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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完善落实“三项承诺”各项措施,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
2006年1月18日,在向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所作的报告中,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三项承诺”。
2006年7月20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出台了《关于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方便群众诉讼,防止出现“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现象,还要求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年多的实践证明,落实“三项承诺”有力推动了我省法院工作的开展,给法院工作带来了不少可喜的变化。
完善快捷便民的立案机制,减轻群众打官司的成本
“有理无钱莫进法院门”,这是社会上曾经流传的一句顺口溜。一些群众在维权过程中,因为缺乏足够的财力、物力、精力,打不起官司。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说:“我们的法院必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方面,法院应该做而且有能力做好,关键是要降低老百姓打官司的成本,并逐步建立健全司法救助机制。”
《关于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规定,群众确实经济困难,可以申请免交或缓交诉讼费;要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等急需救助的,或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确有经济困难的,予以必要的救助。
2006年8月3日,河南固始人汤东启拄着双拐,来到萧山法院,从法官手里接过了3万元现金支票。这钱是萧山区法院专门为困难群众设立的司法救助专项基金。
2005年2月6日,在萧山打工的汤东启与妻子吴新荣一起准备回家过年。上车前,已怀孕的吴新荣突然腹痛。有人介绍她到老乡贾某那里分娩。不料,贾某是个非法行医者。生产以后,吴新荣一直大出血,落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丧失了劳动能力。汤东启和妻子将贾某告上法院,萧山区法院判贾某赔偿各项损失近8万元,但因为贾某入狱服刑,案件判决生效后无法执行。
祸不单行,2006年7月15日,汤东启又遇到了车祸,腿被压断,家庭经济来源完全丧失。“如果没有这3万元,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收到救助金,汤东启激动地说。
2006年,浙江省已为符合司法救助的对象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3160.76万元,同比上升119.64%;2007年1至6月缓、减、免收诉讼费1502.95万元,同比上升8.51%。
隐性成本是老百姓为打官司在时间、精力上的投入。目前,浙江省已有71个法院建成新的立案接待大厅,实行类似行政办事中心的“一站式”服务。此举节省了老百姓打官司的隐性成本。
走进玉环县法院立案大厅,迎面就看见导诉台和笑容满面的导诉人员。不管什么问题,只要问导诉人员,他们都会给出解答;宽敞的休息区里还准备了免费茶水;大屏幕液晶电视滚动播放着一部叫《走进法院》的纪录片;旁边有整洁舒适的书写台,还准备了照明台灯……
“走进法院,感觉和过去不同了。”2006年11月9日,玉环县珠港镇环礁村的袁应龙老人为了一件债务纠纷案件,到法院去立案,感受到了法院立案大厅新的变化。
两年前,为了一件债务纠纷,袁应龙来过法院,“那时候,根本不知道该到哪里立案,工作人员的态度也生硬。”
立案时,袁应龙又对立案窗口前的吧台椅有了新感受:“这种椅子高高的,坐在上面,可以与窗口里的法院工作人员视线齐平,有一种平等的感觉。”
玉环县法院只是浙江省法院规范立案大厅建设的一个缩影。
法院的“变脸”,拉近了法院和普通老百姓的距离。浙江省高级法院发出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后,对全省法院提出要求:完善立案接待大厅设施,使这里成为集立案、接访、咨询、查询诉讼流程、传递诉讼材料,收结诉讼费用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将有关诉讼收费办法和司法救助的规定予以公示。
综合治理“执行难”,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老百姓打官司难,难在执行。2006年6月,浙江省高级法院作了一份问卷调查,在回答“你对打官司最大的担心是什么”时,64%的人选择“赢了官司,执行不了”;在回答“据你所知,群众对法院工作最大的意见是什么”时,58.1%的人选择“执行不力”。
著名的“破窗理论”指出:如果有人打破了一块门窗玻璃而得不到及时修复,别人就会受到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小偷就可以去偷东西。久而久之,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执行难不解决,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更重要的是法律的尊严得不到维护,法律的权威树立不起来。
浙江省高级法院重视一些有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恶意逃债、赖债的行为,认为这是对胜诉一方合法权益的公然侵害,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公然侵害。一定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让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付出更大的经济代价和信用成本,维护社会公平,保障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2006年7月25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通过电视等媒体公布了第一批20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名单,涉及4家企业、16名个人,公布的信息包括被执行人的姓名、年龄、欠款事由、金额、详细住址、身份证号以及照片,并开通了举报电话,向社会征求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此举立即引起轰动性社会反响。
“看到自己照片被曝光后,老是觉得自己被异样的眼光盯着,真恨不得找个缝隙钻进去。”被执行人尉某见报当天就前往法院还清了1.4万元欠款。据江干区法院副院长金建国介绍,第一批20名被执行人被公布后,很快就有13名交付了欠款、逾期付款利息及罚金,涉及标的金额60余万元。11名原本被列入第二批公布名录的被执行人也主动来法院履行了生效判决。同时,还接到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劳模及市、区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群众等来电150余个及有价值的线索27条。
