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近年来已成为困难群众接收救助的基础性保障,但是现行的城乡低保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在分析低保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防治低保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长效机制,为贯彻落实好城乡低保政策提供必要参考。
关键词:低收入群体;政策执行;监督;完善
一、前言
近几年,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由于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方面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仍然有部分群众生产、生活相当困难。如何执行好城乡低保政策,让这些困难群体通过社会低保救济,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社会稳定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个现实问题。
二、当前城乡低保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
1、低保工作难度不断增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贴,因而如何准确核算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成为关键的环节。一些家庭不愿意披露自己的真实收入,申报时隐瞒不报;一些家庭的种、养业的收入亦难以计算,受这些因素的影响,要准确计算出哪些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就很困难。
2、低保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目前的低保管理制度存在着一定的漏洞,没有建立起促进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就业、再就业的激励机制,相当一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人放弃劳动机会,导致“应保尽保”在一定程度上滋生助长了“不劳而获”的懒汉,影响了低保政策的实际效果。同时,低保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也比较突出,低保工作中的动态管理、入户了解、跟踪调查等工作难以做深做细。
3、基层执行力量薄弱。各镇、各社区配备一个民政助理员,除了执行低保工作的审核审批以外,还要全面负责救济救灾、社会福利、优抚对象等一系列事宜,使其没有精力完成日趋繁重的低保政策执行任务。
三、执行低保政策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低保信息掌握难。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低保政策实施的需要,不符合与时俱进这个指导原则。如按照低保管理的发展需要,我们必须对低保用户的经济收入及变化进行动态监控管理。但是,原有的低保政策仅要求对低保户每年实行一次审核管理,没有要求进行动态管理,无法做到随时掌握低保户经济条件的变化。加之一些单位不愿意提供真实的收入证明,给低保工作者核定家庭收入带来了一定困难。信息掌握准确的难度影响了对低保对象的正确判断。
(二)管理体制不合理,基层人员素质低、效率不高。随着全社会对民生问题的重视,民政部门所承担的任务也将越来越重,现行基层执行力量根本无法保障低保工作的质量和公开透明度。由于大部分基层民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现代办公技能。相当一部分基层民政干部不会电脑操作,不能独立完成低保资料输入和信息处理,工作效率低下,很多重要的统计数据不能及时上报,导致无法及时对低保申请对象进行审核调查,低保政策执行效率极其低下。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部分基层管理机构对涉及民政的政策法规不熟悉,导致在执行政策法规时,无法提高执行效率,导致政策落实上有偏差,使一些与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群众反映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四、改进低保政策执行的建议
(一)优化现行低保政策
1、切实搞好政策规划。想搞好民政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将民政事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政工作特别是低保工作对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的重要性,实现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能有效堵塞漏洞。基层要将民政低保工作与计划生育、发展经济和税费上缴工作一致对待,提高民政工作地位,在人员安排、经费保障优先考虑,确保低保等民政类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2、规范低保对象界定操作。切实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不断完善低保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对象的界定程序,严格规范低保经费发放程序。考虑到低保申请对象其经济收入的不稳定性给界定的工作的难度,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基层民政办、村(居)委会三级联动作用,及时掌握低保对象及申请对象的经济收入状况,规范低保对象的进出口渠道,实现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部门及单位给低保申请对象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收入证明,影响低保评定及收入界定工作的要追究其责任,确保真正有困难的群众能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二)多管齐下,严格执行各项政策
1、提高基层干部服务队伍素质。要充分发挥民政主管部门作用,全社会和各个部门、各单位都要顾全大局,担负起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低保政策执行这项工作,真正把政策落到实处。
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办事效率。一是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民政为民”的工作宗旨,教育、培育民政工作者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切实做好基层低保工作。二是加大对民政干部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知识层次和能力水平,使他们具备应有业务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三是适应现代民政工作要求,加大对民政干部现代信息等专业技能的培训力度,使广大基层民政干部能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设备使用技能,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发展需要。
3、科学合理配置基层管理职能。改变传统单一地按行政建制设立基层民政助理员的方法,,实行专职专人负责,减少兼职,明确其工作地位,确保基层工作能高效快捷、事事落实,保障低保政策在基层能得到有效落实。
(三)切实加大监督管理,维护低保实施对象合法权益
1、完善审批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出台完善低保制度的实施办法及一系列相关政策,应明确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低保制度建设,负起相应的责任。同时,要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档案资料,实行阳光操作,增强透明度。卫生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出具病志病历和诊断,不得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下岗职工原所在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出具家庭收入证明,不得出不实证明;对出具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要严肃党纪、政纪,予以查处。总之,要通过实际的有效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低保,防止不符合条件的骗取低保,促进公平公正,维护低保实施对象合法权益,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
2、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低保程序。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修改、补充、完善现行的城乡居民低保管理办法,做到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审批程序、统一核算方式和办法。要明白对政策执行活动实行监督的实质就是对政策执行者运用权力的制约,为确保低保政策执行过程的公平公正,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民政局、镇街、社区(村)及从事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的相应责任,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安全、有效地运行。
