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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职业中学教师的培训会上,我问老师们:“您觉得学生来到学校是为了什么?”大家众说纷纭:“还没到上班的年龄,来学校混日子,混到可以上班。”“他自己不想来,但他父母要他来。如果来上学,他妈妈就会给他多一些零花钱。”“爸妈没时间管他,就送到学校,找一个有人管的地方,不出事就好了。”
这些回答出乎我的意料。我原本以为老师会对学生有负面的评价,例如:学习欲望低、学习兴趣小、学习习惯差。我没有料到老师们会这么一致地把责任归因到家长的头上。
作为教育工作者,当我们看到学生成为教育中的失败者时,我们该如何来看待家庭与学校的关系、家长与教师各自的责任呢?
讨论这个问题,我心里有所顾虑。我们的老师已经很脆弱,他们本来都有一肚子委屈:工作辛苦、压力大,待遇、社会地位却不高。何况,教育问题的确不仅仅是教育的问题,它是一个巨大的、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教师身在其中,身不由己。即使在最具体的学科教学中,教师也几乎没有任何“自作主张”的自由。把教育的种种失败的责任推到教师的头上,实在令教师既委屈又不忿,从客观上说也不公平。
虽然教育的责任不能等同于教师的责任。但是,教师毕竟站在教育的最前沿,是教育的直接实施者。教育的成败,教师是不可能置身事外的。我们当然可以从社会、家庭、教育行政管理、学校等角度去剖析教育失败的根源。但是,作为老师,我们首先需要反思,自己在其中扮演怎样的角色、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我们不能改变社会、不能改变学生的家庭、不能改变教育的政策,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得教育对孩子的伤害少一点、帮助大一点。
我们想一想,孩子从6岁入学,每日早出晚归,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度过,回到家还要写作业,说学校的影响不及社会或者家庭大,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学校是专门的教育场所,教育的使命是育人,所以,无论家庭、社会如何,教育部门的责任是最大的。教育的功劳我们当仁不让,但教育的责任我们也无可推诿!教师天天面对学生,比父母面对孩子的时间还要多,我们能说,教师对孩子没有影响吗?我们能说,我们的影响抵不过父母的影响吗?
家长对孩子有没有教育的责任?当然有!家长是孩子第一个老师,也是最重要的老师,这一点是毫无异议的。一个孩子,如果拥有懂得教育的父母,那是他的幸运。但是,更多的孩子可能面对的是不懂教育的父母。那么,我们抱怨学生的家长没有教育好孩子,有什么意义呢?
教师与家长最大的不同,在于我们是专业人士。我们所学的、所从事的是教育专业,教育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使命。作为教师,我们能做的,唯有尽自己的这份力,这是责任,也是本份,尽力以自己的专业素质、以一个教育者的情怀去做好属于我们的那份工作。
家长不懂教育尚情有可原,但教师不懂教育,则没有理由。家长出于爱孩子,采取了不当的方法是可以原谅的;但教师出于爱学生,采取了不当的方法,则是不可原谅的。家长可以说“恨铁不成钢”,但教师没有理由说,因为教师凭着专业知识应该知道,既然每个孩子都是铁,那只要功夫到家、方法正确,个个都能成为“好钢”。“土高炉”当然练不出好钢来。
因此,当教育出了问题,或者当学生出现了问题时,老师能做的,唯有反躬自省、反求诸己,只能是把责任往自己的身上揽。当然,不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而是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然后,通过改变自己,来改变学生。所谓改变,就是不断地成长与进步。
教育是常做常新的工作,面对不同的学生、不断变化着的学生,老师唯有不断地充实自己、提高自己,才赶得上学生的脚步、时代的脚步。
“当学生做错了,错的根源一定不是学生,而是我自己。”做老师的,有没有这样的胸怀说出这样的话来?这不是故作高姿态,也不是言不由衷的无奈,而是发自内心的认可。
教育的目标,不是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达到这个标准,证明学生是好学生、老师是成功的老师;达不到标准,证明学生是坏学生、老师是失败的老师。教育的目标,是使每一个学生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得到进步、得到提高。这样的目标,对于老师来说,应该并不很高,是可以实现的。比如一个原本跟老师很对立的学生,通过你的努力,开始接纳你,并和你建立了友谊。你就是成功的老师。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问题少年,被学校开除,被多间学校拒绝,来到了苏霍姆林斯基做校长的学校(帕夫雷什中学)。多年以后,苏霍姆林斯基在大街上遇到了这个学生,他手里牵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他告诉苏霍姆林斯基自己在一家工厂工作,并且已结婚成家,这个男孩便是他的儿子。苏霍姆林斯基说他很高兴,他对这个学生的教育是成功的,因为监狱里少了一个罪犯,社会上多了一个守法的公民。
如果我们把教育的目标定为“监狱里少一个罪犯,社会上多一个守法的公民”,那么,我们是不是太不负责任了?不,这恰恰是我们尽职尽责的表现。因为我们没有放弃任何一个学生,哪怕他在众人眼里是多么不可救药!
事实证明,没有不可救药的学生。也许如何他多么努力都考不上大学,更考不上重点大学;但是,他可以成为一个心理健康的人,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一个有爱心的人。而不是变得敌视社会、仇恨他人、自暴自弃,甚至走上杀人或自杀的道路。
因此,一个学生,无论他身上有多少缺点,无论他做错了多少事,我们都要有一个信念,就是:我们应该、并且一定能够使他变得更好一些。他没有学习兴趣、成绩很差,他的家长溺爱他、对他要求不高等等,这些都是现实,所有这些现实我们都接受,因为我们除了接受别无选择。
无论我们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学生,你都能因材施教,根据每个人的情况,使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个个都有进步,人人都能健康成长,这就是教育者的责任。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
广东广州510631)
责任编辑郑海燕
这些回答出乎我的意料。我原本以为老师会对学生有负面的评价,例如:学习欲望低、学习兴趣小、学习习惯差。我没有料到老师们会这么一致地把责任归因到家长的头上。
作为教育工作者,当我们看到学生成为教育中的失败者时,我们该如何来看待家庭与学校的关系、家长与教师各自的责任呢?
