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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92年以来,我国税务部门连续20年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本文通过分析我国20年来税收宣传工作的不同特点,提出了当前我国的税收宣传存在的不同问题,并参考国外发达国家税收宣传的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我国的税收宣传工作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税收宣传 税收遵从 纳税服务
税收宣传是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税收的有效手段,是增强全社会税收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如何通过强化工作创新,增强税收宣传的生机和活力,已成为当前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应当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税收宣传存在的问题
尽管当前我国税收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我国税收宣传还主要停留在浅层次的宣传阶段,存在诸多问题。
(一)税收宣传缺乏长期、整体的规划
尽管从1992年开始,税收宣传月的主题都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思想,与当年社会经济形式息息相关,但是这种过于与当期相联系的主题宣传,却缺乏长期计划。而且与税收宣传相对应的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和反馈处理机构等没有形成有机的整体,一些好的宣传方式不能长期坚持,没有形成统一、整体的宣传制度。
(二)税收宣传的内容缺乏层次性和针对性
第一,税收宣传缺乏层次性,并更多停留在较低的层面上,税收宣传不够普及、深入和细致,只是空泛地宣传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如何取,如何用,到底与纳税人有何切身利害关系,这些问题没有形象生动的宣传到位。第二,当前的税收宣传缺乏针对不同纳税人的个性化服务,不能实现对纳税人提供面对面的指导和根据纳税人的特定需求提供宣传,因而很难真正做到满足纳税人的各项服务需求。
(三)税收宣传内容流于形式
税收宣传的内容过于主观,宣传的效果并不很好,纳税人接受度不高。税收宣传深度和实效性不够。每年的纳税宣传活动,诸如“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进的义务”等税收宣传性内容标语很多,但是综合性税收政策的内容少,造成纳税人只知道税法的存在,却不知道税法的具体内容。
(四)税收宣传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
缺乏一个完整合理的税收宣传评价和流程处理体系,不能对税收宣传的效果和接受度做出科学的反馈,再加上税务机关不主动收集纳税人意见、接受评价时也并不积极,因此在每次税收宣传结束之后,税务部门往往不能公正、客观的评价税收宣传的真实效果,常常以税务部门自身感觉为尺度,不能按照纳税人的满意标准来客观评价税收宣传的好坏。
二、发达国家税收宣传的先进经验
(一)集中的税收宣传形式
为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向纳税人普及税收法规知识,日本政府开展了广泛的税收宣传工作。每年日本各地的税务部门都会举办“了解税收周”活动,在活动之前,日本税务部门通常会广泛征询纳税人的意见,了解纳税人关系的税收问题,编制通俗易懂的税务宣传资料。在“了解税收周”活动中,税务部门通过举办座谈会、讲座,发放涉税宣传资料,提供税务咨询等宣传方式,加深纳税人对于税务知识的了解,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法国的“税收宣传周”活动通常在全国各地繁华地段租借展览馆,邀请税务专家、学者向纳税人讲解税收问题,并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同时通过咨询小册、报纸等展示税收法规、纳税人权利、税收法规等相关知识。
(二)多种渠道实现税收宣传
美国联邦税务局每年都与商业性的电视台联系,在每月通过公共电视频道和有线电视网向全国播出税收宣传节目,邀请纳税人与税务人员、会计师和律师讨论有关纳税的话题,同时安排热线电话,邀请公众参与。同时,美国联邦税务局校订了1600多种帮助纳税人了解和遵守税法的出版物,向新闻媒体提供及时的讯息和专题文章,帮助纳税人接触更多的信息,督促纳税人并遵守税法。征对一些纳税人英语程度较低的现实,税务部门致力于开发多语种服务。目前,在税务局的网页上已经启动了西班牙版的税收宣传网页。
日本的税务局善于利于一切传媒工具,进行税收宣传。国税局设有专门的广播电视部门,与新闻当局的电视广播一起,向纳税人传递基本的税收知识,不断提高公民对于纳税的遵从度。另外,日本的电视台经常会开办税收专题节目,邀请财税专家向公众介绍税收知识,并将社会发展改善国民生活水平与税收宣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加深公众对于税收的重视程度。
(三)多层次的税收宣传教育
日本国税局示范注重对青少年进行税收宣传教育,日本国税厅、文化部、教育工作者和公共团体组成了“税收教育推进协会”,为全国的中小学生和高中生编写了介绍税收常识的教材《我们的生活与税》,通过具有趣味性的税收教材,让公民从小就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
美国联邦国税局在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学习班,一般会将相似纳税行业的纳税人聚集在一起,由税务人员或是志愿者通过讲课、讨论等形式向不同层级的纳税人提供专业的税收知识讲解,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参考意见。
三、完善我国税收宣传的相关建议
(一)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宣传体系
税收宣传的直接对象是纳税人,因此税收宣传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为纳税人提供具有广度、深度和跨度的协作化、人性化、持续化宣传,引导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是税务机关需要不断努力的方向。征税机关注重从宣传形式向宣传内容、形式和效果相统一的转变,形成税收宣传的长效发展机制,为纳税人及时传递和解读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让纳税人真正了解和掌握涉税知识和纳税程序,引导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
(二)创新税收宣传内容
