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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9新安县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县所有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班、点)每3--5年至少开展一次督导评估。新安县2018年首轮评估遵循先优后次的原则制定了《三年完成工作规划(2018-2020年)》,2018年13所,2019年30所,2020年30所,新增园全部纳入2020年评估。
关键词:新安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评报告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办﹝2017〕7号)河南省教育厅《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办﹝2017〕874号)及洛阳市文件要求,新安县教育局制定了《新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新安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督〔2019〕1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现将督导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的工作要求,新安县共督导评估30所民办幼儿园(不包含2018年已督评的13所),其中注册园所25所、未注册园所4所。制定了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陈红伟副局长为组长的实施领导小组和5个督导评估组,由教体局督导室具体负责,组织各幼儿园填报相关园所信息后开展自评,督评组进行实地督评和汇总。具体实施流程为:
1、動员部署:5月28日,教体局组织中心校幼教专干和30所民办园负责人召开了工作部署及培训会议,会议中张俊峰副局长强调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各园长的思想认识。
2、幼儿园自评:5月29日-6月16日,30所幼儿园全部完成系统自评,上传了自评报告。
3、成立督评小组:6月13日,在教体局三楼会议室,由教体局副局长陈红伟担任组长,抽调20多名学前教育专家组成了5个督评小组。督导室主持召开了督评小组业务培训会,对实地督评阶段各小组任务、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邀请专业人士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操作培训。
4、实地督评:6月17日-6月21日,督导室组织5个督评组,成员由督评组长、幼教专干和选调的部分公办幼儿园园长组成,完成了实地督评和系统评估,每所幼儿园的督评报告由组长和督导室多次审核后,再上传系统。
6、结果汇总:6月24日—6月28日,督导室汇总督评意见书、督评问题清单及时导出督导评估系统内的数据和信息。
7、公示上报:9月1日前,将新安县督导评估情况(含评估报告)上报市教育督导委。
8、督促整改:督促幼儿园进行有关问题的整改,县级复查。
9、迎接复评:迎接省、市级督导部门抽查复评。
二、主要成绩与经验
(一)、办园条件与规模符合要求,规范管理意识不断增强。
1、本次督评民办幼儿园共30所,25所办园许可证照齐全,幼儿园均位于不同的居民区之内,周边环境安全,无污染源。幼儿园规模均在教育局对应核定的范围之内,平均班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重视保教管理,促进幼儿发展。
大部分幼儿园幼儿生活、运动、游戏、学习的空间环境充足,户外设置有大中型运动器械,都具备幼儿专用活动室。各幼儿园能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重视幼儿发展水平,重视幼儿良好习惯养成。
(二)安全卫生制度基本健全、管理到位。
各园高度重视安全卫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完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各幼儿园配备了保安人员、厨房工作人员,各岗位职工均有健康证。食品加工按流程操作,能按照膳食营养要求,合理制定每周食谱,不断优化膳食管理。
(三)强化品质意识,合力优化保教质量
1.保中有教。各园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合理,活动形式多样,动静交替,室内室外活动兼顾,活动组织形式灵活恰当。能坚持教中有保,保教结合的原则,以班级问题为导向,制定各园保教质量提升计划,抓好问题整改,提升保教质量。
2.教学有序。各幼儿园教学内容能依照每个孩子自己的学习速度进展而安排。从各园日、周计划及检查当日活动安排来看,幼儿园借鉴先进的课程理念及思想,关注孩子基本需要,能结合幼儿发展。
(四)队伍稳定,权益得到保障
督导的30所幼儿园,各岗位人员配备基本到位,大部分专任教师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保安人员、保育员、厨师等基本符合岗位要求。按要求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保障教师合法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人员工资。
(五)机构健全,管理到位
1.组织机构健全。各幼儿园均建立了以园长负责的日常管理的组织架构,能坚持依法治园、带领教职工“以实力求生存、以改革求活力、以特色求发展”。幼儿园园长把“充实自己、有开拓创新精神。
2.经费使用规范。多数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无乱收费现象;有独立账目、账目清晰;无挤占、挪用经费、抽逃资金情况;办事有计划,合理使用经费。认真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和登记。
三、存在问题
与达标园所相比较,个别园所仍存在相关问题,表现在:
1、办园条件不够均衡。部分园所办园条件有不足,办园水平和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园舍、操场、户外场地5类设施和绿化面积不足,活动室面积较小。
