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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家具出口国,木质家具在出口家具中占了很大比重,文章在对 木质家具出口贸易进行SWOT分析的基础上,从废旧木质家具材料的循环利用、进出口市场多 元化、提高企业规模效应、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积极通过相关认证等方面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木质家具 出口贸易 SWOT
中图分类号:F47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05-043-02
我国已经成为家具出口的世界第一大国,2006年出口总值达174.65亿美元,约占全球家 具贸易总额的1/5,其中木质家具企业出口87亿美元,约占家具出口总额的50%。然而从我国 国内情况分析,木质家具出口贸易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又存在很多劣势;从国际情况分析,木 质家具出口贸易面临若干机遇但又存在很多威胁,对其进行SWOT(Strengths优势,Weaknes ses劣势,Opportunities机遇,Threats威胁)分析,寻找与优劣势、机遇和挑战相匹配的 战略显得颇为关键。
一、我国木质家具出口贸易的优劣势分析
(一)我国木质家具出口贸易的优势
1.劳动力成本和土地资源的相对低廉优势。从家具行业工人的绝对工资来看,我国家 具工人的基本工资是4元/小时左右,而欧美国家家具行业工人的基本工资是12美元/小时左 右,即使与俄罗斯、巴西等国家相比,我国的劳动力成本还是有很大的优势,2005年俄罗斯 人月均工资为286美元,巴西为250美元,中国为145美元。另外,我国家具制造历史悠久, 拥有较多的熟练劳动力,我国的劳动时间制度也相对灵活,劳动力使用成本较低。我国的土 地租金、投资成本相对较低,在中国建造一个家具工厂的成本比在美国低60%左右。
2.木质家具产业集群优势。2007年木质家具全国114家企业中,广东有25家,山东有14 家,广西有10家,目前,华东、华南和华中木质家具产业集聚现象较为明显:以浙江、江苏 、山东为中心的华东木质家具产业区有木质家具企业33家;以广东、广西为中心的华南木质 家具产业区有36家;以河南、湖南、湖北为中心的华中地区有19家。产业集群有利于降低交 易成本、降低技术开发成本;有利于价值链上的专业化分工;有利于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和 下游经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形成外部规模优势。
(二)我国木质家具出口贸易的劣势
1.行业原材料资源严重短缺。我国人均森林资源匮乏,目前是世界最大的工业原木进 口国,国家林业局公布数据表明,2015年中国木材供需缺口将达到2亿立方米左右,木质家 具所需原材料长期依赖进口,原木进口从1990年的4000万立方米增加到2006年的1.42亿立方 米,俄罗斯等国家对原木出口的限制将使我国木质家具产业的安全受到威胁。
2.劳动力成本和运输成本的不断上涨。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意 味着用工成本将增加,这对利润微薄的家具行业来说,形势非常严峻。同时,国际燃油价格 的上涨,增加了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运输成本。
3.木质家具生产企业缺乏规模经济效益。我国家具生产企业有5万多家,其中90%属于 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大部分年产值仅为几百万元、几千万元左右。美国最大的家具制造企 业年产值达27亿美元,宜家家具年销售额达到94亿美元。相比之下,我国家具企业的规模优 势缺乏,行业进入门槛低,小企业盲目发展、重复建设、硬件设施落后、出口无序竞争、相 互压价现象严重。
4.出口产品档次不高,附加值低,家具设计人才和自主品牌缺乏。我国木质家具制造 长期以来过于注重成本与价格,质量意识相对薄弱,只能占据中低端市场,盈利空间不大。 家具设计人才严重缺乏,以家具出口大省广东为例,有6000多家家具企业,但只有600多位 设计师,设计水平参差不齐。设计理念的缺乏,使得我国木质家具企业很难建立自己的品牌 ,过分依赖OEM(贴牌生产),“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使得我们赚取的仅仅是中间的加工 费而已,我国是木质家具生产大国而非生产强国,木质家具很多是“中国制造”而非“中国 品牌”。
5.出口贸易政策的调整和人民币升值。2006年9月之后,我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抑制木 制品出口的策略,出口退税从13%下调到11%,2007年7月23日又调低两个点至9%。2007年7月 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7年第44号公告,新公布了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 录,涉及到家具原材料等,对目录中商品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这会给企业流动资 金造成很大的压力。人民币的升值提高了我国木质家具在国外市场的销售价格,削弱了其价 格竞争优势,同时将增加木质家具的进口,尤其是木质家具零关税后导致进口进一步增加, 本国的木质家具制造商受到很大影响。
