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辩证法及其当代价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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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辩证法意识于古希腊时代,经历了康德的范畴逻辑,到辩证法的集大成者黑格尔,由此形成了很庞大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体系。根据当前时代的发展状况来看,各阶级之间的矛盾变为了文化的冲突,异化也不再只是无产阶级的特有状况,人类的生存性悖论已使整个人类都面临异化的危机。辩证法在被时代催促着更新往前的时候,却被告以正面临着被拯救的尴尬。所以,不管是从理性方面来看,还是面对当今时代特征,重释辩证法理论已成为人类想要继续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本文首先阐述了马克思辩证法的实质和特征,然后分析了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的主要内容,最后探讨了马克思辩证法的当代价值。
  关键词:马克思;辩证法;当代价值
  一、马克思辩证法的实质和特征
  (一)马克思辩证法的概念
  马克思的辩证法形成的基础是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它的形成和建立有其坚实的根基。马克思辩证法在西方哲学史上的地位如此之高,就是因为它从创立之日起,就指引着人的改造世界的活动,它是实践的,能动的,批判的和革命的思辨思维。
  马克思辩证法是人类思维运动的结果,是一种思维逻辑。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指出:“辩证法是内在的纯朴之光,是爱的慧眼,是不因肉体的物质的分离而告破灭的内在灵魂,是精神的珍藏之所。”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绝对理念”占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他认为承认它的逻辑先在性,是有助于更加完善哲学理论的。在黑格尔看来,思想运动的逻辑是人类的思维的本性,更是思维和存在所统一的体系,人从此自觉到了人的思维特质,这其实也就是列宁所说的,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具有历史唯物主义的胚芽的。
  (二)马克思辩证法的总体特征
  1.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人们理论实践即思维过程的对立统一
  辩证法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特殊的思维方式,表现为人的思维活动的“内在超越”过程。辩证法的根源可以追溯到主体的有限性生存或一种有限的主体性之上。理论本身即认识活动的“认识”和“被认识”已经包含了认识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的基本形式。推而广之,这种对立便是特定主体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马克思的辩证法实质就是在实践基础上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互动或对立统一的过程,它包含了主体——客体和主体一主体两个方面的关系。
  2.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历史辩证法
  马克思的辩证法作为实践辩证法,同时又是历史的辩证法。马克思之所以不同于以往哲学家就在于他提出了一种批判哲学,它通过对社会制度历史起源的考察,说明历史恰好是社会制度的历史。历史可以被理解为一个统一的过程,历史中的此事件和彼事件都只有在总的有机统一中才具有确切的位置并展示出自己的性质和作用;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认识历史事件并能掌握其真正性质的科学方法,就是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
  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辩证法成了正确研究社会历史和批判资本主义的科学方法,对于无产阶级革命行动来说,辩证法是能够给行动指明方向的认识现实的唯一方法。
  3.马克思的辩证法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的科学方法
  辩证法是思维的具体与实践具体的对立统一。思维的“具体”与实践的“具体”的区别表明了理论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区别。我们说具体之为具体,乃在于它是多种规定的综合,是多样性的统一;而抽象之为抽象,乃在于突出某一规定性而舍棄其它。马克思曾说,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经过更切近的规定之后,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到达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在抽象的最后阶段,一切事物都成为逻辑范畴。这一阶段是具体到抽象过程。事后,思维的行程又得从那回过头来,重新回到出发点,但这时的出发点已经不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丰富的总体了。
  二、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性论述
