整
参照土地平整的标准,结合本项目区的实际情况,耕作田块主要以长方形为主进行规整,耕作田块长边方向为南向或接近南北向布置;田块的长度基本控制在300~700m,宽度控制在100~300m,田块之间以沟、路、渠为界。田块内进行格田设置,格田长为50~80m,宽为20~40m,格田内部的高差在3cm以内,格田之间以田埂为界,田埂设计为梯形断面,断面面积0.16m2,埂顶宽0.30m,埂高0.4m,田埂设计外侧坡比为1:0.5。
4.3 灌溉与排水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桂国土资发【2011】80号),该项目区属中南平原丘陵工程类型地区,采用地面灌溉,种植结构以水稻为主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取70-80%、以旱作为主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取50-70%。项目区采用P=75%。
排水标准的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10年一遇,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以水稻为主的灌区采用一天暴雨三天排至耐淹水深,以旱作物为主的灌区,采用一天暴雨两天排至耐淹水深[3]。
4.4 田间道路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桂国土资发【2011】80号)的有关规定,田间主道路面宽4.0m或5.0m,C25砼路面,道路两边0.4m浆砌石路肩;田间次道路面宽为3.5米,两侧浆砌石路肩0.4m,泥结碎石路面;田间生产路改建部分结合原有道路,路面宽2.5m,两侧路肩0.4m,泥结碎石路面;新建生产路路面宽2.5m,两侧路肩宽0.4m,泥结碎石路面。
4.5 附属建筑物
扶绥县土地整治项目无大型建筑物,其它附属建筑物包括涵洞、闸门、下田坡道等零星少量建筑,按Ⅴ级建筑物设计。
4.6 其他工程
(1) 街巷硬化
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发展环境”。因此,本次规划在重点开展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和田间道路配套设施建设的土地整治基础上,根据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适当对项目区内的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对项目涉及的村屯进行多次实地查勘,结合当地群众提出的实际合理要求,对扶绥县土地整治区域街巷道路进行硬化。
项目区街巷硬化路规格为:街巷硬化路面宽有三种规格,分别为2.5m、3.0m、4.0m,街巷硬化道路最大纵坡为10%。道路沿线涉及到耕地的部分,回填土前须进行表土剥离0.2m厚,再对剥离面进行碾压夯实,剥离的表土不得就地堆放,须就近回填于新增耕地面层。道路从路面至路床结构为:C25砼路面厚0.18m,碎石基层厚0.10m,路拱横坡为2%。原路床压实基础后方可铺筑面层,路基夯填土不够高的,应采用符合公路工程路基路面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路基规范(JTGD30-2004)的土进行回填,禁止使用膨胀土回填。
(2) 垃圾池
垃圾池底板采用10公分的C20砼垫层,垃圾池规格为:长3540mm,宽2540mm,高1000mm;池壁采用标准页岩砖砌筑,标准页岩砖规格为:240mm×115mm×53mm。原废弃垃圾池的拆除工程由村委统一负责安排,新建垃圾池的维护费和管理费由村委统一安排村民按年交取,并统一找人维护。
(3) 项目标志牌
为体现项目区的建设情况,拟设置项目标志牌。标志牌基础高0.6m,宽2.3米,牌座高0.5m,宽1.9米,牌身高0.93米,宽1.5米。项目牌基底为混凝土结构,牌体为大理石结构,外墙贴瓷砖。标面上主要标注有关项目区范围、投资情况、建设规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简要说明项目实施意义等内容。
5 结束语
扶绥县通过土地整治项目,不仅增加耕地的面积,而且随着配套田间道路系统和农田灌排体系的不断完善,建立起互联互通的道路网和灌排沟渠网,项目区内农业生产条件将得到显著改善,耕地将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的效果,田间的道路相通,沟渠成网,形成“路相通,渠成网”的生产布局模式,再加上大力推广和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肥料,通过相关改良措施,提高耕地的保水保肥能力,耕地质量将得到全面提高,从而增加耕地产出率。
参考文献
[1] 高向军. 土地整理理论与实践[M]. 北京:地质出版社,2003 :192 - 203.
