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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是一对矛盾体,要使二者达到一种大体平衡,立法上的平衡是根本。在当前我国的刑事犯罪形势下,实践中普遍存在着保障人权的立法偏弱和在立法方面不顾国情的问题。为此在立法上必须坚持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坚持理论依据、考虑国情、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快我国保障人权的立法进程,真正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