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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4月1日-2018年6月30日)一、国内动态(一)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主要内容如下:1、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