二、我国木质家具出口贸易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分析
(一)我国木质家具出口贸易面临的机遇
1.国际市场对木质家具需求巨大。我国出口的木质家具崇尚自然,有着中国的传统特 色,价格低廉,一直深受欧美国家消费者的喜欢。发达国家的消费水平高,对家具消费的更 新周期短,以美国为例,家具消费的更新期平均为4年,这无疑会增加需求。
2.地理位置的优越性缓解了木质家具原材料的紧缺。我国靠近俄罗斯的西伯利亚、东 南亚这些森林资源禀赋充裕的地区,进口木材具有明显的运输优势。我国木材进口超过一半 来自俄罗斯,2006年从俄罗斯进口原木达2182.6万立方米,占我国原木进口总量的67.9%。俄 罗斯是世界上森林资源第一大国,共有森林面积8.5公顷,约占全世界森林面积的22%,在国 际木材产品贸易中,俄罗斯占全世界原木出口总额的25.6%。
3.国际家具产业向中国的转移。由于木质家具制造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且在制造过程 中产生噪音、粉尘等污染,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将家具产业向周边森林资源丰富或劳动力、土 地资源成本低廉的国家转移,大量外商在中国建立了家具生产基地,这有利于雄厚资金、先 进技术、先进的管理营销理念、优秀的设计人才的引进。
(二)我国木质家具出口贸易面临的挑战
1.木材的进口市场和木质家具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抗风险能力弱,容易引起贸易摩 擦。2007年上半年我国从俄罗斯进口原木1400万立方米,占全国原木进口的70%;锯材进口 的50%左右来自俄罗斯、美国、泰国;胶合板进口80%左右来自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进口 市场的过于集中,不利于规避风险。美国作为中国内地家具出口的主要输出地,占了我国出 口总额的近一半,美国市场对家具需求的任何波动,都将对我国的家具出口带来很大影响, 在美国市场上份额的不断上涨是导致美国对我国木质家具提出反倾销调查的原因之一,也是 我国木质家具频繁遭遇绿色壁垒的原因之一。
2.木质家具出口贸易屡次遭遇反倾销调查。2003年12月11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对从中 国进口的木质卧室家具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对涉嫌倾销的中国家具企业征收最高达198.08 %的反倾销税,美国的这次反倾销案涉及的我国家具出口企业达135家。继美国之后,加拿大 又在2004年10月开始对我国木质家具申请反倾销立案调查,2005年1月,对原产于或出口自 我国的强化木地板进行反倾销年度再调查。2006年2月美国商务部对我国出口木质卧室家具 进行的第一次反倾销年度复审中,应诉的47家企业中,9家企业得到了1.24%~216.01%不等 的税率,38家企业获得了62.94%的加权平均税率,没有应诉的企业均适用216.01%的统一惩 罚性税率,反倾销调查给相关木质家具出口企业带来了重要影响。
3.木质家具出口屡遭绿色贸易壁垒。出口到欧洲的木质家具必须获得国际通认的森林认 证F SC标识,FSC森林认证包括森林经营认证(FMC)和产销监管链认证(COC),FMC是对企业的 森林经营业绩进行的认证,而COC则是对企业从原木运输、加工、流通直至消费者评价的整 个过程进行的认证。截止2006年12月21日,全世界共有76个国家的875处的森林通过认证。 在英国,百安居公司每年销售300万立方米的木制品,其中有95%通过了认证。然而我国很多 木质家具出口企业实施森林认证的意识薄弱,未通过FSC森林认证的木质家具相对来说缺乏 竞争力。
4.进口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以及SA8000标准的实施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俄罗斯从200 7年7月1日起,将原木出口关税提高到10%,2008年4月起税率将提高到25%,2009年1月起将 提高到80%,旨在阻止原木的大量出口。2006年进口原木平均价格增长10.6%,进口锯材平均 价格增长10.2%,2007年上半年,我国进口原木平均价格为129.8美元/立方米,比同期上涨2 4.1%。SA8000标准主要是对生产过程中人的健康、安全和应有的权益的保护标准认证,对劳 动密集型产业影响较大。SA8000标准有利于木质家具企业获得更多的经贸合作机会,有利于 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有利于企业培养高层次的竞争优势,但木质家具企业要通过SA 8000标准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SA8000标准与订单挂钩将成为木质家具出口到欧美国家面临 的又一新贸易壁垒。
三、我国木质家具出口贸易的战略对策
