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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管理活动中,一些税务机关往往把税务稽查、税收执法检查与税务监察的概念混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职责不清、范围不明等问题,造成工作重叠。笔者就此谈些粗浅认识,与同仁商榷。一、税务稽查、税收执法检查、税务监察的基本界定(-)税务稽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没有“税务稽查”的提法,只提到税务检查。所谓税务检查一般应理解为:税务机关以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为依据,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的审核监督活动。国家税务总局肖晓兰1995年颁发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