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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的角色错位
某些地方政府较多地考虑对资本的吸引力,偏向投资者的态度和做法已经成为劳动者和工会维权的首要障碍。“低劳动力成本”成为一些地方招商引资的“法宝”,片面地把经济社会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在各种经济数据的背后隐藏着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因素。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所谓的投资环境,对一些企业违反劳动法规的现象,睁只眼闭只眼,甚至为厂商侵犯职工权益开脱。
劳动关系失衡
在一些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带有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色彩,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企业自定有损于职工切身利益的“土政策”,突出表现在:拒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阻挠职工组建工会;压低或拖欠职工(包括农民工)工资;不缴纳或拖欠社会保险;随意延长工时;不重视劳动保护和生产安全;随意解雇职工等等。更有甚者,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使用陈旧淘汰设备,职工安全无保障,工伤事故频繁,职业病有增无减,劳动者的身心受到伤害。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导致劳动关系矛盾激化,引发职工群体上访、示威、请愿等突发性事件的主要原因。
部分职工成为“边缘群体”
有的国有企业借转制之机,强迫、诱导职工内部退养、买断身份、下岗分流,大幅度裁减本企业老职工,使越来越多的被裁减的老职工转向非正规部门就业。职工在企业的就业周期缩短,职业的稳定性降低,加上非正规就业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跟不上,使这些人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的“边缘群体”。企业内的分配缺少制约、监督机制,不少企业在一些关系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不按民主程序办事,随意性大。
部分国有企业的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转制过程中形同虚设,职工分流的方案和有关的经济补偿政策被强行推出,“厂长低价买断企业,职工低价卖断工龄”,多年“低工资”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通过各种途径流失,形成贫富两极分化,极易引发群体性的矛盾。
工会维权职能受到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不少工会组织被撤并。一些非公经济企业一直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建立的工会组织有的也沦为资方的附属物。同时,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权中,工会干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日益增多。工会职能的缺失,导致部分劳动者对工会缺乏信任,相当多的农民工、临时工对是否参加工会抱无所谓态度,这进一步加剧了劳动者在资方面前的弱势地位。
职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弱化
一些企业未能随着形势的变化调整自己的管理模式,仍然采用粗放型管理手段,仅凭下岗、罚款、克扣工资奖金等手段“加强管理”,这种管理失去了民心,与“以人为本”相悖。某公司规定开会时不准职工上厕所,违反者就要受到经济处罚甚至行政处分,于是就曾发生职工尿裤子的事情。这个公司不给中层干部手机费,但要求24小时开机,并随时抽查,如果两次没有接手机就免职。有关专家分析说,在企业管理中,一些领导者不愿意听群众的意见,有的根本不给群众参与企业管理的机会,造成群众“事不关己”的心态。
以上五个不和谐“音符”,反映了当前价值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富有人道、尊严、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和谐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努力。应该将和谐劳动关系自始至终贯穿于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过程,包括招聘、考核、激励、薪酬、劳动保护、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社会、企业和职工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