1.注重废旧木质家具材料的循环回收利用,缓解原材料的不足。美国、日本等国家开 展木质废弃材料的回收利用已经有20年的历史了,日本规定2010年前废弃木材回收要达到98 %;德国的“再循环法”中规定,废弃木材利用具有优先权,规定刨花板工厂必须利用一定 数量的废弃木材作为原料。我国每年产生大量的木材制品废弃物,对其进行回收利用将有效 缓解原材料的不足,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2.开拓木材进口渠道和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发挥地缘优势,在优势互补的基础 上与俄罗斯进行森林资源的合作开发,拓展进口渠道,确保木质家具生产的原材料供应。了 解国际市场需求信息和需求偏好,积极开拓新的出口市场,避免出口过于集中带来的风险。
3.提高木质家具出口企业的规模效应。鼓励中小型木质家具企业通过并购、合作、参 股等方式扩大内部规模效应,兼并重组企业有利于资金技术、管理经验、技术人才、营销网 络等重要资源的融合。利用产业集群产生外部规模效应,有利于熟练劳动力的培养、技术外 溢、交易成本的降低。
4.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主动通过相关认证,跨越新贸易壁垒。发达国家利用品牌、 设计和技术优势,占领了木质家具的高端市场,而我国只是利用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和其 他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占领着低端市场,利润空间相差很大。2006年我国出口家具平均是33 .19美元/件,而进口家具平均是85.63美元/件。要从质量、设计、品牌三方面提高产品档次 ,变“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质量是产品的第一生命力,要注重设计、生产、包装、 检验整个过程的质量控制。设计是木质家具的灵魂,要加大家具设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注 重个性化设计,将民族化与国际化设计理念相融合。坚持产学研结合,建立全方位、宽领域 、多层次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体系,注重科技创新,积极培育自主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 ,避免低层次同质化竞争和企业间竞相压价,最大程度地减少欧美国家对我国出口木质家具 的反倾销调查。提高对FSC森林认证、SA8000等认证的认知度,向着认证标准不断努力,争 取早日通过认证,跨越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贸易、劳工标准等新一轮贸易壁垒。
参考文献:
1.田园,宋维明,程宝栋.中国木质家具对外贸易现状及问题分析.林业科技,2006(5)
2.胡孙跃,向仕龙.废旧木质家具材料的循环回收利用.木材加工机械,2006(1)
3.罗明忠.广东家具出口的制约因素及其突破.林业经济问题,2006(2)
(作者简介:顾晓燕,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金陵科技学院讲师)
(责编:若佳)
关键词:木质家具 出口贸易 SWOT
中图分类号:F47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05-043-02
我国已经成为家具出口的世界第一大国,2006年出口总值达174.65亿美元,约占全球家 具贸易总额的1/5,其中木质家具企业出口87亿美元,约占家具出口总额的50%。然而从我国 国内情况分析,木质家具出口贸易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又存在很多劣势;从国际情况分析,木 质家具出口贸易面临若干机遇但又存在很多威胁,对其进行SWOT(Strengths优势,Weaknes ses劣势,Opportunities机遇,Threats威胁)分析,寻找与优劣势、机遇和挑战相匹配的 战略显得颇为关键。
一、我国木质家具出口贸易的优劣势分析
(一)我国木质家具出口贸易的优势
1.劳动力成本和土地资源的相对低廉优势。从家具行业工人的绝对工资来看,我国家 具工人的基本工资是4元/小时左右,而欧美国家家具行业工人的基本工资是12美元/小时左 右,即使与俄罗斯、巴西等国家相比,我国的劳动力成本还是有很大的优势,2005年俄罗斯 人月均工资为286美元,巴西为250美元,中国为145美元。另外,我国家具制造历史悠久, 拥有较多的熟练劳动力,我国的劳动时间制度也相对灵活,劳动力使用成本较低。我国的土 地租金、投资成本相对较低,在中国建造一个家具工厂的成本比在美国低60%左右。
2.木质家具产业集群优势。2007年木质家具全国114家企业中,广东有25家,山东有14 家,广西有10家,目前,华东、华南和华中木质家具产业集聚现象较为明显:以浙江、江苏 、山东为中心的华东木质家具产业区有木质家具企业33家;以广东、广西为中心的华南木质 家具产业区有36家;以河南、湖南、湖北为中心的华中地区有19家。产业集群有利于降低交 易成本、降低技术开发成本;有利于价值链上的专业化分工;有利于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和 下游经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形成外部规模优势。
(二)我国木质家具出口贸易的劣势
