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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环境NGO已多方位参与到中国的环境治理工作中,但目前资金和人员不足、制度性支持不足等因素阻碍其应有功能的发挥。为充分发挥环境NGO巨大的环境治理潜能,必须继续松动政府主导型环境治理模式,加大对环境NGO的资金、人员援助,逐步解除制度性制约因素,使其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中国环境治理事业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