江干法院的做法,只是全省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的一个例子。据介绍,为切实解决执行不力的问题,全省各级法院与公安、工商、房产、国土资源、建设、金融、保险、税务、邮政、电信、司法行政等部门协作配合,通过信息交流互动,在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前,依法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经营、置产、招投标、出境、注册新公司、高消费等,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此外,为解决执行不力、不公的问题,全省各级法院普遍实施了一整套规范措施:进一步规范执行中的财产评估、拍卖工作,实现评估、拍卖事项的委托与执行机构分离;实行执行公开和告知制度,执行人员联系方式、执行进程与措施、执行财产分配等情况全部向当事人公开,对重大情形实行公开听证,提高工作透明度。应该说,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全省法院的执行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
经过这一番努力,2006年,浙江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呈现良好势头。全省法院共收执行案144749件,同比上升5.15%;执结案件143109件,同比上升4.49%。2007年1至6月收案82025件,执结59233件。
积极构建有理有据打得赢官司的胜诉机制
确保司法公正,是落实“三项承诺”的核心。全省法院从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出发,强化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构建有理有据打得赢官司的胜诉机制。
省高级法院2007年的一大新举措就是打造“数字庭审”,今后将以网上视频的形式对省高级法院内的部分庭审案件进行直播,满足公众对法院庭审公正、公开、透明的要求。
2007年4月1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欠款纠纷上诉案(上诉人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被上诉人宁波联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海上货运代理合同欠款纠纷案)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
由于这是国内首次网络视频直播庭审,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据统计,庭审期间,有5000多人登录网站观看实况直播。网民普遍认为网络视频直播庭审这种形式对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加强法院与公众的沟通很有意义。
为确保司法公正,全省各级法院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对立案、审判、执行及案卷归档的每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各个环节衔接顺畅、运作高效。实行随机滚动分案,防止发生“人选案”、“案选人”。
行政审判一直是司法公正与司法公信力的“晴雨表”。为改变“民告官难,告赢更难”的现状,省高级法院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根据原告的申请,由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交由辖区内的其他基层法院审理,提高行政审判的公信力。此外,省高级法院还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在不断提高。此举无疑有助于化解行政争议。
通过完善有理有据打得赢官司的胜诉机制,全省各级法院审判责任更加清晰,管理更加严格,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2006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532262件,审结492644件,办案质量有了新提高,其中,刑事和民事案件上诉率分别仅为8.77%、7.37%,90%以上的案件经一审程序即已服判息诉。信访申诉案件数量明显下降。2006年底,全省法院信访总量、申诉和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量、进京上访同比分别下降14.37%、17.39%、34.2%和41%。
“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
2006年1月18日,在向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所作的报告中,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三项承诺”。
2006年7月20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出台了《关于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方便群众诉讼,防止出现“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现象,还要求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年多的实践证明,落实“三项承诺”有力推动了我省法院工作的开展,给法院工作带来了不少可喜的变化。
完善快捷便民的立案机制,减轻群众打官司的成本
“有理无钱莫进法院门”,这是社会上曾经流传的一句顺口溜。一些群众在维权过程中,因为缺乏足够的财力、物力、精力,打不起官司。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说:“我们的法院必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方面,法院应该做而且有能力做好,关键是要降低老百姓打官司的成本,并逐步建立健全司法救助机制。”
《关于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规定,群众确实经济困难,可以申请免交或缓交诉讼费;要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对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等急需救助的,或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确有经济困难的,予以必要的救助。
2006年8月3日,河南固始人汤东启拄着双拐,来到萧山法院,从法官手里接过了3万元现金支票。这钱是萧山区法院专门为困难群众设立的司法救助专项基金。
2005年2月6日,在萧山打工的汤东启与妻子吴新荣一起准备回家过年。上车前,已怀孕的吴新荣突然腹痛。有人介绍她到老乡贾某那里分娩。不料,贾某是个非法行医者。生产以后,吴新荣一直大出血,落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丧失了劳动能力。汤东启和妻子将贾某告上法院,萧山区法院判贾某赔偿各项损失近8万元,但因为贾某入狱服刑,案件判决生效后无法执行。
祸不单行,2006年7月15日,汤东启又遇到了车祸,腿被压断,家庭经济来源完全丧失。“如果没有这3万元,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收到救助金,汤东启激动地说。
2006年,浙江省已为符合司法救助的对象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3160.76万元,同比上升119.64%;2007年1至6月缓、减、免收诉讼费1502.95万元,同比上升8.51%。
隐性成本是老百姓为打官司在时间、精力上的投入。目前,浙江省已有71个法院建成新的立案接待大厅,实行类似行政办事中心的“一站式”服务。此举节省了老百姓打官司的隐性成本。
走进玉环县法院立案大厅,迎面就看见导诉台和笑容满面的导诉人员。不管什么问题,只要问导诉人员,他们都会给出解答;宽敞的休息区里还准备了免费茶水;大屏幕液晶电视滚动播放着一部叫《走进法院》的纪录片;旁边有整洁舒适的书写台,还准备了照明台灯……
“走进法院,感觉和过去不同了。”2006年11月9日,玉环县珠港镇环礁村的袁应龙老人为了一件债务纠纷案件,到法院去立案,感受到了法院立案大厅新的变化。
两年前,为了一件债务纠纷,袁应龙来过法院,“那时候,根本不知道该到哪里立案,工作人员的态度也生硬。”
立案时,袁应龙又对立案窗口前的吧台椅有了新感受:“这种椅子高高的,坐在上面,可以与窗口里的法院工作人员视线齐平,有一种平等的感觉。”