[2] 张贞,魏朝富,李萍,等. 西南丘陵山区土地整理方案比选研究[J]. 农业工程学报,2008,23(10):98 - 105.
[3]刘晓丽,王丹.3S技术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管中的应用[J].吉林农业,2010(11):16.
关键词:扶绥县,土地整治,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土地整治是对“田、水、路、林、村、景”的综合整治,立足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整合资源、科学规划、集中投资、集中建设、规范运作、分批实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密切相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通过对土地、水利、道路、村庄的综合治理,使项目区农业和生产条件得到改善,不但可以大幅度提高项目区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生产总量,增加农民收入,而且可以起到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通过对该村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和改造,带动整个项目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实施[1-2]。
1 项目区域简述
扶绥县地处东经107°3ˊ-108°6ˊ,北纬22°11ˊ-22°57ˊ之间,南北最大纵距78公里,东西最大横距55公里,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西邻崇左市江洲区,南接防城市上思县,北靠南宁市隆安县,西南与崇左市宁明县交界,县治新宁镇与自治区首府南宁市直线距离仅45公里。
扶绥县地处低纬,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在21.3-22.8℃,历年最低气温-0.6℃,历年最高气温39.5℃,日平均氣温≥10℃的年累计积温为502℃,年总辐射量108.4千卡/cm ;年平均日照1693小时,无霜期长达346天。全区年降水量1050-1300mm。县域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和东南风,年最多风是东北风,适宜发展特色农业,养殖业、亚热带经济作物和林果。
扶绥有“五乡之城”。“上龙之乡”、“白头叶猴之乡”、“甘蔗之乡”、“剑麻之乡”、“瓜菜之乡”的美誉,拥有较为丰富的矿产资源,是广西三大煤炭基地之一、三大重晶石县之一,初步勘探铝土矿储量1亿多吨。2012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0.6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6.5亿元,财政收入完成14.1亿元,排全区县域第四;先后荣获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县,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2008、2009、2012年三度荣获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市等荣誉称号。
2 项目依据
(1)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282号);
(2)关于印发《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8]157号);
(3)《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协议》;
(4)《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5)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建〔2010〕244号);
(6)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20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21号)
3 项目总体流程
扶绥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总体流程图如图1所示:
图1扶绥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总体流程图
4 项目建设
4.1权属调整
(1) 界限的调整
主要对原有权属界限不规整、互相楔入的地段结合新建道路、田块规划进行调整。可以对其采取转换的方式,使产权以规划路为界,既起到了截弯取直,有利于生产,又起到了明晰产权关系的作用。
(2) 农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
村内农地按自愿等面积或等价原则重新分配土地,若原承包人放弃承包权,则可由村集体另找愿意经营土地的农户来承包,也可集中承包给经营大户。
(3) 农地所有权调整
① 插花地调整。相邻两村的插花地可在村界处按等面积或等价值原则调整土地所有权,非相邻两村的插花地可在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在几个村之间按等面积或等价原则进行调整。
② 村与村之间少量不规则的村界之间涉及的土地所有权的调整。农地整理必须把农地按田成方的要求进行,这样必然涉及到村与村之间少量不规则的村界边的农地所有权的调整,此类土地权属可按土地等面积或等价格原则进行调整。