2、师资队伍仍需加强。多数幼儿园未能按要求配齐“两教一保”,无保健医生或是兼职人员,一名门岗。教师培训学时不足,培训经费不充分。
3、保教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幼儿园环境创设和区域设置不够丰富,不能严格按照《3—6岁儿童与学习发展指南》精神开展教学教研,教师教学活动随意。
4、财务管理仍需完善。检查发现,个别幼儿园存在保教费账目混乱情况。多数幼儿园的收费未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统一票据,退费手续不规范。
四、建议
1、教育行政和相关业务指导部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若干意见》《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规程》等精神,不断促进和完善民办幼儿园管理,加强对民办园长进行管理理论和政策法规培训。
2、进一步规范办园,督促民办幼儿园依据国家《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要求,进一步完善课程实施方案,制订不同年龄段幼儿发展水平指标,定期进行幼儿发展水平评价。
3、进一步加大园所投入,教育行政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对硬件设施不达标的园所要求园长加大投入,促进办园条件整体提升。
4、进一步提高安全卫生意识,相关部门需加强日常全覆盖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幼儿园要健全各岗位责任要求,全方位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规范食品安全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实施明厨亮灶。
5、进一步有效落实整改。幼儿园对自评和督评发现的相关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举措,落实整改责任,做好迎接省、市复查准备工作,努力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更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
督导评估只是手段,整改提升才是目的。希望未达到办园标准的8所幼儿园,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照督导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提升计划,明确整改举措,落实整改责任,提升办园保教质量,努力达到评估标准。以督导促提升,以评估促发展。我们相信,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教育局业务股室和各幼儿园的共同努力下,新安幼教事业将会更好更快发展,拥有更加美好、灿烂的明天!
参考文献:
[1]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J].青海教育,2017(12):9-10.
[2]吴健伶,魏敏.关于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调查报告——以广东省广州市为例[J].教育导刊(下半月),2013(3):9-14.
关键词:新安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评报告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办﹝2017〕7号)河南省教育厅《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办﹝2017〕874号)及洛阳市文件要求,新安县教育局制定了《新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新安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督〔2019〕1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了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现将督导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的工作要求,新安县共督导评估30所民办幼儿园(不包含2018年已督评的13所),其中注册园所25所、未注册园所4所。制定了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陈红伟副局长为组长的实施领导小组和5个督导评估组,由教体局督导室具体负责,组织各幼儿园填报相关园所信息后开展自评,督评组进行实地督评和汇总。具体实施流程为:
1、動员部署:5月28日,教体局组织中心校幼教专干和30所民办园负责人召开了工作部署及培训会议,会议中张俊峰副局长强调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各园长的思想认识。
2、幼儿园自评:5月29日-6月16日,30所幼儿园全部完成系统自评,上传了自评报告。
3、成立督评小组:6月13日,在教体局三楼会议室,由教体局副局长陈红伟担任组长,抽调20多名学前教育专家组成了5个督评小组。督导室主持召开了督评小组业务培训会,对实地督评阶段各小组任务、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邀请专业人士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操作培训。
4、实地督评:6月17日-6月21日,督导室组织5个督评组,成员由督评组长、幼教专干和选调的部分公办幼儿园园长组成,完成了实地督评和系统评估,每所幼儿园的督评报告由组长和督导室多次审核后,再上传系统。
6、结果汇总:6月24日—6月28日,督导室汇总督评意见书、督评问题清单及时导出督导评估系统内的数据和信息。
7、公示上报:9月1日前,将新安县督导评估情况(含评估报告)上报市教育督导委。
8、督促整改:督促幼儿园进行有关问题的整改,县级复查。
9、迎接复评:迎接省、市级督导部门抽查复评。
二、主要成绩与经验
(一)、办园条件与规模符合要求,规范管理意识不断增强。