讨论这个问题,我心里有所顾虑。我们的老师已经很脆弱,他们本来都有一肚子委屈:工作辛苦、压力大,待遇、社会地位却不高。何况,教育问题的确不仅仅是教育的问题,它是一个巨大的、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教师身在其中,身不由己。即使在最具体的学科教学中,教师也几乎没有任何“自作主张”的自由。把教育的种种失败的责任推到教师的头上,实在令教师既委屈又不忿,从客观上说也不公平。
虽然教育的责任不能等同于教师的责任。但是,教师毕竟站在教育的最前沿,是教育的直接实施者。教育的成败,教师是不可能置身事外的。我们当然可以从社会、家庭、教育行政管理、学校等角度去剖析教育失败的根源。但是,作为老师,我们首先需要反思,自己在其中扮演怎样的角色、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我们不能改变社会、不能改变学生的家庭、不能改变教育的政策,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得教育对孩子的伤害少一点、帮助大一点。
我们想一想,孩子从6岁入学,每日早出晚归,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度过,回到家还要写作业,说学校的影响不及社会或者家庭大,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学校是专门的教育场所,教育的使命是育人,所以,无论家庭、社会如何,教育部门的责任是最大的。教育的功劳我们当仁不让,但教育的责任我们也无可推诿!教师天天面对学生,比父母面对孩子的时间还要多,我们能说,教师对孩子没有影响吗?我们能说,我们的影响抵不过父母的影响吗?
家长对孩子有没有教育的责任?当然有!家长是孩子第一个老师,也是最重要的老师,这一点是毫无异议的。一个孩子,如果拥有懂得教育的父母,那是他的幸运。但是,更多的孩子可能面对的是不懂教育的父母。那么,我们抱怨学生的家长没有教育好孩子,有什么意义呢?
教师与家长最大的不同,在于我们是专业人士。我们所学的、所从事的是教育专业,教育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使命。作为教师,我们能做的,唯有尽自己的这份力,这是责任,也是本份,尽力以自己的专业素质、以一个教育者的情怀去做好属于我们的那份工作。
家长不懂教育尚情有可原,但教师不懂教育,则没有理由。家长出于爱孩子,采取了不当的方法是可以原谅的;但教师出于爱学生,采取了不当的方法,则是不可原谅的。家长可以说“恨铁不成钢”,但教师没有理由说,因为教师凭着专业知识应该知道,既然每个孩子都是铁,那只要功夫到家、方法正确,个个都能成为“好钢”。“土高炉”当然练不出好钢来。
因此,当教育出了问题,或者当学生出现了问题时,老师能做的,唯有反躬自省、反求诸己,只能是把责任往自己的身上揽。当然,不是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而是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然后,通过改变自己,来改变学生。所谓改变,就是不断地成长与进步。
教育是常做常新的工作,面对不同的学生、不断变化着的学生,老师唯有不断地充实自己、提高自己,才赶得上学生的脚步、时代的脚步。
“当学生做错了,错的根源一定不是学生,而是我自己。”做老师的,有没有这样的胸怀说出这样的话来?这不是故作高姿态,也不是言不由衷的无奈,而是发自内心的认可。
教育的目标,不是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达到这个标准,证明学生是好学生、老师是成功的老师;达不到标准,证明学生是坏学生、老师是失败的老师。教育的目标,是使每一个学生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得到进步、得到提高。这样的目标,对于老师来说,应该并不很高,是可以实现的。比如一个原本跟老师很对立的学生,通过你的努力,开始接纳你,并和你建立了友谊。你就是成功的老师。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问题少年,被学校开除,被多间学校拒绝,来到了苏霍姆林斯基做校长的学校(帕夫雷什中学)。多年以后,苏霍姆林斯基在大街上遇到了这个学生,他手里牵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他告诉苏霍姆林斯基自己在一家工厂工作,并且已结婚成家,这个男孩便是他的儿子。苏霍姆林斯基说他很高兴,他对这个学生的教育是成功的,因为监狱里少了一个罪犯,社会上多了一个守法的公民。
如果我们把教育的目标定为“监狱里少一个罪犯,社会上多一个守法的公民”,那么,我们是不是太不负责任了?不,这恰恰是我们尽职尽责的表现。因为我们没有放弃任何一个学生,哪怕他在众人眼里是多么不可救药!
事实证明,没有不可救药的学生。也许如何他多么努力都考不上大学,更考不上重点大学;但是,他可以成为一个心理健康的人,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一个有爱心的人。而不是变得敌视社会、仇恨他人、自暴自弃,甚至走上杀人或自杀的道路。
因此,一个学生,无论他身上有多少缺点,无论他做错了多少事,我们都要有一个信念,就是:我们应该、并且一定能够使他变得更好一些。他没有学习兴趣、成绩很差,他的家长溺爱他、对他要求不高等等,这些都是现实,所有这些现实我们都接受,因为我们除了接受别无选择。
无论我们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学生,你都能因材施教,根据每个人的情况,使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个个都有进步,人人都能健康成长,这就是教育者的责任。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
广东广州510631)
责任编辑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