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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时代发展,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是愈显重要的一项指标,是建筑工程质量得以加强的关键要素。然而,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却达不到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的要求。要进一步改变建筑安全管理现状, 逐步提升建筑安全管理的性能, 我们就必须确保建筑工程中的施工安全,把安全放在首位,各项工作才得以落实到位。
[关键字]建筑监理 存在问题 施工安全 策略
中图分类号:U21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在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管中,建筑工程安全隐患的事故经常出现, 这直接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严重的生命安全威胁, 进而从根本上决定了建筑工程能否稳定持续的发展。因而,建筑行业中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确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宗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把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落到实处,并逐步提升建筑施工工程的安全效益,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目的,这就要求建筑业监管的工程师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负起一定的责任,充分发挥安全建筑的作用,并能够对建筑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在我国建筑行业中工程监督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不断向前发展,但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保障却一直处在低谷,显然建筑行业监管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建筑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够
建筑监管人员在建筑实施中不能充分发挥出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作用,工程师不依据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生产,进而使得建筑监管工作仅仅停留在形式上。同时,很多监督管理人员行业素质不高,对建筑施工的图纸不清楚,对工程项目不熟悉,对建筑工程安全合同管理不了解,只是听取承包商单方面行事。以上这些问题普遍存在,使得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管得不到保障。
(二)建筑监理单位承担责任不足
我国大规模建筑建设的不断开展,建筑工程的监管任务日益增多,责任加大,产生的各类纠纷也相应增加。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出现事故以后,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业主以及第三方给出适当的赔偿。然而我国对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注册的要求较低,监督管理的费用也较低,监理单位难以担负全部的赔偿,从而影响业主对监管单位的信用度,进一步阻碍了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进而使得工程安全隐患也逐步增多[1]。
三、建筑工程监管应如何确保施工安全及策略
在建筑工程监管的建设项目里,有许多监理单位仅仅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以及投资等方面进行管理控制,而忽略了对施工安全的监管。很多建筑工程单位把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理纳入建筑质量的控制当中,却未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的技术人员,因而建筑工程的安全事故经常发生。我们应当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工作,要求监理工程师了解建设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并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的培训
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这就要求工程师不仅要提高建筑建设的安全意识, 还应充分认识建筑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是一项具有很强技术性的工作,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不熟悉施工安全防范知识及其技能,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 我们必须重视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唯有这样才能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只有不断完善施工安全体系,才能杜绝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员工不安全的行为、物品不安全的状态、以及施工作业时不安全的环境因素等。
(二)树立监督管理工作的原则
在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要有坚定不变的原则。第一,我们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必须严格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安全建设标准,将安全控制作为监督管理的责任。其次,我们对建设项目目标以及投资目标必须执行合同规定,并加强对其动态的追踪控制。如果出现违背合同或索赔事件,必须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并依据合同的规定处理[2]。发现违规转包或者分包的情况,我们必须如实向业主报告,并给出处理意见。若不采纳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监理应当尊重自身监督管理的权力,尊重业主最终的选择。
(三)不断完善建筑工程监管的法律规章制度
法律规章制度是所有职业运行发展的准则。然而,当前我国建筑业的发展还不够完善,不够规范。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逐步建立并完善各类建筑工程建设的管理法律法规。与此同时,我们应当不断加快废除不能与当前建筑建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由此可见,建筑工程建设及确保施工安全制度的完善是重中之重的内容。
(四)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取费制
适当地提高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签订建设监管合同的取费标准。合同约定,监理工程师在业主的委托下,对建筑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合同的宗旨在于服务,监理工程师按照业主的委托,为业主及第三方提供专业化的、高水平的服务。目前的现状是,工程建设行业里的监理人员,很多专业技能水平不高,无法满足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要求。产生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很多, 其中监理工程师的工资水平不高是一个关键因素, 从而导致建筑监理市场相互恶意竞争, 降低压价,这就是监理单位不依据标准取费导致的后果[3]。最终会使监理公司留不住有真才实学的技术人员,整体监督管理人员素质水平偏低,这样的局面直接影响建筑建设工程的监理安全质量, 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履行监理单位的取费标准,对监理人员的工作报酬适当提高。
(五)对现场工作环境中安全风险进行评价,做好防范工作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危险性分值D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的乘
积:
式中,L一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一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一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L——将L值最小定为0.1,最大定为10,在0.1一10之间定出若干个中间值,如表1。
表1 L值表
2.E——将E值最小定为0.5,最大定为10,在0.5一10之间定出若干个中间值,如表2。
表2 E值表
3.C——把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规定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的可能性值规定为100,其他情况值为1一100之间,如表3 。
表3 C值表
4.D——危险性分析。根据其大小分为以下几个等级如表4。
表4D值表
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对现场工作环境中安全风险进行评价,做好防范工作,能够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總结
我国的监理行业起步晚,发展时间短,市场不够成熟。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建筑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逐步健全建筑监理的规章制度,加深对工程监理含义的理解,加强工程中确保施工安全的对策,提出对施工安全合理的建议,不断提升监理的工作地位,最终使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行业踏上稳定持续的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黄春华.当前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思考 [J ].经济管理论坛.2005(6):9-19