  首先,马克思从正面论证了黑格尔将事物的思维形式看作事物的本质之虚无性。第一,在对人的理解上,黑格尔哲学认为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就在于人有思维,人有宗教而动物没有宗教,所以人的存在之本质就在于人有意识,因而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人就被等同于人的自我意识。马克思指出这里黑格尔的要害在于将人等同于人的自我意识。现实的人是从事感性活动的人,一个人同时是主动的和受动的存在。第二,在对现实存在的理解上,绝对精神及其以纯概念的形式展开的全过程被黑格尔认为是真正现实的东西。也就是说,世界从客观的方面看是绝对精神自我展开的过程,从主观的方面看是自我意识不断认识绝对精神的过程。
  其次,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将事物的思维形式看作事物的本质所导致的人对自身超越的非批判性和虚假性。黑格尔在其哲学体系中对于研究的对象都是从其思维形式去考察,也就是说黑格尔把关于事物的知识当作事物自身,这就导致了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人对自己超越的虚假性。
  (二)马克思哲学对象的生成逻辑
  首先,马克思的研究对象从人到历史的转换之中包含着内在的一贯性。在马克思那里,研究历史简单地说就是研究人。马克思早在《神圣家族》就指出,“历史并不是把人类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者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就表明,在马克思那里历史和人所具有的内在一致性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马克思的研究对象从历史到资本的转换中包含内在一贯性。应该说,马克思的研究对象从历史到资本的转换比之从人到历史的转换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从人到历史所实现的是对于相同对象的所用的不同概念之间的转换,以人为研究对象所强调的是人而以历史为研究对象所强调的是人的活动,二者在马克思那里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从历史到资本的转换首先实现的是从以整个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为对象到以资本主义这一特定的人类历史发展阶段为对象的转换。而且,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社会时好像既没有从人出发也没用从人的活动出发,而是以商品作为起点来揭示资本运动的原理。   三、马克思辩证法的当代价值
  (一)科学合理的思维方式
  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一种类似螺旋式上升的思维方式。哲学所要研究的是深究关于某事物的无限存在的问题,而不是直接凭感觉或由经验就能了解的东西,所以研究它的最正确方法就是对这种无限对象的内容展开的过程。黑格尔曾将这种方法称作为圆圈的方法,因为他认为只有用这种将无线对象的内容进行展开分析探讨。才有可能对何为永恒的发展有所理解。
  马克思辩证法作为一种思维方式,还具有一个特性,就是开放性。辩证法是由在实践基础上建立起人与世界的对立统一关系所决定的,人从意识到世界的存在开始,对世界的认识就在不断的发展和加深,而且,我们的目的其中之一就是改造世界,对现实世界的现状持以否定的态度,并不断改善,使世界能够符合人的目的性,并且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发展。辩证法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是不会崇拜任何东西的。
  因此,基于实践的辩证法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思维方式为现代人类提供了对自身和世界的科学理解。
  (二)开放发展的理论体系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得意之作,由于二人对真理的不懈追求,在对辨证法的认识已经小有成就的情况下,也并没有因此而止步不前。他们不断对辩证法进行探索,因此有了之后相对完整且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不断发展的理论学说,它始终紧系着自然界、社会和人这三大要素,并随着这三者关系的变化而更变着其中不适应的理论,这种变化表明世界的任何存在都不会有运动的终极状态,因此所谓永恒的真理也并不存在。
  马克思辩证法始终将其发展根系于新的实践、新的发展、新的时代特点,以此来更新自身理论,扬弃陈旧观点,做到真正与时俱进,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运用于当今时代仍具有巨大价值的基础和缘由。
  (三)作为社会批判的工具和武器
  马克思的辩证法作为一种以实践为基础的社会历史辩证法揭示了人类社會最根本的矛盾——人和自然、自然和历史的矛盾。在马克思那里,辩证法是时代精神的最好展现,其存在的意义并不仅仅是去揭露这种矛盾,而在于揭示并且为这种矛盾提出解决方法。马克思辩证法本身所承载的批评,否定和革命的精神,是建立在人类独特的生存和发展方式之上的。其并非是自外而内起源,而是自内而外的发展,其是将自我否定、自我超越、自我发展作为人类的生命本性而根植其中。
  资本主义社会曾经是人们的生存状态。而空想社会主义充分暴露并强烈批评了当时人们生活的资本主义社会。他们认为,必须否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原因是,它不符合“人的本性”,因此人们无法找到更好的生存方式。同时,他认为,之所以会对社会主义如此向往,恰恰是因为它符合“人性”和“理性”。马克思和恩格斯利用实践辩证法所构建的人类的未来具有强大的理论基础。这个伟大的理想要求人要从被物的统治中解放出来,并且应该彻底消除个人劳动的片面性,进而转向全面发展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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