一方面,税收宣传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民生的税收政策,如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车船税改革等等,成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税务部门在宣传时应该更多关注社会热点,把宣传重点和资源倾向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要税收政策的宣传上。 另一方面,税收宣传应当注重纳税人关注的疑点问题。当前,一些社会舆论中对一些税收问题的认识比较混乱,包括对税收收入增长的快慢、税收负担的轻重、纳税成本的高低等等都有诸多模糊甚至负面的理解,这都需要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各种舆论产生的背景和原因,牢牢把握正确的税收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氛围,防范和化解可能遇到的信任危机。
(三)实行多层次的税收宣传方式
多层次的税收宣传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纳税人的需求,实施共性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的宣传服务服务。实行多层次的税收宣传方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充分了解纳税人的需求。通过对纳税人实行分类获取纳税人的建议,从全新角度帮助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掌握纳税人最迫切的需求。二是采取不同主体进行税收宣传。为需要纳税协助的不同群体提供税收宣传帮助,宣传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帮助计算税款、进行纳税申报、提供咨询等服务,加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沟通。三是借助高技术信息平台进行税收宣传。税收宣传离不开信息化办公条件的支持,依托高科技手段,构建高效共享的信息系统,对网站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可以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便捷性。
(四)建立完善的税收宣传考评机制
要从根本上保证税收宣传的质量,对税收宣传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价必不可少。因而建立税收宣传监督考评机制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必须要建立公开的、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估机制,对税收宣传进行科学的监督评估,帮助税务部门正确认识自身宣传的质量、效果,及时改进提高。
参考文献:
[1] 崔俊民:《我国税收宣传问题研究》,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
[2] 董庆建:《国外税收宣传与纳税服务中技术载体的运用及对我国的启示》,《涉外税务》2003年第4期。
[3] 李心源、牛新文:《浅谈税收新闻宣传的大众传播性质》,《中国税务》,2008年第11期。
[4] 刘剑锋:《新型税收宣传体系构建研究》,河北大学,2010年。
[5] 邢海滨:《创新形式提高税收宣传效果》,《中国税务》2008年第12期。
[6] 张艳:《新公共服务理论视角下的我国纳税服务问题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06年。
[7] 郑志勇:《提高纳税遵从度的几点建议》,《税务研究》2006年第1期。
关键词:税收宣传 税收遵从 纳税服务
税收宣传是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税收的有效手段,是增强全社会税收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如何通过强化工作创新,增强税收宣传的生机和活力,已成为当前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应当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税收宣传存在的问题
尽管当前我国税收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我国税收宣传还主要停留在浅层次的宣传阶段,存在诸多问题。
(一)税收宣传缺乏长期、整体的规划
尽管从1992年开始,税收宣传月的主题都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思想,与当年社会经济形式息息相关,但是这种过于与当期相联系的主题宣传,却缺乏长期计划。而且与税收宣传相对应的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和反馈处理机构等没有形成有机的整体,一些好的宣传方式不能长期坚持,没有形成统一、整体的宣传制度。
(二)税收宣传的内容缺乏层次性和针对性
第一,税收宣传缺乏层次性,并更多停留在较低的层面上,税收宣传不够普及、深入和细致,只是空泛地宣传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如何取,如何用,到底与纳税人有何切身利害关系,这些问题没有形象生动的宣传到位。第二,当前的税收宣传缺乏针对不同纳税人的个性化服务,不能实现对纳税人提供面对面的指导和根据纳税人的特定需求提供宣传,因而很难真正做到满足纳税人的各项服务需求。
(三)税收宣传内容流于形式
税收宣传的内容过于主观,宣传的效果并不很好,纳税人接受度不高。税收宣传深度和实效性不够。每年的纳税宣传活动,诸如“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进的义务”等税收宣传性内容标语很多,但是综合性税收政策的内容少,造成纳税人只知道税法的存在,却不知道税法的具体内容。
(四)税收宣传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
缺乏一个完整合理的税收宣传评价和流程处理体系,不能对税收宣传的效果和接受度做出科学的反馈,再加上税务机关不主动收集纳税人意见、接受评价时也并不积极,因此在每次税收宣传结束之后,税务部门往往不能公正、客观的评价税收宣传的真实效果,常常以税务部门自身感觉为尺度,不能按照纳税人的满意标准来客观评价税收宣传的好坏。
二、发达国家税收宣传的先进经验
(一)集中的税收宣传形式