[2]陈道群,王友祥.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公路与汽运.2006(4):10-11
[关键字]建筑监理 存在问题 施工安全 策略
中图分类号:U21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在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管中,建筑工程安全隐患的事故经常出现, 这直接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严重的生命安全威胁, 进而从根本上决定了建筑工程能否稳定持续的发展。因而,建筑行业中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确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宗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把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落到实处,并逐步提升建筑施工工程的安全效益,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目的,这就要求建筑业监管的工程师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负起一定的责任,充分发挥安全建筑的作用,并能够对建筑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在我国建筑行业中工程监督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不断向前发展,但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保障却一直处在低谷,显然建筑行业监管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建筑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够
建筑监管人员在建筑实施中不能充分发挥出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作用,工程师不依据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生产,进而使得建筑监管工作仅仅停留在形式上。同时,很多监督管理人员行业素质不高,对建筑施工的图纸不清楚,对工程项目不熟悉,对建筑工程安全合同管理不了解,只是听取承包商单方面行事。以上这些问题普遍存在,使得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管得不到保障。
(二)建筑监理单位承担责任不足
我国大规模建筑建设的不断开展,建筑工程的监管任务日益增多,责任加大,产生的各类纠纷也相应增加。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出现事故以后,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业主以及第三方给出适当的赔偿。然而我国对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注册的要求较低,监督管理的费用也较低,监理单位难以担负全部的赔偿,从而影响业主对监管单位的信用度,进一步阻碍了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进而使得工程安全隐患也逐步增多[1]。
三、建筑工程监管应如何确保施工安全及策略
在建筑工程监管的建设项目里,有许多监理单位仅仅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以及投资等方面进行管理控制,而忽略了对施工安全的监管。很多建筑工程单位把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理纳入建筑质量的控制当中,却未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的技术人员,因而建筑工程的安全事故经常发生。我们应当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工作,要求监理工程师了解建设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并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的培训
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这就要求工程师不仅要提高建筑建设的安全意识, 还应充分认识建筑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是一项具有很强技术性的工作,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不熟悉施工安全防范知识及其技能,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 我们必须重视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唯有这样才能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只有不断完善施工安全体系,才能杜绝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员工不安全的行为、物品不安全的状态、以及施工作业时不安全的环境因素等。
(二)树立监督管理工作的原则
在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要有坚定不变的原则。第一,我们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必须严格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安全建设标准,将安全控制作为监督管理的责任。其次,我们对建设项目目标以及投资目标必须执行合同规定,并加强对其动态的追踪控制。如果出现违背合同或索赔事件,必须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并依据合同的规定处理[2]。发现违规转包或者分包的情况,我们必须如实向业主报告,并给出处理意见。若不采纳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监理应当尊重自身监督管理的权力,尊重业主最终的选择。
(三)不断完善建筑工程监管的法律规章制度
法律规章制度是所有职业运行发展的准则。然而,当前我国建筑业的发展还不够完善,不够规范。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逐步建立并完善各类建筑工程建设的管理法律法规。与此同时,我们应当不断加快废除不能与当前建筑建设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由此可见,建筑工程建设及确保施工安全制度的完善是重中之重的内容。
(四)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取费制
适当地提高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签订建设监管合同的取费标准。合同约定,监理工程师在业主的委托下,对建筑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合同的宗旨在于服务,监理工程师按照业主的委托,为业主及第三方提供专业化的、高水平的服务。目前的现状是,工程建设行业里的监理人员,很多专业技能水平不高,无法满足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要求。产生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很多, 其中监理工程师的工资水平不高是一个关键因素, 从而导致建筑监理市场相互恶意竞争, 降低压价,这就是监理单位不依据标准取费导致的后果[3]。最终会使监理公司留不住有真才实学的技术人员,整体监督管理人员素质水平偏低,这样的局面直接影响建筑建设工程的监理安全质量, 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履行监理单位的取费标准,对监理人员的工作报酬适当提高。
(五)对现场工作环境中安全风险进行评价,做好防范工作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危险性分值D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的乘
积:
式中,L一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一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一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L——将L值最小定为0.1,最大定为10,在0.1一10之间定出若干个中间值,如表1。
表1 L值表
2.E——将E值最小定为0.5,最大定为10,在0.5一10之间定出若干个中间值,如表2。
表2 E值表
3.C——把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规定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的可能性值规定为100,其他情况值为1一100之间,如表3 。
表3 C值表
4.D——危险性分析。根据其大小分为以下几个等级如表4。
表4D值表
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对现场工作环境中安全风险进行评价,做好防范工作,能够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總结
我国的监理行业起步晚,发展时间短,市场不够成熟。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建筑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逐步健全建筑监理的规章制度,加深对工程监理含义的理解,加强工程中确保施工安全的对策,提出对施工安全合理的建议,不断提升监理的工作地位,最终使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行业踏上稳定持续的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黄春华.当前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思考 [J ].经济管理论坛.2005(6):9-19
[2]陈道群,王友祥.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公路与汽运.2006(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