1、本次督评民办幼儿园共30所,25所办园许可证照齐全,幼儿园均位于不同的居民区之内,周边环境安全,无污染源。幼儿园规模均在教育局对应核定的范围之内,平均班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重视保教管理,促进幼儿发展。
大部分幼儿园幼儿生活、运动、游戏、学习的空间环境充足,户外设置有大中型运动器械,都具备幼儿专用活动室。各幼儿园能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重视幼儿发展水平,重视幼儿良好习惯养成。
(二)安全卫生制度基本健全、管理到位。
各园高度重视安全卫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完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各幼儿园配备了保安人员、厨房工作人员,各岗位职工均有健康证。食品加工按流程操作,能按照膳食营养要求,合理制定每周食谱,不断优化膳食管理。
(三)强化品质意识,合力优化保教质量
1.保中有教。各园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合理,活动形式多样,动静交替,室内室外活动兼顾,活动组织形式灵活恰当。能坚持教中有保,保教结合的原则,以班级问题为导向,制定各园保教质量提升计划,抓好问题整改,提升保教质量。
2.教学有序。各幼儿园教学内容能依照每个孩子自己的学习速度进展而安排。从各园日、周计划及检查当日活动安排来看,幼儿园借鉴先进的课程理念及思想,关注孩子基本需要,能结合幼儿发展。
(四)队伍稳定,权益得到保障
督导的30所幼儿园,各岗位人员配备基本到位,大部分专任教师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保安人员、保育员、厨师等基本符合岗位要求。按要求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保障教师合法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人员工资。
(五)机构健全,管理到位
1.组织机构健全。各幼儿园均建立了以园长负责的日常管理的组织架构,能坚持依法治园、带领教职工“以实力求生存、以改革求活力、以特色求发展”。幼儿园园长把“充实自己、有开拓创新精神。
2.经费使用规范。多数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无乱收费现象;有独立账目、账目清晰;无挤占、挪用经费、抽逃资金情况;办事有计划,合理使用经费。认真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和登记。
三、存在问题
与达标园所相比较,个别园所仍存在相关问题,表现在:
1、办园条件不够均衡。部分园所办园条件有不足,办园水平和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园舍、操场、户外场地5类设施和绿化面积不足,活动室面积较小。
2、师资队伍仍需加强。多数幼儿园未能按要求配齐“两教一保”,无保健医生或是兼职人员,一名门岗。教师培训学时不足,培训经费不充分。
3、保教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幼儿园环境创设和区域设置不够丰富,不能严格按照《3—6岁儿童与学习发展指南》精神开展教学教研,教师教学活动随意。
4、财务管理仍需完善。检查发现,个别幼儿园存在保教费账目混乱情况。多数幼儿园的收费未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统一票据,退费手续不规范。
四、建议
1、教育行政和相关业务指导部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若干意见》《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规程》等精神,不断促进和完善民办幼儿园管理,加强对民办园长进行管理理论和政策法规培训。
2、进一步规范办园,督促民办幼儿园依据国家《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要求,进一步完善课程实施方案,制订不同年龄段幼儿发展水平指标,定期进行幼儿发展水平评价。
3、进一步加大园所投入,教育行政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对硬件设施不达标的园所要求园长加大投入,促进办园条件整体提升。
4、进一步提高安全卫生意识,相关部门需加强日常全覆盖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幼儿园要健全各岗位责任要求,全方位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规范食品安全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实施明厨亮灶。
5、进一步有效落实整改。幼儿园对自评和督评发现的相关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举措,落实整改责任,做好迎接省、市复查准备工作,努力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更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
督导评估只是手段,整改提升才是目的。希望未达到办园标准的8所幼儿园,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照督导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提升计划,明确整改举措,落实整改责任,提升办园保教质量,努力达到评估标准。以督导促提升,以评估促发展。我们相信,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教育局业务股室和各幼儿园的共同努力下,新安幼教事业将会更好更快发展,拥有更加美好、灿烂的明天!
参考文献:
[1]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J].青海教育,2017(12):9-10.
[2]吴健伶,魏敏.关于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调查报告——以广东省广州市为例[J].教育导刊(下半月),2013(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