1.行业原材料资源严重短缺。我国人均森林资源匮乏,目前是世界最大的工业原木进 口国,国家林业局公布数据表明,2015年中国木材供需缺口将达到2亿立方米左右,木质家 具所需原材料长期依赖进口,原木进口从1990年的4000万立方米增加到2006年的1.42亿立方 米,俄罗斯等国家对原木出口的限制将使我国木质家具产业的安全受到威胁。
2.劳动力成本和运输成本的不断上涨。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意 味着用工成本将增加,这对利润微薄的家具行业来说,形势非常严峻。同时,国际燃油价格 的上涨,增加了原材料和制成品的运输成本。
3.木质家具生产企业缺乏规模经济效益。我国家具生产企业有5万多家,其中90%属于 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大部分年产值仅为几百万元、几千万元左右。美国最大的家具制造企 业年产值达27亿美元,宜家家具年销售额达到94亿美元。相比之下,我国家具企业的规模优 势缺乏,行业进入门槛低,小企业盲目发展、重复建设、硬件设施落后、出口无序竞争、相 互压价现象严重。
4.出口产品档次不高,附加值低,家具设计人才和自主品牌缺乏。我国木质家具制造 长期以来过于注重成本与价格,质量意识相对薄弱,只能占据中低端市场,盈利空间不大。 家具设计人才严重缺乏,以家具出口大省广东为例,有6000多家家具企业,但只有600多位 设计师,设计水平参差不齐。设计理念的缺乏,使得我国木质家具企业很难建立自己的品牌 ,过分依赖OEM(贴牌生产),“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使得我们赚取的仅仅是中间的加工 费而已,我国是木质家具生产大国而非生产强国,木质家具很多是“中国制造”而非“中国 品牌”。
5.出口贸易政策的调整和人民币升值。2006年9月之后,我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抑制木 制品出口的策略,出口退税从13%下调到11%,2007年7月23日又调低两个点至9%。2007年7月 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7年第44号公告,新公布了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 录,涉及到家具原材料等,对目录中商品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这会给企业流动资 金造成很大的压力。人民币的升值提高了我国木质家具在国外市场的销售价格,削弱了其价 格竞争优势,同时将增加木质家具的进口,尤其是木质家具零关税后导致进口进一步增加, 本国的木质家具制造商受到很大影响。
二、我国木质家具出口贸易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分析
(一)我国木质家具出口贸易面临的机遇
1.国际市场对木质家具需求巨大。我国出口的木质家具崇尚自然,有着中国的传统特 色,价格低廉,一直深受欧美国家消费者的喜欢。发达国家的消费水平高,对家具消费的更 新周期短,以美国为例,家具消费的更新期平均为4年,这无疑会增加需求。
2.地理位置的优越性缓解了木质家具原材料的紧缺。我国靠近俄罗斯的西伯利亚、东 南亚这些森林资源禀赋充裕的地区,进口木材具有明显的运输优势。我国木材进口超过一半 来自俄罗斯,2006年从俄罗斯进口原木达2182.6万立方米,占我国原木进口总量的67.9%。俄 罗斯是世界上森林资源第一大国,共有森林面积8.5公顷,约占全世界森林面积的22%,在国 际木材产品贸易中,俄罗斯占全世界原木出口总额的25.6%。
3.国际家具产业向中国的转移。由于木质家具制造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且在制造过程 中产生噪音、粉尘等污染,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将家具产业向周边森林资源丰富或劳动力、土 地资源成本低廉的国家转移,大量外商在中国建立了家具生产基地,这有利于雄厚资金、先 进技术、先进的管理营销理念、优秀的设计人才的引进。
(二)我国木质家具出口贸易面临的挑战
1.木材的进口市场和木质家具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抗风险能力弱,容易引起贸易摩 擦。2007年上半年我国从俄罗斯进口原木1400万立方米,占全国原木进口的70%;锯材进口 的50%左右来自俄罗斯、美国、泰国;胶合板进口80%左右来自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进口 市场的过于集中,不利于规避风险。美国作为中国内地家具出口的主要输出地,占了我国出 口总额的近一半,美国市场对家具需求的任何波动,都将对我国的家具出口带来很大影响, 在美国市场上份额的不断上涨是导致美国对我国木质家具提出反倾销调查的原因之一,也是 我国木质家具频繁遭遇绿色壁垒的原因之一。
2.木质家具出口贸易屡次遭遇反倾销调查。2003年12月11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对从中 国进口的木质卧室家具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对涉嫌倾销的中国家具企业征收最高达198.08 %的反倾销税,美国的这次反倾销案涉及的我国家具出口企业达135家。继美国之后,加拿大 又在2004年10月开始对我国木质家具申请反倾销立案调查,2005年1月,对原产于或出口自 我国的强化木地板进行反倾销年度再调查。2006年2月美国商务部对我国出口木质卧室家具 进行的第一次反倾销年度复审中,应诉的47家企业中,9家企业得到了1.24%~216.01%不等 的税率,38家企业获得了62.94%的加权平均税率,没有应诉的企业均适用216.01%的统一惩 罚性税率,反倾销调查给相关木质家具出口企业带来了重要影响。
