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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口径机枪"慢慢走"》(见《轻兵器》2002年第2期)一文认为现代步兵还需要中口径机枪,原因是小口径机枪的压制作用不如7.62mm中口径机枪,中口径的大威力枪弹的杀伤力、对生理上的震撼效果、对目标的贯穿力,都远大于小口径枪弹,能量不足是小口径机枪压制能力差的根源所在,这些表述应该说都是正确的。
但是文章最后就我国是否要保留中口径机枪得出的结论是我军有轻量的12.7mm机枪,可以携行跟进小分队作战,所以7.62mm一级中型机枪可以去掉。这个结论本人不能苟同。
我军是否能去掉中口径机枪而仅装备大口径机枪,我认为是不行的。大口径机枪的质量是决定能否装备到步兵分队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决定因素,决定因素是弹的质量。这里假设一个极端的事例,如130mm火炮就是减重到4个人可以扛着走也不能装备到步兵分队,因为仅一个炮弹就40kg左右,再加上药筒两个人勉强能搬走,一个步兵班可以装备一门炮外加4枚弹,一旦开火,一两分钟后这个步兵班的战斗力就等于零。这里再以一挺中口径机枪配600发弹为准分析弹药质量的影响。每发7.62mm枪弹质量约23g,600发弹质量约为14kg,枪加上弹药两个人可以方便携行。如加上三脚架,一挺中口径机枪可由3人携行。而12.7mm大口径机枪大幅减重后的质量为26.3kg,加上它较大的体积,行军时仅枪身及枪架没有3个人伺候是不行的,每发12.7mm枪弹质量约125g,600发弹质量75kg,如一个人负荷19kg则需要4名士兵,包括弹药在内至少要由6名士兵携行。我国单兵负荷标准为20~25kg,实际上按中国人的体形,要求兼顾负重和行动的灵活性负荷不能超过15kg。
所以步兵小分队行动,中口径机枪至少配置2名士兵,而12.7mm大口径机枪至少要配置6名士兵,造成大口径机枪伴随小分队行动占用编制太多。
在战术行动中,12.7mm大口径机枪不同状态下的转换时间相对较长,跟随步兵小分队行动时不能在行进中保持射击状态。大口径机枪一般要预设射击阵地,不能像中口径机枪那样在任何地形下可随时展开射击。
再有,大口径机枪取代中口径机枪装备步兵分队,则与其他步兵轻武器的火力衔接性与融合性不好。12.7mm大口径机枪的最佳射击距离是1000m以上,如果在此距离上射击,步兵分队的其他直射武器基本上达不到射击效果。步兵分队轻武器的射击一般在二三百米以内进行,如果这时大口径机枪才开始射击,由于其具有十分明显的射击特征如焰、烟等,则相当容易遭到对方各种步兵轻武器的打击,加上转移不易,后果则是战场生存率低。而中口径机枪就可以跟其他轻武器在射程和火力上很好地配合。要知道中口径机枪本身就是在战争的实践中诞生、完善和发展的。
正确的结论应该是:在我国中口径机枪一样需"慢慢走"而不能撤装。
最后说一点,轻武器的质量并不是越轻越好,兵器的研制中过分突出某一项性能必然要牺牲其他一些性能,如机枪质量越轻枪弹的散布就越大。外军不考虑大口径机枪的减重主要是战术思想不同而造成的,外军的大口径机枪一般都采用车载和机载,根本就没有靠人力长距离驮运的战术要求。
(编辑/魏开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