为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向纳税人普及税收法规知识,日本政府开展了广泛的税收宣传工作。每年日本各地的税务部门都会举办“了解税收周”活动,在活动之前,日本税务部门通常会广泛征询纳税人的意见,了解纳税人关系的税收问题,编制通俗易懂的税务宣传资料。在“了解税收周”活动中,税务部门通过举办座谈会、讲座,发放涉税宣传资料,提供税务咨询等宣传方式,加深纳税人对于税务知识的了解,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法国的“税收宣传周”活动通常在全国各地繁华地段租借展览馆,邀请税务专家、学者向纳税人讲解税收问题,并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同时通过咨询小册、报纸等展示税收法规、纳税人权利、税收法规等相关知识。
(二)多种渠道实现税收宣传
美国联邦税务局每年都与商业性的电视台联系,在每月通过公共电视频道和有线电视网向全国播出税收宣传节目,邀请纳税人与税务人员、会计师和律师讨论有关纳税的话题,同时安排热线电话,邀请公众参与。同时,美国联邦税务局校订了1600多种帮助纳税人了解和遵守税法的出版物,向新闻媒体提供及时的讯息和专题文章,帮助纳税人接触更多的信息,督促纳税人并遵守税法。征对一些纳税人英语程度较低的现实,税务部门致力于开发多语种服务。目前,在税务局的网页上已经启动了西班牙版的税收宣传网页。
日本的税务局善于利于一切传媒工具,进行税收宣传。国税局设有专门的广播电视部门,与新闻当局的电视广播一起,向纳税人传递基本的税收知识,不断提高公民对于纳税的遵从度。另外,日本的电视台经常会开办税收专题节目,邀请财税专家向公众介绍税收知识,并将社会发展改善国民生活水平与税收宣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加深公众对于税收的重视程度。
(三)多层次的税收宣传教育
日本国税局示范注重对青少年进行税收宣传教育,日本国税厅、文化部、教育工作者和公共团体组成了“税收教育推进协会”,为全国的中小学生和高中生编写了介绍税收常识的教材《我们的生活与税》,通过具有趣味性的税收教材,让公民从小就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
美国联邦国税局在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学习班,一般会将相似纳税行业的纳税人聚集在一起,由税务人员或是志愿者通过讲课、讨论等形式向不同层级的纳税人提供专业的税收知识讲解,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参考意见。
三、完善我国税收宣传的相关建议
(一)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宣传体系
税收宣传的直接对象是纳税人,因此税收宣传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为纳税人提供具有广度、深度和跨度的协作化、人性化、持续化宣传,引导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是税务机关需要不断努力的方向。征税机关注重从宣传形式向宣传内容、形式和效果相统一的转变,形成税收宣传的长效发展机制,为纳税人及时传递和解读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让纳税人真正了解和掌握涉税知识和纳税程序,引导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
(二)创新税收宣传内容
一方面,税收宣传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民生的税收政策,如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车船税改革等等,成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税务部门在宣传时应该更多关注社会热点,把宣传重点和资源倾向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要税收政策的宣传上。 另一方面,税收宣传应当注重纳税人关注的疑点问题。当前,一些社会舆论中对一些税收问题的认识比较混乱,包括对税收收入增长的快慢、税收负担的轻重、纳税成本的高低等等都有诸多模糊甚至负面的理解,这都需要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各种舆论产生的背景和原因,牢牢把握正确的税收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氛围,防范和化解可能遇到的信任危机。
(三)实行多层次的税收宣传方式
多层次的税收宣传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纳税人的需求,实施共性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的宣传服务服务。实行多层次的税收宣传方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充分了解纳税人的需求。通过对纳税人实行分类获取纳税人的建议,从全新角度帮助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掌握纳税人最迫切的需求。二是采取不同主体进行税收宣传。为需要纳税协助的不同群体提供税收宣传帮助,宣传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帮助计算税款、进行纳税申报、提供咨询等服务,加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沟通。三是借助高技术信息平台进行税收宣传。税收宣传离不开信息化办公条件的支持,依托高科技手段,构建高效共享的信息系统,对网站信息实行分类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可以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便捷性。
(四)建立完善的税收宣传考评机制
要从根本上保证税收宣传的质量,对税收宣传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价必不可少。因而建立税收宣传监督考评机制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必须要建立公开的、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估机制,对税收宣传进行科学的监督评估,帮助税务部门正确认识自身宣传的质量、效果,及时改进提高。
参考文献:
[1] 崔俊民:《我国税收宣传问题研究》,中国海洋大学,2008年。
[2] 董庆建:《国外税收宣传与纳税服务中技术载体的运用及对我国的启示》,《涉外税务》2003年第4期。
[3] 李心源、牛新文:《浅谈税收新闻宣传的大众传播性质》,《中国税务》,2008年第11期。
[4] 刘剑锋:《新型税收宣传体系构建研究》,河北大学,2010年。
[5] 邢海滨:《创新形式提高税收宣传效果》,《中国税务》2008年第12期。
[6] 张艳:《新公共服务理论视角下的我国纳税服务问题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06年。
[7] 郑志勇:《提高纳税遵从度的几点建议》,《税务研究》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