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国发[2004]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重大调整.即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由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进行分段管理.按<决定>规定,新监管体制已在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笔者认为调整后的监管体制仍有进一步探讨改革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