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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晋政发[2016]4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公布取消了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这次取消的4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具体事项目录见附件),我省开展过的有23项,其中:属专业技术人员事项的9项、属技能人员事项的14项;我省从未开展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