(4) 新增耕地分配
对于新增加耕地,可作为国有土地承包给农民,也可根据各村镇人地情况、各村在土地整治中的贡献情况直接分配给集体。
(5) 纠纷处置
对于整理后产生的纠纷,应做认真细致的工作,发挥群众及基层干部的作用,自下而上进行调解。一时难以解决的,根据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的原则等待今后处理。
4.2 土地平整
参照土地平整的标准,结合本项目区的实际情况,耕作田块主要以长方形为主进行规整,耕作田块长边方向为南向或接近南北向布置;田块的长度基本控制在300~700m,宽度控制在100~300m,田块之间以沟、路、渠为界。田块内进行格田设置,格田长为50~80m,宽为20~40m,格田内部的高差在3cm以内,格田之间以田埂为界,田埂设计为梯形断面,断面面积0.16m2,埂顶宽0.30m,埂高0.4m,田埂设计外侧坡比为1:0.5。
4.3 灌溉与排水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桂国土资发【2011】80号),该项目区属中南平原丘陵工程类型地区,采用地面灌溉,种植结构以水稻为主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取70-80%、以旱作为主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取50-70%。项目区采用P=75%。
排水标准的设计暴雨重现期采用10年一遇,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以水稻为主的灌区采用一天暴雨三天排至耐淹水深,以旱作物为主的灌区,采用一天暴雨两天排至耐淹水深[3]。
4.4 田间道路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桂国土资发【2011】80号)的有关规定,田间主道路面宽4.0m或5.0m,C25砼路面,道路两边0.4m浆砌石路肩;田间次道路面宽为3.5米,两侧浆砌石路肩0.4m,泥结碎石路面;田间生产路改建部分结合原有道路,路面宽2.5m,两侧路肩0.4m,泥结碎石路面;新建生产路路面宽2.5m,两侧路肩宽0.4m,泥结碎石路面。
4.5 附属建筑物
扶绥县土地整治项目无大型建筑物,其它附属建筑物包括涵洞、闸门、下田坡道等零星少量建筑,按Ⅴ级建筑物设计。
4.6 其他工程
(1) 街巷硬化
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发展环境”。因此,本次规划在重点开展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和田间道路配套设施建设的土地整治基础上,根据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适当对项目区内的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对项目涉及的村屯进行多次实地查勘,结合当地群众提出的实际合理要求,对扶绥县土地整治区域街巷道路进行硬化。
项目区街巷硬化路规格为:街巷硬化路面宽有三种规格,分别为2.5m、3.0m、4.0m,街巷硬化道路最大纵坡为10%。道路沿线涉及到耕地的部分,回填土前须进行表土剥离0.2m厚,再对剥离面进行碾压夯实,剥离的表土不得就地堆放,须就近回填于新增耕地面层。道路从路面至路床结构为:C25砼路面厚0.18m,碎石基层厚0.10m,路拱横坡为2%。原路床压实基础后方可铺筑面层,路基夯填土不够高的,应采用符合公路工程路基路面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路基规范(JTGD30-2004)的土进行回填,禁止使用膨胀土回填。
(2) 垃圾池
垃圾池底板采用10公分的C20砼垫层,垃圾池规格为:长3540mm,宽2540mm,高1000mm;池壁采用标准页岩砖砌筑,标准页岩砖规格为:240mm×115mm×53mm。原废弃垃圾池的拆除工程由村委统一负责安排,新建垃圾池的维护费和管理费由村委统一安排村民按年交取,并统一找人维护。
(3) 项目标志牌
为体现项目区的建设情况,拟设置项目标志牌。标志牌基础高0.6m,宽2.3米,牌座高0.5m,宽1.9米,牌身高0.93米,宽1.5米。项目牌基底为混凝土结构,牌体为大理石结构,外墙贴瓷砖。标面上主要标注有关项目区范围、投资情况、建设规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简要说明项目实施意义等内容。
5 结束语
扶绥县通过土地整治项目,不仅增加耕地的面积,而且随着配套田间道路系统和农田灌排体系的不断完善,建立起互联互通的道路网和灌排沟渠网,项目区内农业生产条件将得到显著改善,耕地将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的效果,田间的道路相通,沟渠成网,形成“路相通,渠成网”的生产布局模式,再加上大力推广和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肥料,通过相关改良措施,提高耕地的保水保肥能力,耕地质量将得到全面提高,从而增加耕地产出率。
参考文献
[1] 高向军. 土地整理理论与实践[M]. 北京:地质出版社,2003 :192 - 203.
[2] 张贞,魏朝富,李萍,等. 西南丘陵山区土地整理方案比选研究[J]. 农业工程学报,2008,23(10):98 - 105.
[3]刘晓丽,王丹.3S技术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管中的应用[J].吉林农业,201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