参考文献:
[1]丁煌:《政策执行阻滞机制及其防治对策》第五章,第319页 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2]王成新、陆彦: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功能.北方经济,2010(5)。
关键词:低收入群体;政策执行;监督;完善
一、前言
近几年,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由于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方面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仍然有部分群众生产、生活相当困难。如何执行好城乡低保政策,让这些困难群体通过社会低保救济,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社会稳定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个现实问题。
二、当前城乡低保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
1、低保工作难度不断增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贴,因而如何准确核算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成为关键的环节。一些家庭不愿意披露自己的真实收入,申报时隐瞒不报;一些家庭的种、养业的收入亦难以计算,受这些因素的影响,要准确计算出哪些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就很困难。
2、低保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目前的低保管理制度存在着一定的漏洞,没有建立起促进有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就业、再就业的激励机制,相当一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人放弃劳动机会,导致“应保尽保”在一定程度上滋生助长了“不劳而获”的懒汉,影响了低保政策的实际效果。同时,低保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也比较突出,低保工作中的动态管理、入户了解、跟踪调查等工作难以做深做细。
3、基层执行力量薄弱。各镇、各社区配备一个民政助理员,除了执行低保工作的审核审批以外,还要全面负责救济救灾、社会福利、优抚对象等一系列事宜,使其没有精力完成日趋繁重的低保政策执行任务。
三、执行低保政策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低保信息掌握难。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低保政策实施的需要,不符合与时俱进这个指导原则。如按照低保管理的发展需要,我们必须对低保用户的经济收入及变化进行动态监控管理。但是,原有的低保政策仅要求对低保户每年实行一次审核管理,没有要求进行动态管理,无法做到随时掌握低保户经济条件的变化。加之一些单位不愿意提供真实的收入证明,给低保工作者核定家庭收入带来了一定困难。信息掌握准确的难度影响了对低保对象的正确判断。
(二)管理体制不合理,基层人员素质低、效率不高。随着全社会对民生问题的重视,民政部门所承担的任务也将越来越重,现行基层执行力量根本无法保障低保工作的质量和公开透明度。由于大部分基层民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现代办公技能。相当一部分基层民政干部不会电脑操作,不能独立完成低保资料输入和信息处理,工作效率低下,很多重要的统计数据不能及时上报,导致无法及时对低保申请对象进行审核调查,低保政策执行效率极其低下。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部分基层管理机构对涉及民政的政策法规不熟悉,导致在执行政策法规时,无法提高执行效率,导致政策落实上有偏差,使一些与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群众反映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四、改进低保政策执行的建议
(一)优化现行低保政策
1、切实搞好政策规划。想搞好民政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将民政事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政工作特别是低保工作对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的重要性,实现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能有效堵塞漏洞。基层要将民政低保工作与计划生育、发展经济和税费上缴工作一致对待,提高民政工作地位,在人员安排、经费保障优先考虑,确保低保等民政类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2、规范低保对象界定操作。切实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不断完善低保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申请对象的界定程序,严格规范低保经费发放程序。考虑到低保申请对象其经济收入的不稳定性给界定的工作的难度,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基层民政办、村(居)委会三级联动作用,及时掌握低保对象及申请对象的经济收入状况,规范低保对象的进出口渠道,实现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部门及单位给低保申请对象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收入证明,影响低保评定及收入界定工作的要追究其责任,确保真正有困难的群众能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二)多管齐下,严格执行各项政策
1、提高基层干部服务队伍素质。要充分发挥民政主管部门作用,全社会和各个部门、各单位都要顾全大局,担负起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低保政策执行这项工作,真正把政策落到实处。
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办事效率。一是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突出“民政为民”的工作宗旨,教育、培育民政工作者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切实做好基层低保工作。二是加大对民政干部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知识层次和能力水平,使他们具备应有业务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三是适应现代民政工作要求,加大对民政干部现代信息等专业技能的培训力度,使广大基层民政干部能熟练掌握现代办公设备使用技能,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发展需要。
3、科学合理配置基层管理职能。改变传统单一地按行政建制设立基层民政助理员的方法,,实行专职专人负责,减少兼职,明确其工作地位,确保基层工作能高效快捷、事事落实,保障低保政策在基层能得到有效落实。
(三)切实加大监督管理,维护低保实施对象合法权益
1、完善审批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出台完善低保制度的实施办法及一系列相关政策,应明确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低保制度建设,负起相应的责任。同时,要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档案资料,实行阳光操作,增强透明度。卫生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出具病志病历和诊断,不得出具虚假证明材料;下岗职工原所在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出具家庭收入证明,不得出不实证明;对出具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要严肃党纪、政纪,予以查处。总之,要通过实际的有效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低保,防止不符合条件的骗取低保,促进公平公正,维护低保实施对象合法权益,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
2、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低保程序。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修改、补充、完善现行的城乡居民低保管理办法,做到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审批程序、统一核算方式和办法。要明白对政策执行活动实行监督的实质就是对政策执行者运用权力的制约,为确保低保政策执行过程的公平公正,需要进一步明确政府、民政局、镇街、社区(村)及从事城乡低保工作人员的相应责任,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安全、有效地运行。
参考文献:
[1]丁煌:《政策执行阻滞机制及其防治对策》第五章,第319页 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2]王成新、陆彦: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功能.北方经济,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