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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问题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土资源部确定在今年8至10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整治清理行动。而在天津市宝坻区,却惊现大面积的撂荒土地,如今有的地块竟已撂荒三四年之久,原来的良田变成了荒地,成为当地百姓心中挥之不去的痛。
近日,本报记者陆续接到天津市宝砥区高家庄镇管村、丁家套、贾村、王甫、尤户庄村等多位村民反映,称该开发区内大面积土地撂荒已达数年之久,同时在征地过程中存在补偿不合理、程序不合法的问题,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
为此,本报记者特赶赴当地进行调查采访。
我们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2011年9月初,记者从宝平线路边“宝坻区经济开发区”指示牌沿宝中道向西走,只见天跃路、天中路两侧有大片撂荒地,有些靠近路边的地方零星地种了点玉米。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开发区占用的土地是用横竖的路框起来的,一个方块就是500亩。记者粗略计算,这样的土地约有数千亩。
村民表示,看着曾经属于自己的土地被闲置在那里长满杂草,这让他们感觉很心痛。但更令他们想不通的是,即便种植零星的玉米,开发区管委会也将其分包给了别人,当地村民不让种。
不过,大面积的土地撂荒却未能阻挡土地征用的步伐。据村民所言,征地仍然在继续,最近的一次征地是在去年,仅管村一个村庄就被征800余亩。
回想起当时征地的情景,管村一些村民仍然心有余悸。他们告诉记者,去年玉米快成熟的时候,没有看到任何公示,他们的地就被强行占有了。
“当时,由于村民对征地程序的合法性产生质疑,管村9个村民被拘留,有的村民甚至被拘留了18天之多。而其拘留的理由就是村民聚众闹事。我们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了!”有村民这样告诉记者。
“原来管村平均下来一人有五分六厘的地,现在每人不到一分地了,好地都被征走了,现在剩余的一分地也只是低洼地。”这位村民接着说。
村民下跪向媒体反映问题
一位管村张姓村民说:“开发区近几年来,一共征用了有近几万亩的地。几年前,有的村征地补偿是每亩16000元,去年征地补偿说是每亩23000元,我们也不清楚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不过,村民每亩只得了15200元,每亩余下的7800元就不知去向了。仅管村征地就有800多亩,合计下来6000多万元,村民不仅没有得到,也不许多问。说多了,就把你给关起来。可这些钱究竟去了哪里?为什么村民连问的权利也没有?”
“我们不知道向媒体反映有没有用处,因为去年也有记者来采访,村民都跪下了,黑黑的一大片,但最后还是没有任何改善。”
“我们最近看新闻,知道香河的土地事件撤了好几个领导,这给我们这些无处可申诉的老百姓又带来了希望。宝坻区与香河县是两个相邻的县,这里的土地占用情况与香河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编后话
撂荒不止痛难消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2006年8月31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曾强调指出: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应当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今年,河北香河土地违规事件,县长等9人被免职撤职;8至10月,国土资源部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整治清理行动,国家关于查处非法占用土地的决心,无需多言。
令人不解的是,在国家法律政策的层层监督之下,为何撂荒现象还是时有发生?不过,更应反思的是,如何才能清理土地撂荒之伤,以消除土地撂荒之痛?
近日,本报记者陆续接到天津市宝砥区高家庄镇管村、丁家套、贾村、王甫、尤户庄村等多位村民反映,称该开发区内大面积土地撂荒已达数年之久,同时在征地过程中存在补偿不合理、程序不合法的问题,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
为此,本报记者特赶赴当地进行调查采访。
我们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2011年9月初,记者从宝平线路边“宝坻区经济开发区”指示牌沿宝中道向西走,只见天跃路、天中路两侧有大片撂荒地,有些靠近路边的地方零星地种了点玉米。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开发区占用的土地是用横竖的路框起来的,一个方块就是500亩。记者粗略计算,这样的土地约有数千亩。
村民表示,看着曾经属于自己的土地被闲置在那里长满杂草,这让他们感觉很心痛。但更令他们想不通的是,即便种植零星的玉米,开发区管委会也将其分包给了别人,当地村民不让种。
不过,大面积的土地撂荒却未能阻挡土地征用的步伐。据村民所言,征地仍然在继续,最近的一次征地是在去年,仅管村一个村庄就被征800余亩。
回想起当时征地的情景,管村一些村民仍然心有余悸。他们告诉记者,去年玉米快成熟的时候,没有看到任何公示,他们的地就被强行占有了。
“当时,由于村民对征地程序的合法性产生质疑,管村9个村民被拘留,有的村民甚至被拘留了18天之多。而其拘留的理由就是村民聚众闹事。我们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了!”有村民这样告诉记者。
“原来管村平均下来一人有五分六厘的地,现在每人不到一分地了,好地都被征走了,现在剩余的一分地也只是低洼地。”这位村民接着说。
村民下跪向媒体反映问题
一位管村张姓村民说:“开发区近几年来,一共征用了有近几万亩的地。几年前,有的村征地补偿是每亩16000元,去年征地补偿说是每亩23000元,我们也不清楚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不过,村民每亩只得了15200元,每亩余下的7800元就不知去向了。仅管村征地就有800多亩,合计下来6000多万元,村民不仅没有得到,也不许多问。说多了,就把你给关起来。可这些钱究竟去了哪里?为什么村民连问的权利也没有?”
“我们不知道向媒体反映有没有用处,因为去年也有记者来采访,村民都跪下了,黑黑的一大片,但最后还是没有任何改善。”
“我们最近看新闻,知道香河的土地事件撤了好几个领导,这给我们这些无处可申诉的老百姓又带来了希望。宝坻区与香河县是两个相邻的县,这里的土地占用情况与香河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编后话
撂荒不止痛难消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2006年8月31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曾强调指出: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应当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今年,河北香河土地违规事件,县长等9人被免职撤职;8至10月,国土资源部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整治清理行动,国家关于查处非法占用土地的决心,无需多言。
令人不解的是,在国家法律政策的层层监督之下,为何撂荒现象还是时有发生?不过,更应反思的是,如何才能清理土地撂荒之伤,以消除土地撂荒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