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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今年36岁。1995年10月,我与同单位职工刘某登记结婚,于次年生育一子。由于婚前双方了解较少,婚后我才发现刘某有赌博恶习。对此,我多次劝说丈夫戒赌,但屡屡遭到丈夫的打骂。时间久了,他竞将家中的积蓄和财产输了个精光。一气之下,我从2002年起搬到娘家居住了3年。在此期间,我没有放弃努力,仍然通过多种渠道劝说丈夫戒赌,但均未见效。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两人没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基础和必要,便于2005年底一纸诉状将他诉诸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解除我和他的婚姻关系。请问,赌博是离婚的理由吗?我能通过起诉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