3.木质家具出口屡遭绿色贸易壁垒。出口到欧洲的木质家具必须获得国际通认的森林认 证F SC标识,FSC森林认证包括森林经营认证(FMC)和产销监管链认证(COC),FMC是对企业的 森林经营业绩进行的认证,而COC则是对企业从原木运输、加工、流通直至消费者评价的整 个过程进行的认证。截止2006年12月21日,全世界共有76个国家的875处的森林通过认证。 在英国,百安居公司每年销售300万立方米的木制品,其中有95%通过了认证。然而我国很多 木质家具出口企业实施森林认证的意识薄弱,未通过FSC森林认证的木质家具相对来说缺乏 竞争力。
4.进口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以及SA8000标准的实施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俄罗斯从200 7年7月1日起,将原木出口关税提高到10%,2008年4月起税率将提高到25%,2009年1月起将 提高到80%,旨在阻止原木的大量出口。2006年进口原木平均价格增长10.6%,进口锯材平均 价格增长10.2%,2007年上半年,我国进口原木平均价格为129.8美元/立方米,比同期上涨2 4.1%。SA8000标准主要是对生产过程中人的健康、安全和应有的权益的保护标准认证,对劳 动密集型产业影响较大。SA8000标准有利于木质家具企业获得更多的经贸合作机会,有利于 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有利于企业培养高层次的竞争优势,但木质家具企业要通过SA 8000标准需要付出巨大的成本,SA8000标准与订单挂钩将成为木质家具出口到欧美国家面临 的又一新贸易壁垒。
三、我国木质家具出口贸易的战略对策
1.注重废旧木质家具材料的循环回收利用,缓解原材料的不足。美国、日本等国家开 展木质废弃材料的回收利用已经有20年的历史了,日本规定2010年前废弃木材回收要达到98 %;德国的“再循环法”中规定,废弃木材利用具有优先权,规定刨花板工厂必须利用一定 数量的废弃木材作为原料。我国每年产生大量的木材制品废弃物,对其进行回收利用将有效 缓解原材料的不足,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2.开拓木材进口渠道和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发挥地缘优势,在优势互补的基础 上与俄罗斯进行森林资源的合作开发,拓展进口渠道,确保木质家具生产的原材料供应。了 解国际市场需求信息和需求偏好,积极开拓新的出口市场,避免出口过于集中带来的风险。
3.提高木质家具出口企业的规模效应。鼓励中小型木质家具企业通过并购、合作、参 股等方式扩大内部规模效应,兼并重组企业有利于资金技术、管理经验、技术人才、营销网 络等重要资源的融合。利用产业集群产生外部规模效应,有利于熟练劳动力的培养、技术外 溢、交易成本的降低。
4.提高产品附加值,积极主动通过相关认证,跨越新贸易壁垒。发达国家利用品牌、 设计和技术优势,占领了木质家具的高端市场,而我国只是利用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和其 他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占领着低端市场,利润空间相差很大。2006年我国出口家具平均是33 .19美元/件,而进口家具平均是85.63美元/件。要从质量、设计、品牌三方面提高产品档次 ,变“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质量是产品的第一生命力,要注重设计、生产、包装、 检验整个过程的质量控制。设计是木质家具的灵魂,要加大家具设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注 重个性化设计,将民族化与国际化设计理念相融合。坚持产学研结合,建立全方位、宽领域 、多层次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体系,注重科技创新,积极培育自主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 ,避免低层次同质化竞争和企业间竞相压价,最大程度地减少欧美国家对我国出口木质家具 的反倾销调查。提高对FSC森林认证、SA8000等认证的认知度,向着认证标准不断努力,争 取早日通过认证,跨越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贸易、劳工标准等新一轮贸易壁垒。
参考文献:
1.田园,宋维明,程宝栋.中国木质家具对外贸易现状及问题分析.林业科技,2006(5)
2.胡孙跃,向仕龙.废旧木质家具材料的循环回收利用.木材加工机械,2006(1)
3.罗明忠.广东家具出口的制约因素及其突破.林业经济问题,2006(2)
(作者简介:顾晓燕,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金陵科技学院讲师)
(责编:若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