玉环县法院只是浙江省法院规范立案大厅建设的一个缩影。
法院的“变脸”,拉近了法院和普通老百姓的距离。浙江省高级法院发出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后,对全省法院提出要求:完善立案接待大厅设施,使这里成为集立案、接访、咨询、查询诉讼流程、传递诉讼材料,收结诉讼费用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将有关诉讼收费办法和司法救助的规定予以公示。
综合治理“执行难”,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老百姓打官司难,难在执行。2006年6月,浙江省高级法院作了一份问卷调查,在回答“你对打官司最大的担心是什么”时,64%的人选择“赢了官司,执行不了”;在回答“据你所知,群众对法院工作最大的意见是什么”时,58.1%的人选择“执行不力”。
著名的“破窗理论”指出:如果有人打破了一块门窗玻璃而得不到及时修复,别人就会受到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小偷就可以去偷东西。久而久之,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执行难不解决,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更重要的是法律的尊严得不到维护,法律的权威树立不起来。
浙江省高级法院重视一些有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恶意逃债、赖债的行为,认为这是对胜诉一方合法权益的公然侵害,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公然侵害。一定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让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付出更大的经济代价和信用成本,维护社会公平,保障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
2006年7月25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通过电视等媒体公布了第一批20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名单,涉及4家企业、16名个人,公布的信息包括被执行人的姓名、年龄、欠款事由、金额、详细住址、身份证号以及照片,并开通了举报电话,向社会征求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此举立即引起轰动性社会反响。
“看到自己照片被曝光后,老是觉得自己被异样的眼光盯着,真恨不得找个缝隙钻进去。”被执行人尉某见报当天就前往法院还清了1.4万元欠款。据江干区法院副院长金建国介绍,第一批20名被执行人被公布后,很快就有13名交付了欠款、逾期付款利息及罚金,涉及标的金额60余万元。11名原本被列入第二批公布名录的被执行人也主动来法院履行了生效判决。同时,还接到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劳模及市、区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群众等来电150余个及有价值的线索27条。
江干法院的做法,只是全省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的一个例子。据介绍,为切实解决执行不力的问题,全省各级法院与公安、工商、房产、国土资源、建设、金融、保险、税务、邮政、电信、司法行政等部门协作配合,通过信息交流互动,在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前,依法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经营、置产、招投标、出境、注册新公司、高消费等,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此外,为解决执行不力、不公的问题,全省各级法院普遍实施了一整套规范措施:进一步规范执行中的财产评估、拍卖工作,实现评估、拍卖事项的委托与执行机构分离;实行执行公开和告知制度,执行人员联系方式、执行进程与措施、执行财产分配等情况全部向当事人公开,对重大情形实行公开听证,提高工作透明度。应该说,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全省法院的执行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
经过这一番努力,2006年,浙江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呈现良好势头。全省法院共收执行案144749件,同比上升5.15%;执结案件143109件,同比上升4.49%。2007年1至6月收案82025件,执结59233件。
积极构建有理有据打得赢官司的胜诉机制
确保司法公正,是落实“三项承诺”的核心。全省法院从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出发,强化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构建有理有据打得赢官司的胜诉机制。
省高级法院2007年的一大新举措就是打造“数字庭审”,今后将以网上视频的形式对省高级法院内的部分庭审案件进行直播,满足公众对法院庭审公正、公开、透明的要求。
2007年4月1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海上货运代理合同欠款纠纷上诉案(上诉人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被上诉人宁波联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海上货运代理合同欠款纠纷案)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
由于这是国内首次网络视频直播庭审,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据统计,庭审期间,有5000多人登录网站观看实况直播。网民普遍认为网络视频直播庭审这种形式对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加强法院与公众的沟通很有意义。
为确保司法公正,全省各级法院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对立案、审判、执行及案卷归档的每个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各个环节衔接顺畅、运作高效。实行随机滚动分案,防止发生“人选案”、“案选人”。
行政审判一直是司法公正与司法公信力的“晴雨表”。为改变“民告官难,告赢更难”的现状,省高级法院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根据原告的申请,由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交由辖区内的其他基层法院审理,提高行政审判的公信力。此外,省高级法院还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在不断提高。此举无疑有助于化解行政争议。
通过完善有理有据打得赢官司的胜诉机制,全省各级法院审判责任更加清晰,管理更加严格,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2006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532262件,审结492644件,办案质量有了新提高,其中,刑事和民事案件上诉率分别仅为8.77%、7.37%,90%以上的案件经一审程序即已服判息诉。信访申诉案件数量明显下降。2006年底,全省法院信访总量、申诉和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量、进京上访同比分别下降14.37%、17.39%、34.2%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